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3062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3-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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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根据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五个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11万元,其中: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孤儿助学2万元;乡(镇)社工站建共4万元(龙山镇、龙江乡,每个补助2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资金1万元(孤儿助学),未使用资金10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经龙财社〔2022〕36号文下达资金指标5万元(未使用)。争取到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个,县民政局与县卫健局做了分析研判,组织专人到乡镇开展了专项调研,确定了龙山镇赧场社区、腊勐镇大垭口社区作为试点,主要用于设施设备配置和购买服务,目前正在进行设施设备配置,正在寻洽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建设精神障碍康复服务中心,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
2.孤儿助学项目(2万元)。项目经龙财社〔2022〕36号文下达资金指标2万元(已使用1万元)。对符合条件的龙江乡和龙新乡的2名孤儿进行助学补助,实行按季发放,每人每季度补助2500元。
3.乡镇社工站建设项目(4万元)。项目经龙财社〔2022〕36号文下达资金指标4万元(未使用)。分别在龙山镇和龙江乡2个乡镇设立社会工作站,目前,社工站内办公硬件设施已配齐,各项工作制度已建立完善。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2年省级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217.5万元,其中:养老服务类补助157.5万元(居家适老化改造15万元、木城老满坡互助养老服务站40万元、平达敬老院102.5万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购置20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0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30万元(龙新乡茄子山社区5万元、木城乡老满坡村现代边境小康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5万元、大坝农村社区项目10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已使用资金60.5万元(平达敬老院50.5万元、镇安镇大坝农村社区项目10万元),未使用157万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15万元(未使用)。对镇安镇竹箐50户适老化家庭进行改造。通过前期入户调查,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养老服务需求、居住环境特点,进行“一户一策”设计,投入资金15万元,共修建护栏550余米,修建楼梯和台阶30余米,太阳能安装2户,添置厨房用具2件、衣柜3个,定制卧室(卫生间)安全扶手20余米,电(水)路改造10余米,添置适老床(椅)2张、防褥疮坐垫2张,配备血压计、洗澡椅、四脚拐杖、坐便椅、闪光门铃等27件生活设施设备,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让老年人在家中安全养老。
2.木城老满坡互助养老服务站建设项目。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40万元(未使用)。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00平方米,设置床位5张,配套建设卫生间、建身设备等。项目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3.平达乡敬老院建设项目。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102.5万元(已使用50.5万元)。项目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楼一幢,建筑面积2240平方米,设置床位70张,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通过竣工验收;室外消防水池和水泵房建设、场地和道路铺筑已完成。
4.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项目。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10万元(未使用)。主要用于全县10个乡镇特殊困难群众的火化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
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20万元(未使用)。县级未成年救助保护中心已于2022年6月挂牌。位于县中心敬老院院内,目前正在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6.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项目经龙财社〔2022〕100号文下达资金指标30万元,已使用10万元(镇安镇大坝农村社区)。一是龙新乡茄子山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助项目5万元,专项用于村级“议事协商”服务,项目为村级服务提供了资金保障;二是木城乡老满坡村边境小康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实施村庄道路硬化、村庄景观绿化、活动场所建设及民族文化建设等设施,目前,项目正在建设中;三是镇安镇大坝农村社区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村委会办公用房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已完工。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农村敬老院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老人衣食住行难的问题,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终的目的,是一项民心工程,政德工程,是民心所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群体遗体火化经济困难的问题,为推进龙陵殡葬改革奠定了物质基础。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健全了农村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整合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龙陵县精神障碍患者的生活环境,减轻了家庭负担,同时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精神障碍患者工作的关爱。
特此公告。
龙陵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