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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0-0124020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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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股室:

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龙陵县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财政局

                                                  2020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急预案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引发各界关注。截至2020年1月20日,武汉市、北京市、深圳市分别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正值春运高峰期间,感染风险增加,根据县政府关于《龙陵县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处置的相关要求,财政局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规范我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局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兴伦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杨永相 党组成员、金融办主任

陈德顺 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永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蓉芳 非税收入局局长

赵 翔 金融办副主任

成 员:莫增艳 办公室主任

杨 静 社保股股长

李加飞 预算股股长

陶秋玲 国库股股长

杨志东 办公室财务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落实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经费、应急经费保障及监管;

(2)做好干部职工及家属返乡统计上报及跟踪工作,确保不漏报、不瞒报;

(3)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风险,提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

(4)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策略与措施建议;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

(6)承担全县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任务。

领导小组下设局应急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杨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鲁快同志为联络员。

局应急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工作,负责在第一时间处置工作,并对疫情进行综合分析后向局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传达局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共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

(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财政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结合财政局工作实际,做好人员、技术、资金等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癔毒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五、工作要求

1.对发现疫情后履行报告职责,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误报情况;

2.在疫情发生后需严格听从指挥,认真负责,不得延误处置;

3.有关股室室结合各自职能履行应急处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