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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181206-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日期 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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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龙陵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招标编号:2018CG(GZ)001)”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单位)均可就本次采购相关内容提出投标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龙陵县2019-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2.招标编号:2018CG(GZ)001

3.采购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入围单位,作为龙陵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包括新增和更新车辆)的定点服务机构,入围单位将承担指定片区的公务车辆保险服务工作;本项目涉及的保险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本次采购须服务的车辆约304辆,原与非本次采购成交的保险公司已购买保险的,保险到期后自动进入所在片区的入围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划分片区及保险服务车辆情况详见附表。

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包。

5.服务期限:3年(2019-2021),项目管理实行服务商一年一评价、合同一年一签订,经公开招标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承担A1标包的保险任务,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将承担A2标包的保险任务, 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将承担A3标包的保险任务。对年度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须终止合同。

6.服务地点:保山市龙陵县

7.入围单位数量:3家

8.付款方式:据实结算,甲乙双方合同自行约定。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服务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服务商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服务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采购服务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本次采购服务商须符合的其它条件:

1.服务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保险公司授权的分公司或支公司;

2. 服务商必须具备合法的《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三证合一证书);

3. 服务商必须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分公司(提供逐级授权书);

4.服务商应具有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和保险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可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保险代理人及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每个企业只接受一份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报名。

六、投标报名时间、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7.1投标报名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五个工作日),逾期恕不受理。

7.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要求:

网上报名: 投标单位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 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15769973557)。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9.2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 ZCTBJ)及纸质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现场递交: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把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开标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及光盘(格式为*. ZCTBJ),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投标单位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9.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

9.4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须同时提交资料的原件:以招标文件中要求为准。

9.5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陵县支行

收 款 人:龙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3001727236051004892

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从投标单位对公账户中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2018CG(GZ)001

十一、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采购单位: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龙陵县龙山路133号

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龙陵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75-6120597

备注:

1.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2.本次采购须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进行采购与递交投标文件,拟参与的投标单位须同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请拟参与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内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取得联系,纸质采购文件获取和递交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关于电子招标文件获取和递交

3.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文件回执”,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同时携带C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3.3 电子投标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模块化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

(2)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

3.4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现场递交的电子光盘,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单位章(鲜章)。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

3.5电子开标及投标文件解密

(1)投标单位需在到开标会议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当开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无法采用电子系统开标评标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2)电子文件开标顺序:按照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单位的顺序当众开标。

(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单位按照电子文件的开启顺序上前,使用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4、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电话:400-9618-998

在线服务QQ:4009618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