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40320-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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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 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级全面贯彻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保政办发〔2021〕31号)以及《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办法的通知》(龙财预〔2021〕48号)相关要求,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对2023年部门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就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社会工作为核心,以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工作任务。民政部门是承担社会保障工作任务重要的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等多项职能。民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合理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县民政局属一级核算单位,机构改革后内设4个股室,共有行政编制12个,实有行政人员13人。民政局下属独立编制的事业单位4个,事业编制16个。分别是龙陵县中心敬老院、事业编制4个;龙陵县社会救助站,事业编制4个;龙陵县殡仪馆,事业编制3个;龙陵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事业编制5个。2023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员28人,其中:行政在岗人员13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事业在岗人员1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等主要方面设定全面支出绩效目标。
部门绩效总目标:一是设定合理、明确的目标,依据要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情况;绩效指标要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二是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合理配置预算,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和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是把控好预算完成率、结转结余控制率、支付进度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基础信息、公开预决算信息,做好预算执行和管理,实际控制好存量资金,做到预决算管理公开透明,预算执行及时、有效、均衡、安全。四是按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履行好职责,切实对民政工作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社会效益,提高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部门绩效具体目标: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老一小”问题为主题,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突出抓基础、抓重点、抓推进、抓落实,以社会救助水平逐步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日益完善、社会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基层民主建设扎实开展、区划地名工作有序推进,提高对社会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救助服务保障水平、全面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和强化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支撑,积极实现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生、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巩固推进殡葬改革。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总收入12980.09万元,比上年增加368.12万元,增2.9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57.71万元,比上年减少8.39万元,减0.67%,政府性基金拨款608.04万元,比上年增加500.79万元,增466.94%。2023年总支出12984.21万元,比上年增加434.36万元,增3.46%,其中基本支出589.61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万元,增1.77%,项目支出12394.61万元,比上年增加424.11万元,增3.54%。2023年末结转结余非财政拨款57.99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龙陵县民政局内部控制制度》《龙陵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民政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二)自评组织过程
1. 前期准备
(1)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绩〔2024〕1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龙陵县民政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2)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2.组织实施
(1)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2)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评价结论为优。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2023年县民政局预算支出13439.76万元,实际支出12984.21万元,执行率94%,得分19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龙陵县民政局2023年部门各项支出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按项目功能分类独立核算,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
(三)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救助覆盖面年初设定目标为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绩效考评结果为100%完成预定目标,得20分;
质量指标:救助对象发放准确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要求,得10分;
时效指标:救助资金按时发放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了年初设定的目标,得10分。
(四)效果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指标: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升年初设定目标为稳步提升,2023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拨付的资金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益,绩效考评结果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民政救助对象生活水平不低于上年年初设定目标为100%,龙陵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地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绩效考评为100%达到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生态效益指标:节约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提升年初设定目标为100%,通过实施殡葬改革,节约了土地资源,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民政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年初设定目标为100%,绩效考评为100%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得5分。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年初设定为95%,绩效考评结果为95%,达到了年初设定目标,得分2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完善。随着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制度更新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意识淡薄。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绩效评价意识不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掌握。三是绩效目标设置有待科学提高。编制的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未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
(二)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单位预算编审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尽早探索出一套符合单位重点工作开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行业绩效评价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三是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股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本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绩效评价。
(二)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市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纳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来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三)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四)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