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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6-4/20240822-00004 发布机构 龙陵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日期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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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财政
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

根据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和龙陵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为扎实做好龙陵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部门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部门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龙陵县财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龙陵县公租房14-4单元;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875-6121439;传真号码:0875-6121439;电子邮件:llxczjbgs@163.com;邮政编码:67830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部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龙陵县财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等方式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县财政局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部门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部门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修正。

(2)对不属于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部门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部门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