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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17040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1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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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镇安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及送货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开标前有关事项的通知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业评审机构评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县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2016年11月14日由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委托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本次“龙陵县镇安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及送货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该采购项目为1个包,依法定程序定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准时开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龙陵县镇安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及送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STHLLCG2016-11 

   2、招标人: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3、采购项目开标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毡帽坡旁边)。

   4、建议组建该项目公开招标领导小组:由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的公开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盖公章),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17:30时前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5、建议组建或抽取该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采购人)1人,县质监局1人,县环卫站1人,县住建局1人,县职业高级中学1人,合计5人。要求:该采购项目组建成员必须具备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上。

6、参加监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1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1人,县政务服务管理局1人,县公证处2人,合计4人。

7、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领导和评标委员成员主要任务:⑴及时了解和掌握“龙陵县镇安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及送货服务采购项目”评分原则、综合评审打分;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评审情况进行综合把关,并评审出中标候选人顺序(按从高到低的评审所得分数,取1-3名);⑶整个开标过程,必须遵守公开招标程序及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平稳运行。

8、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提供评审专家或专业技术员“龙陵县镇安镇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及送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和“评审评分细则和标准”各1套。

    9、该采购项目的专家或专业技术员及涉及相关单位事项的通知,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通知单位准时参加,同时注意保密纪律,暂时不得公开

     此通知

                     

                         

               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