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30823-00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8-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4号)精神,加强龙陵县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计服务市场次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保山市税务局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和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文件的通知》(保财会〔2023〕17号)要求,我县严格按照《代理记账机构检查手册》于8月份随机抽取了2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抽查方案名称 | 监管对象名称 | 检查机关 | 检查方式 | 检查发现问题 |
龙陵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龙陵县 税务局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工作方案 | 龙陵县锴钥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龙陵县财政局 | 实地检查 | 1、委托代理合同签约时间、地点不完善。 2、被代理记账机构法人及经办人对原始报销凭证签章不全,封面签章不全。 3、会计凭证附件登记不全。 |
龙陵县树晟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 龙陵县财政局 | 实地检查 | 1、委托代理合同不够规范。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编制和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和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不详。 2、被代理记账机构法人及经办人对原始报销凭证签章不全,封面签章不全。 3、会计凭证附件登记不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