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19-02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9-0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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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7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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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十、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龙陵县供销社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抓好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和发展工作。
3.负责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组织、规划、协调、服务和建设工作,制定实施龙陵县“乡村流通工程”规划。
4.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规划、组织、引导、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
5.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指导社有企业、参股企业搞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
6.制定和实施“乡村流通工程”人才培养计划,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农民社员等培训工作。
7.协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诉求,维护广大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及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总结、交流和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典型经验加强与县内外有关组织和社团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本单位机构设置两股一室,即:财会股、合作经济股、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强本固基,推进基层社建设。基层社是供销社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2019年,我社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社基层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强力推进乡镇供销合作社建设。根据各乡镇产业特点,指导合作社开展特色经营,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脱贫攻坚、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引导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引导农民参与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结合基层社建设,组建综合服务社,满足农民生产、生活、文化、卫生等需求。推动基层社再建工作。
2. 拓展服务,推动惠农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施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为农民提供服务,搭建综合性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土地、山林托管服务路子,逐步将基层社打造成为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惠农服务综合体。
3. 积极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妥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民以主导产业或主导产品,牵头领办农业合作社。同时要积极探索专业合作社联合建社的发展思路,以突出产业、自办引领、股份加盟,基层社承办的模式探索发展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 构建规范高效的双线运行体系。积极筹备“三会”制度建设,以“三会”体制建设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成立县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加强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保护社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有资产管理和经营体制。实行社企分开,双线运行模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73,643.4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643.4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773,643.41元,其中:本年收入1,773,643.41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73,643.41元(本级财力1,773,643.41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73,643.4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73,64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643.41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575.20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8,8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4,319.2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4,400.00元;卫生健康支出102,193.54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67,329.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863.84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流通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433,874.67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73,643.41元,项目支出0元)。工资福利支出1,539,339.49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07,676.00元、津贴补贴579,420.00元、绩效工资240,000元、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319.20元、职业年金缴费24,4000.0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5,369.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4,863.84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330.75元、工伤保险871.60元、生育保险10,459.15元、医疗费1,96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931.92元,其中办公费38,0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1,800.00元、邮电费600.00元、差旅费28,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17,431.92元、其他交通费用94,500.00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90,000.00元、公务用车租车费4,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72.00元,其中抚恤金32,856.00元、生活补助3,516.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龙陵县供销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8,000.00元,同比下降64.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18,000.00元,同比下降64.29%。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务消费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接待。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0元,无变化。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73,643.41元,比上年预算增80,738.93元,同比增长4.77%,主要是本年预算支出增加了卫生健康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元,无变化。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38,000.00元、印刷费0元、差旅费28,000.00元、邮电费600.00元、水费1,600.00元、电费1,800.00元、会议费0元、劳务费0元、日常维修费0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元、工会经费17,431.92元、其他交通费94,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97,931.92元,比上年预算减2,803.76元,同比减1.40%,占基本支出的0.16%,主要是工会经费减少2,003.76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工作经费减少800.00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龙陵县供销社及所辖各预算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龙陵县供销社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十、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2
0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3
04.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1-4
05.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6
0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7
0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县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政府采购预算表 1-12
龙陵县供销社
2019年2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47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