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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llzwfw/202010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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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校区2020-2021学年度学生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校区2020-2021学年度学生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TCGLL2020-03

2.项目名称: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校区2020-2021学年度学生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供应商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8455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龙陵县第一中学初中校区2020-2021学年度学生餐厅主副食品原材料的配送服务单位,定点配送食堂食材(包含相应的采购、配置、运输、装卸货、检验检疫、服务期限、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不得拆分。

6.合同履行期限:该项目供货服务期限为1年。采购单位将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7.交货期:成交供应商与食堂经营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后,按采购方实时要求(按时、按需、按批次供货、验收)。

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0.结算方式:成交供应商提供正规发票,据实结算。详细结算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及条款合同约定。货款按交货完成后1个月结算。

11.报价方式:采用下浮优惠率报价(包含货物费、采购费、包装费、运输装卸费、检验检疫费、售后服务费,以及涉及的人工费、差旅费、税收、风险等所有费用),最终按由招标人代表与中标人代表每月分别进行1-2次以上市场价格询价共同确定的供应食材零售价格为依据,结合中标人的中标下浮优惠率据实结算。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经营违法记录或被省内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活动,未因粮油质量安全和经营受到粮食、市场监督、卫生等部门行政处罚。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流通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财务报表。(2017年以后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

3.5投标人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为新成立企业,未满三个月,则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0月 12日至2020年10月 16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投标人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按照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的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单位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采购项目相关资料,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

4.售价:0.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11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3.1本次采购采用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

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光盘:1份(格式为*.ZCTBJ)。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响应文件(光盘),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规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文件为准。

3.2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方式:

特殊说明: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要求,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3月31日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系统,除须现场二次报价、导入图纸和视频文件等特殊的项目外,入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综合交易项目原则上实行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和在线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也不需到开标现场递交电子光盘。

综上,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采用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网上开标:投标人须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网上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开标的通知”)。

(2)现场开标: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0年11 月02日15时00分以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招标文件“注意事项”中要求的材料到开标现场,并将电子响应文件备份光盘1份(格式为*.ZCTBJ、同时携带CA)递交至开标会场,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加密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00元。

2. 投标人须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陵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52235

汇入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

联系电话:0875-6127843

业务咨询电话: 010-86483801

技术支持单位: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采购编号,请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数字证书(机构CA证书)登录投标系统,在系统主界面的“确认投标保证金”中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绑定,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陵县第一中学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

联系方式:张老师0875-6121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龙陵县财富中心S6-10

联系方式:18788030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8788030115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