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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7-2/20230918-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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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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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实社会救助,全面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政策总体平稳。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以及“脱贫不脱保”、“单人户”等救助政策,加强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今年共组织县、乡、村民政干部在全县开展了2轮到户到人全覆盖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同时每月坚持开展一次低保动态管理,及时将新发生重病、重残、重大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或临时救助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2年,将已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9,087人。

2.抓实养老服务,全面提高服务能力。一是抓项目建设,夯实养老服务基础。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全面保障老年人权益。县级制定了特困人员动态识别、特困救助供养等相关制度文件,大力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充分保障老年人权益,及时发放高龄补贴、长寿补贴,对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对象做到100%入户动员集中入住敬老院供养;对分散供养人员全部落实监护责任人并签订了分散供养照料服务协议,同时做到村级民政协理员每月不少于1次探访、乡镇每季度不少于1次探访。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始终把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作为一项持续性、系统性工程来抓,推进养老护理培训工作常态化。2022年组织参加上级养老服务培训5期、15人次,县级培训3期、150人次,开展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防范宣传教育12期、12,000余人次。

3.抓实社会事务工作,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一是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牵头成立了龙陵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承担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职能有关工作的通知》《龙陵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帮扶工作方案》等文件,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明细了年度工作重点及相关要求。抓好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开通了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共受理热线电话3件次,已全部办结。二是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建设,确保公益属性,合理规划布局,适度规模集中,覆盖全县居民,分类分步实施”的原则,全县一次性规划建设了覆盖121个村(社区)的23个乡镇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1个县级骨灰堂、3个乡村骨灰堂、1座殡仪馆,已建殡葬基础设施平均能够满足群众近10年的殡葬需求。三是抓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2022年共办理婚姻登记1,543对,早婚早育存量由69人下降到34人,组织录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婚姻电子档案76,262条。

4.抓实基层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和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开展“万能章、万能证明”治理。抓好村(社区)约束性规章制度建设工作,完成了121个村(社区)村规民约的修订完善及合法性审核工作。抓实第二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龙华社区和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茄子山村的创建工作,共争取投入资金320,000.00元支持龙华社区发展“红色物业”、争取50,000.00元资金支持茄子山村创新基层协商工作。

5.抓实基层政权建设,全面激发基层动力。一是抓好撤乡设镇工作。把推进龙新乡、龙江乡、平达乡撤乡设镇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建立进度清单、材料清单、会议清单,集中全局精锐力量搭建工作专班,按天倒排时间进度,统筹组织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征求意见、分析评估、审核把关、材料准备、会务筹备等事宜。二是抓好龙陵县慈善会成立工作。目前已完成慈善会章程制定、会员资格联审等前期工作,正在抓紧推进会长人选报审,计划12月底前召开大会选举成立龙陵县慈善会。三是抓好村级组织建设。配合组织部门完成了全县村级“大岗位制”推进落实,村级岗位设置更加精干高效、村级组织运转更加规范顺畅、村干部待遇明显提高。协同人社、教体等部门建立了协同推进工作机制,认真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四是抓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地名普查地名档案立卷归档工作,深入开展地名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归档立卷1,271卷,上报2,364条信息待省级审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股、社会救助股、慈善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6,119,697.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488,511.65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1,185.90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655,501.97元,增长1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024,316.07元,增长9.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31,185.90元,增长100.00%。比上年相比增长变化的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12,326,091.07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收入比上年增加837,776.13元、社会福利收入比上年增加8,867,247.39元、残疾人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123,440元、最低生活保障比上年增加3,588,78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1,301,775元,其中城乡社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减少400,000元,抗疫相关支出减少238,700元,福彩公益金支出减少663,07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5,498,511.65元。其中:基本支出5,793,515.52元,占总支出的4.62%;项目支出119,704,996.13元,占总支出的95.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91,888.35元,增长18.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6,383,937.07元,增长5.63%。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主要是2022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均比上年有所增加。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比上年增加部分工程项目款,其中儿童福利院拨款比上年增加1,400,000.00元、殡葬科目比上年增加拨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费4,000,000.00元、养老服务龙山特困供养设施比上年增加拨款3,540,000.00元、城乡低保支出比上年增加3,588,787.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93,515.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6,663.32元,占基本支出的8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6,852.20元,占基本支出的13.06%。2022年人均费用 103,45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704,996.13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25,000.00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龙财社〔2022〕8号、龙财社〔2022〕21号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91,489,213.00元,用于发放孤儿生活费1,477,529.00元、城市低保1,623,101.00元、农村低保69,909,944.00元、临时救助2,077,500.00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4,967.00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16,396,172.00元。

2.龙财社〔2022〕1号、龙财社〔2022〕29号下达老年福利资金4,348,150.00元,用于发放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津贴、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2022年累计发放人85,828次。

3.龙财社〔2022〕1号、龙财社〔2022〕58号下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4,585,420.00元,用于发放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022年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4,578人次。

4.龙财社〔2022〕1号下达资金1,214,600.00元,用于发放殡仪馆垫付的遗体接运费、四项基本服务费,解决职工工资及乡镇遗体接运人员的部分遗体接运费用。

5.龙财社〔2022〕1号下达农村原大队一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296,792.00元,用于发放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共98人的生活补助,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6.龙财社〔2021〕96号、龙财预〔2022〕21号下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28,000.00元,主要用于平达敬老院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0元、2022年春节慰问支出28,000.00元。保证平达敬老院基建项目正常开工建设,开展春节困难群众及敬老院院民慰问。

7.龙财社〔2021〕35号、龙财社〔2022〕29号下达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1,670,321.13元,用于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稳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成果,县乡村三级按规定数量配齐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工作机制一步完善,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

8.龙财社〔2021〕76号、龙财社〔2022〕100号、龙财预〔2022〕113号下达福彩公益金项目资金1,072,500.00元,用于支付龙新乡勐冒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经费120,000.00元、用于平达敬老院建设资金375,000.00元、支付全县敬老院护理床购置费200,000.00元、支付孤儿助学金37,500.00元、支付龙山镇芒麦公墓150,000.00元、平达乡龙拱山公墓150,000.00元、支付困境儿童和“三留守”关爱服务项目40,000.00元。

9.龙财预〔2022〕207号下达龙陵县骨灰堂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0元,用于新建框架结构骨灰堂服务用房一幢,设祭祀室、祭品焚烧炉、骨灰柜等配套设施,规划用地总面积10,223.05平方米(15.34亩),新建用房占地面积1,043.1平方米(1.56亩),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共设骨灰安放盒11,700余盒。

10.龙财预〔2022〕207号下达龙陵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资金2,700,000.00元,用于新建四层框架结构儿童福利院一幢,总建筑面积3,280平方米,设床位80张。

11.龙财预〔2022〕207号龙陵县龙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4,500,000.00元,用于新建四层框架结构敬老院一幢,总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新增床位100张。

12.龙财预〔2022〕207号下达龙陵县龙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700,000.00元,项目内设床位100张,总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其中新建四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新建三层框架结构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900平方米。

13.龙财预〔2022〕297号、龙财社〔2022〕97号下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仪馆设备购置项目资金6,000,000.00元,专项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征地补助,拨付殡仪馆设备购置500,000.00元到县殡仪馆,专项用于殡仪馆1台火化炉尾气处理设备购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16,011.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4%。与上年相比增加8,567,600.42元,增长7.40%,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881,888.35.00元,增长17.99%,项目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7,685,712.07.00元,增长6.93%,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新进人员1人导致工资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老年人高龄津贴增加1,090,400.00元、殡葬基本奖励补助资金增加1,747,700.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增加2,640,000.00元、最低生活保障增加871,7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3,688,21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42%。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67,444.8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86,773.12元、社会福利支出23,203,671.12元、残疾人事业支出4,585,420.0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1,533,045.00元、临时救助支出2,941,221.16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396,172.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74,472.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7,79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265,242.36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支出462,55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600.00元,支出决算为93,960.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423.4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3.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53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6.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3,5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3,600.00元,支出决算为93,960.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0,423.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5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经费支出比预算有所下降。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824.58元,增长30.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445.58元,增长44.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379.00元,增长17.1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修理费19,200元,2022年民政开展撤乡设镇工作,下乡次数比上年增加。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原因是2022年开展了全县婚姻登记档案补录入工作,新增乡镇到县民政局录档案的工作人员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民政各项社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政权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852.2元,比上年减少1,013,054.21元,下降57.56%,主要原因是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工资2021年列为劳务费,在运行经费中反映,2022年列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在人员经费中反映,所以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696.00元、印刷费5,900.00元、水费1,180.90元、电费7,000.00元、邮电费46,393.00元、差旅费49,997.00元、公务接待费43,537.00元、劳务费298,723.15元、工会经费43,651.6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423.47元、其他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132,4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退休人员经费)5,9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8,357,485.67元,其中,流动资产661,597.71元,固定资产27,894,589.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801,298.44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959,825.99元,增长2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289.00元、流动资产增加228,559.93元、在建工程增加9,580,977.06元。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2022年新购置部分办公设备、流动资产增加主要是财政代管资金的增加、在建工程增加主要是龙山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增加4,603,000.00元、骨灰堂项目增加800,000.00元、龙陵县儿童福利院项目增加2,802,977.06元、平达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增加675,000.00元、龙新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增加700,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47,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77.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0.8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86.4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986.4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