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070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县特殊困难群众日常生活,解决好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救急难问题,以及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医疗、返乡等救助。
2020年度财政资金困难群众救助年度预算安排10249.42万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二是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为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解决救急难问题。三是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医疗、返乡等救助。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办公室、财务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参加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会议讨论,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事项及各自责任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
根据省、市、县社会救助等相关文件要求,由局社会救助股牵头,发动各乡镇调查摸底,积极开展困难家庭综合需求“一研判”、综合救助帮扶每月“一评估”和每季度“一探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即时报送审批材料。同时,由局分管社会救助领导、股室负责人通过实地入户核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审批乡镇报送救助名单,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登录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审批并通过“社银一体化”发放保障资金。
(三)分析评价
通过相关政策文件、基础数据、资金使用效益等多种信息进行分析评价,撰写县民政局2020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度财政资金困难群众救助年度预算安排10249.42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249.42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应支付救助资金10059.28万元。实际支付救助资金10059.28万,其中城市低保支出284.65万元,农村低保支出7749.2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115.62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支出8.5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1901.13万元,年末结转下年190.1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共救助保障21734人,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得分15分。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100%把握救助对象准确率,得15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费及孤儿基本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5分。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5分。
(3)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得分10分。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龙陵县民政局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