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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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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57-2/2026091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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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按照规定权限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6.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负责辖区内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

7.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

9.组织实施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的执行,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救助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区划地名、社会事务和社管慈善股。所属下级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中心敬老院

2龙陵县救助管理站

3.龙陵县殡仪馆

4.龙陵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所属下级单位不独立核算,所有经费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不一致,原因是四个下级单位不独立核算,资金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属于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落实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5年7月起农村低保提高至每年6,720.00元、城市低保提高至每月744.00元;全年保障低保对象11,123户16,861人,其中新增低保对象830人、退出11,824人,精准识别率达100%。全县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持上年度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不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968元,全年保障1,100户1,171人。临时救助力度加大,全年救助困难群众2,276人次。

(二)“一老一小”关爱用心用情。一是落实高龄老年人待遇保障。严格落实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政策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坚持每月动态调整机制,2025年以来高龄津贴新纳入723人、退出621人;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新纳入153人、退出158人。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平台按月足额发放,有效保障高龄老人的权益。二是深化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按时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强化待遇保障。按时提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享受补助金从1,350.00元提高到1,370.00元。每月按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

(三)基本社会服务优化升级

1.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900户,总投资3,150,000.00元;全面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投入1,850,000.00元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15张、开展居家上门服务393人(26,470人次)。抓实老年幸福食堂建设,在县城建成老年幸福食堂2个,对60岁以上老人用餐进行优惠。二是全面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探索开展困难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时纳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目前,全县共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153人,分散供养102,9人。

2.殡葬行业公益属性加强。一是完成殡仪馆收回运营,县人民政府与龙陵万福生态陵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县殡仪馆合作运营终止协议,无偿收回县殡仪馆并交由县民政局直接管理运营,全面规范了殡仪馆管理运营。二是积极兑付惠民殡葬奖补资金,2025年全县共兑付惠民殡葬补助资金637,665.00元。三是积极推进“天价墓”整治工作。经营性公墓通过开展成本核算,指导企业减价降费,最高价由原来的66,200元/冢调减至40,000元/冢,下降39.6%,草坪葬由原来的1,880元/冢调减至1,000元/冢,下降47%;公益性公墓重新开展了政府定价工作,公益性公墓最高价由原来的15,000元/冢调减至5,450元/冢,下降63.6%,公墓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00元/年·冢。四是全面整治殡葬延伸服务、殡葬用品销售不规范问题。将殡葬用品价格及种类进行了降价减项,6种殡葬用品销售严格执行进销差率规定,将原有的69款骨灰盒优化调减为20款,将24项殡葬延伸服务调整为13项,取消项目单价总额11,320元,降低收费项目数量4项,项目单价降费总额3,690元。五是龙江乡弄岗村骨灰不规范安葬问题已妥善整改。今年7月30日前已完成龙江乡弄岗村33个不规范存放骨灰盒的规范整改,整改实现“零冲突、零上访、零舆情”。

(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工作,抓实乡镇社工作站建设,重点打造镇安镇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和龙新乡省级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站建设项目,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体制机制,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注册,引导志愿服务规范化发展,推进志愿服务制度与平台建设,加强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通畅互通。目前,全县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76个。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50,499,35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134,650.16元,占总收入的99.7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4,708.00元,占总收入的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124,263.89元,增长1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988,879.89元,增长14.4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135,384.00元,增长59.04%。

增长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72,441.16元,比上年增加10,328,670.89元,增长7.93%;政府性基金拨款9,562,209.00元,比上年增加8,660,209.00元,增长960.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原因是殡葬科目比上年增加14,481,727.88元,增加的主要是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款10,666,600.00元,火化炉购置费950,00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增加主要是2025年福彩公益性拨款增加2,164,700.00元,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增加5,890,9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50,599,358.16元。其中:基本支出6,181,116.86元,占总支出的4.10%;项目支出144,418,241.30元,占总支出的95.9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224,263.89元,增长14.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7,421.45元,增长10.11%;项目支出增加18,656,842.44元,增长14.8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6,181,116.86元,比上年增加567,421.45元,增长10.11%,项目支出144,418,241.3元,比上年增加18,656,842.44元,增长14.84%。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531,027.27元,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增加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支出10,666,600.00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2,164,700.00元,化债支出5,890,900.00元。2025年支出比上年增加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保障资金发放标准比上年提高。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4.1%,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单位基本运行经费,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95.9%,主要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的比重较大,这与民政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救贫济困、扶老助弱是民政工作的重要部分,民政资金绝大部分是民生资金,主要包括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孤儿生活费、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民政资金支出增加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现,首先民政项目资金能拉动内需发展,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民生服务行业能促进社会就业。再次,民政保障对象促进社会消费,民政资金每年上亿元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补助,这些资金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可以直接体现在物质消费上,对于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81,116.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14,372.94元,占基本支出的89.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6,743.92元,占基本支出的10.79%。2025年人均费用中人员经费人均177,042.00元,公用经费人均21,507.8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418,24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1,739,709.00元。

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项目经费950,000.00元,主要用于县殡仪馆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

殡葬改革专项资金项目14,244,534.54元,专项用于四项基本服务费2,447,164.00元到县殡仪馆,用于发放殡仪馆垫付的遗体接运费、四项基本服务费,解决职工工资及乡镇遗体接运人员的部分遗体接运费用。使用乡镇公益性公墓资金10,226,600.00元,专项用于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殡葬改革工作经费112,806.66元。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00,365,523.45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补助、特困供养死亡人员丧葬费、一次性生活补贴、临时救助、孤儿生活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

老年人福利补贴项目经费5,844,704.00元,用于发放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生活补助,每人每月发放50元,发放老年人服务补贴,发放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供养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经费8,518,6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全县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护理补贴,保障了残疾基本权益。

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项目经费1,933,168.35元,主要用于全县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22人,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122人的工资发放及服务费。

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3,051,700.00元,主要用于福彩圆梦孤儿入学补助15,000.00元、用于中心敬老院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项目200,000.00元、用于龙新敬老院项目200,000.00元、社会组织培育项目支出40,000.00元、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7,000.00元、用于适老化改造410,000.00元、“龙城御府”长者之家建设项目养老用房设施配套补助50,000.00元、婚姻规范化试点经费130,000.00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目资金财政下达868,769.82元,主要用于春节慰问费26,000.00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24,600.00元。

县中心敬老院社会入住人员生活费项目392,890.00元,主要用于社会入住老人的生活费用开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572,441.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4%。与上年相比增加10,328,670.89元,增长7.93%,完成年初预算的47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0,206,881.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74%,完成年初预算的476.90%;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19,796.8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517,639.36元、社会福利支出36,010,663.89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9,833,989.00元、临时救助支出2,987,764.39.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246,053.45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9,82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包含了县级财政安排基本人员工资、遗属补助、公务费、车辆经费、工会费等机构运转经费及部分项目资金,中央、省、市民政专项业务经费未包含在内,所以导致年初预算数与预算执行数差异较大。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1,559.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88.20%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医疗保险未全部足额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困难群体火化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笔资金是上级下达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00.00元,决算为79,502.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875.18元,增长40.4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7,599.3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03%,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11,90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97%,完成年初预算的27.3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1,562.00元,下降6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少21,562.00元,下降64.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600.00元,支出决算为79,502.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2,875.18元,增长40.4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67,599.3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600.00元,决算为11,90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2025年公务用车修理支出增加22,750元,油费支出增加22,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437.18元,增长19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562.00元,下降64.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0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减元,增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是2025年公务用车修理支出增加22,750.00元,油费支出增加22,00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慈善活动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6,743.92元,比上年增加36,394.18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是办公费增加1,229.6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44,437.18元。办公费76,349.06元、印刷费7,000.00元、水费828.10元、电费6,458.84元、邮电费36,000.00元、差旅费31,113.00元、会议费1,148.00元、公务接待费11,903.00元、劳务费261,080.89.00元、工会经费39,853.7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599.31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17,81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经费)9,6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龙陵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5,776,131.17元,其中,流动资产570,865.67元,固定资产19,004,958.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6,200,307.4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4,815.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99,062.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199,06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109.7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693.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416.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700.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00.46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