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0124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关规定,现公布2020年度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龙陵县民
政局网站(www.longli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龙陵县龙山镇赧场社区滨河路1号龙陵县民政局 ;邮编:678300;联系电话及传真:
0875-6121058/6122571;电子邮箱:mz6666@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龙陵县民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各类舆情回应和政策解读工作,切实保障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2020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
一是编制完成并公开事项全清单。结合职能职责、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工作实际,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清单的编制工作,并按目录及时公开有关内容。
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发布等流程,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舆情回应、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并在龙陵县民政局网站上进行开。
三是全面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0年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网站建设。切实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和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文字关。重新规范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公开法定主动公开的内容。2020年发布信息176条。
3.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成立龙陵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及AB角,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并报政府办备案。2020年3 月2日召开县直民政系统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局长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制订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整改落实。接受第三方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强化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关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2020年开展集中学习1次。2020年7月16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本单位民政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培训班,由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内容进行培训,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实效,培训效果突出。
(二)2020 年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
一是推动决策过程及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社会公众获取、掌握民政政策文件提供便利。通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公开民政部门文件6件,公开通知公告6条。
二是推进业务信息公开。动态发布县本级办理的3条双公示信息,发布社会福利信息9 条,殡葬管理信息12条,婚姻登记信息3 条。
三是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重点做好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公开信息26条。通过机关网站、新闻媒体、微信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发布社会救助数据。基本数据涵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
四是做好机关事务信息公开。按照财政局相关时间、格式、内容要求公开部门预决算情况,强化“三公”经费安排情况公开,全年公开财政资金信息 4条。认真及时做好人事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人事信息1条。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专栏,2020年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4件,公开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5件。
五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制定《龙陵县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将重要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将 解读文件随公文一起发布在门户网站上。2020年全年没有出台重要政策文件。
六是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实行全天候舆情监测,特别是做好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舆情检测。2020年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舆情事件。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机制,做好局长信箱答复,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年回复网上信箱4次。做好12345政府热线值班工作,安排专人值班,为群众答疑解难,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2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龙陵县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办的工作要求及时、主动进行公开,按要求完成了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与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二是对拟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用字不规范、别字漏字等情况。三是对规范性文件、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改革等政府信息公开较少,以及对《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要求中,由我局负责牵头落实的工作中部分工作推进有所滞后。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较为单一,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渠道,扩大公众受众面,提升影响力。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龙陵县民政局将认真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一是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用好错别字检查平台,对政府网站所发布的信息做到先审后发,确保发布信息质量,杜绝错字、别字、漏字、“一岗制发”等情况。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更新频率,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责任栏目信息按要求做到及时更新,确保县政府门户网站达标运行。三是确保整改见实效,对于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到的错误,做到“立行立改,改后反馈”。四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及时发布重要决策、殡葬执法及社会组织登记等信息,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