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050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1-05-06 |
文号 | 浏览量 |
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国务院《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及云南省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云财社〔2018〕32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中央、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我县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0年中央及省级共下达我县福彩公益金50万元(中央福彩公益金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44万元)。分别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5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5万元,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6万元,儿童福利14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县共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0.67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
(一)保财社〔2020〕68号文下达龙财社〔2020〕27号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6万元,用于孤儿助学项目。截至2020年底共使用0.67万元,结余5.33万元在2021年继续使用。具体实施项目情况为:
孤儿助学项目(6万元)。对全县符合条件的龙江、象达、碧寨、腊勐4个乡镇的4名孤儿进行助学补助,实行按季发放,每人每季度补助2500元。
(二)保财社〔2020〕226号文下达龙财社〔2020〕108号省级福彩公益金44万元,其中:用于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5万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5万元,儿童福利服务机构8万元,农村社区建设补助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未使用,结转到2021年继续使用。
(三)具体实施项目为:
1.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全县10个乡镇特殊困难群众的火化补助,人均补助1000元。
2.儿童福利机构项目(8万元)。新建8个儿童之家,涉及8个乡镇8个村委会,主要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娱乐等设施设备购置,共投入使用资金8万元,每个儿童之家补助1万元。
3.农村社区建设补助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龙陵县龙山镇龙华社区试点建设,总投资6万元。健全农村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整合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建设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加强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实施。
4.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5万元计划用于象达、平达两个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提质改造(消防设施)项目建设及电梯购置,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消防水池、水泵房、发电机房、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疏散、室内软管卷盘、灭火器等设施设备,计划2021年上半年开工建设,2021年底完工。
三、项目建成后的效益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农村敬老院)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农村特困老人衣食住行难的问题,达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终的目的,是一项民心工程,政德工程,是民心所向。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切实解决了特殊困难群体遗体火化经济困难的问题,为推进龙陵殡葬改革奠定了物质基础。城乡社区服务体系的建设不断健全了农村社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还整合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服务功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软硬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儿童福利项目的实施切实解决了龙陵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孤儿等群体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儿童工作的关爱。
龙陵县民政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