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17_Z/2017-1214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三公经费 | 发布日期 | 2017-12-12 |
文号 | 浏览量 |
公开时间:第 10-11月 季度 单位:元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本季度发生数 |
累计数 |
支出事项说明 |
合计 |
32 |
8.77 |
17.77 |
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公务接待人次540人次、经费支出8.3万元、上年同期减17.3%,公务用车实有2辆、运行经费0.47万元、上年同期增232.2%。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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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2 |
8.3 |
14.7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0 |
0.47 |
3.07 |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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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0 |
0.47 |
3.07 | |
注: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