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9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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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疫情防控工作,筑牢民政领域安全防线。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党委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围绕“民政工作人员及家属绝不发生疫情、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绝不发生疫情”的目标,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科学合理储备防疫物资,周密做好局机关、养老、殡葬、婚姻登记窗口等民政服务机构和在建民政项目的防控工作,发挥社工和志愿者作用,做好心理疏导、精神慰藉、人文关怀工作,把工作落细、落地、落小、落常,千方百计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筑牢民政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2.抓实社会救助工作,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能力服务能力为重点,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和“三落实”“四不摘”的部署要求,聚焦重残、重病、重学等困难群体,健全完善重点人群监测预警数据信息库,抓实动态管理精准化工作,深化困难群众探访、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加大政府救助平台的推广使用力度,全面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全面织密织牢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抓实养老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特困分散供养户、留守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探访工作,定期对照料护理人履行照料护理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效落实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照护和监护人责任,确保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护理水平,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全面提高全县养老服务水平。2021年,全县建成并投入使用农村敬老院8所、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0个、市级养老服务中心22个,有养老服务总床位1,378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3张;在建龙山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2个;采购护理型床位186张,采购后护理型床位达376张,占养老院养老床位总数875的42.97%。签订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1,489份,签订率100%,对失能半失能的县乡敬老院做到100%入户动员集中入住供养,对不愿意集中供养的100%落实照料护理责任。
4.抓实基层治理工作,夯实城乡和谐稳定基础。顺利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改善优化班子结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为全县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指导各乡镇高质量完成121个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2021年,全县共建成并运行乡镇社工站和志愿服务站10个,组建志愿服务队218支,注册志愿服务者39,538人,打造爱国卫生、环境卫士、巩固创文等志愿服务项目40多个,开展“邻里守望”、关爱儿童保护、脱贫攻坚暖心、文明龙陵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宣传”志愿服务活动100多场(次),服务时长112,167个小时,惠及群众8万余人。
5.抓实社会服务工作,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面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保障等政策,建全完善了发现、报告、跟踪、关爱等机制;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力度,认真做好救助人员的救护和送返工作,全面提升救助管理水平,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得到有效落实;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的登记注册和年检工作,认真开展行业协会违规收费整治工作、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回头看”工作,持续开展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加强婚姻登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认真做好殡葬基础设施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加强县殡仪服务中心、县级骨灰堂、县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二期)、乡镇片区公墓等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巩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和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深入推进殡仪馆遗体接运服务改革创新,将车辆配置、驾驶员配置交给殡仪馆和乡镇共同研究配置和管理,结合乡镇实际,配置了19辆殡仪服务用车,为群众提供了安全、快捷、便利、优质的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464,195.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64,195.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31,893,271.59元,下降21.7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资金减少,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收入减少3,933,519.07元、社会福利支出减少12,590,368.45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减少12,395,206.00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减少2,135,240.00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750,400.79元、福彩公益金支出减少462,210.00元、抗疫特别国债支出减少2,662,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222,686.23元。其中:基本支出4,901,627.17元,占总支出的4.15%;项目支出113,321,059.06元,占总支出的95.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4,344,649.88元,下降10.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4,593,182.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困难群众未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补助人数的减少,最低生活保障比2020年少支出12,395,206.00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减少2,135,240.00元,抗疫特别国债比上年支出减少2,662,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01,627.1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8,532.2元,增长5.34%,增加的主要原因公用经费比上年增加1,081,335.27元,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支出1,382,831.37元,2021年列为劳务费支出,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4,346元、办公费比上年增加12,30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41,720.76元,占基本支出的64.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906.41元,占基本支出的35.90%。2021年人均费用87,5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3,321,059.0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593,182.08元,下降11.4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困难群众未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补助人数的减少,最低生活保障比2020年少支出12,395,206.00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减少2,135,240.00元,抗疫特别国债比上年支出减少2,662,600.00元。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63,500.00元,其中用于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7,500.00元,用于原农村大队一级离职干部生活费支出56,00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195,666.00元,其中用于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支出5,000.00元,婚姻登记专用设备购置47,300.00元、养老服务体系补助资金支出399,859.59元、2021年春节慰问支出18,000.00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636,500.00元、政府购买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2,023,524.18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支出65,482.23元;孤儿生活费支出1,502,958.00元;高龄津贴支出3,509,800.00元;殡葬支出骨灰规范安葬奖励4,120,801.00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708,860.0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低保金67,944,258.00元;临时救助支出2,532,0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支出16,876,062.00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485,57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848,41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9%。与上年对比增减少11,569,839.88元,下降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4,593,182.0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困难群众未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及补助人数的减少,最低生活保障比2020年少支出12,395,206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减少2,135,24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855,697.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695,609.41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8,475.73元、社会福利支出16,598,973.73元、残疾人事业支出4,708,86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7,944,258.00元、临时救助支出3,221,217.68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876,062.00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02,24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2,71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275,313.68元,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支出717,4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5,600元,支出决算为72,135.89元,完成预算的6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977.89元,完成预算的5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7,158.00元,完成预算的66.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民政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9,189.11元,下降2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480.11元,下降41.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709.00元,下降11.2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县民政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77.89元,占48.49%;公务接待费支出37,158.00元,占51.51%。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77.89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977.8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政权管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7,158.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7,1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基层政权管理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906.4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1,335.27元,增长159.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工资发放支出1,382,831.37元,2021年列为劳务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4,346元、办公费比上年增加12,303.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860.00元、印刷费5,000.00元、手续费140.00元、水费1,400.00元、电费6,426.03元、邮电费51,000.00元、差旅费50,566.00元、维修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37,158.00元、劳务费1,382,831.37元、工会经费21,858.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77.89元、其他交通费用113,68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8,397,659.68元,其中,流动资产433,037.78元,固定资产27,744,30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0,220,321.3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56,346.5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658,958.2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结余资金不列入财政应返还额度。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增加4,302,611.6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50,84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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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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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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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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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8397659.68 |
433037.78 |
27744300.52 |
25282519.8 |
520401 |
1941379.72 |
20220321.38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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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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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龙陵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97.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17.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