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6-4-/2022-031602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16 |
文号 | 龙财采〔2022〕1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地方预算单位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2〕5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3号)要求,现就2022年度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预算单位预留食堂采购份额任务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精神,各预算单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于3月20日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cg.fupin832.com)填报预留份额,并认真组织采购。未完成支付或者未通过“832”平台采购的,不计入采购额。无食堂的预算单位,在系统中注明“无食堂”,不预留采购份额;食堂外包的预算单位,按照10%的比例预留采购份额,并为采购主体开通交易账号;共用食堂的预算单位,确定一个单位作为代表填报预留份额,其余单位在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二、认真组织基层工会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统筹安排预算单位基层工会采购会员福利和节日慰问品计划,每年至少有一个节日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所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份额。鼓励预算单位动员职工个人通过“供销e家”微信小程序参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在小程序中选择“所属单位”,所采购金额计入本单位年度采购金额。
三、加强组织协调
各采购主管预算单位要指导协助二级单位完成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工作并进行确认,以便汇总报送保山市财政局。
龙陵县财政局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