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11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涵盖了2021年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龙陵县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精心组织,规范进行,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全面、高效、便捷的信息公开服务,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共公开普通类信息78条,公开公开类信息116条。结合《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龙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21〕27号),将《2021年龙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涉及我局牵头落实和负责落实的财政领域信息中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的公开政府信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一是推动决策过程及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社会公众获取、掌握民政政策文件提供便利。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民政部门文件3件,公开通知公告7条。二是推进业务信息公开。动态发布县本级办理的4条双公示信息,发布社会福利、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等信息34条。三是强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信息40条。通过机关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社会救助数据。基本数据涵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四是做好机关事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局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强化“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全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4条。认真及时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人事信息1条。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2021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3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件。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制定《龙陵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重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将 解读文件随公文一起发布在门户网站上。2021年全年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六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实行全天候舆情监测,特别是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检测。2021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机制,做好局长信箱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回复网上信箱3次。做好12345政府热线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为群众答疑解难,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1年,受理申请1人次向龙陵县民政局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投诉。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依托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龙陵县民政局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方便查询。二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制作龙陵县民政局公文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不断提升主动公开公文数量。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除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作去标识化处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围绕“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结合《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年以来,龙陵县民政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及AB角,加强工作经费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听取1次以上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提升培训效果,加强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年内组织开展了1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在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已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评制度,建立了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责任追究、投诉举报、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龙陵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办《2021年龙陵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方案》及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按要求完成了县政府办2021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个别专栏存在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二是内容把关不严,对外公开信息存在错字漏字、词语搭配不当等情况。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龙陵县民政局将按照县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强化措施,拓宽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我局重点工作,积极解读重大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众对民政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团登记等情况,推动信息发布常态化。四是加强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站栏目建设,使政务公开的范围更加广泛和全面,拓宽公开渠道,让广大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民政工作动态等政务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