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04_A/2017-011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债务及债券 | 发布日期 | 2017-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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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县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实行限额管理,经上级核定县级人大批准2017年初,全县政府债务限额为20.4亿元。2017年初我县地方政府债务(含债券资金)期末余额162555万元,没有突破限额。根据当前我县政府债务存量情况,2017年全县计划申请政府存量债务置换42000万元,积极争取新增债券资金,待上级核定新增债券资金额度后,及时报请县人大审核批准,核定当年政府债务限额。年初,根据2016年债券资金情况,2017年应支付债券资金利息3500万元,全额纳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