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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04_A/2014-02100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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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2014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2014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分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预算数

项 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370.09

一、基本支出

305.09

经费拨款

370.09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242.92

执法办案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

15.42

收费成本补偿

1、公务费

6.3

专项收入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3、职教工会费

4.64

三、自筹资金

4、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0.48

1、事业单位经营性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46.75

2、其他自有资金

1、离退休费

45.26

2、遗属补助、护理费

1.49

二、项目支出

65

1、支付省级部门预算改革、决算软件、一体化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维护费

20

2、财政年终决算会议费

8

3、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经费

2

4、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工作经费

10

5、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工作经费

10

6、县金融办工作经费

10

7、国资公司、担保公司工作经费

5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370.09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370.09

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人 数

编内实有车辆数

实有人数合计

财政全供养

财政全供养

小计

行政

参公管理

事业

工勤

其他

小计

离休

退休

提前退休

龙陵县财政局

70

58

52

6

12

12

5

龙陵县财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龙陵县财政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58人,财政全供养在职58人,退休人员12人;在编实有车辆5辆。

二、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70.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09万元,项目支出65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0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42.92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劳务派遣工保险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万元

其中:公务费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职教工会费4.64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48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1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8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75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45.26万元、遗属补助、护理费1.49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护理费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1、支付省级部门预算改革、决算软件、财政一体化系统、票据管理系统等软件运行维护经费20万元

切实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县级各单位财政一体化平台、部门预算系统、决算软件、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按照与软件公司签订合同的运行服务费金额,安排经费20万元。

2、财政年终决算会议费8万元

加强决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全县一年一度的年终决算信息质量,安排经费8万元。

3、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经费2万元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的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安排政府采购工作经费2万元。

4、农业综合开发办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为更好的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管理和统筹安排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安排经费10万元。

5、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工作经费10万元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安排经费10万元。

6、县金融办工作经费10万元

监管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协调与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强我县中小企业和小额担保公司信用体系建设,维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进一步搞好县域“三重”项目工程融资,进一步改善金融发展环境,推动我县投融资体制改革,开辟各种融资渠道,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安排工作经费10万元

7、国资公司、担保公司工作经费5万元

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率,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安排经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