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1-091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09-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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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织密织牢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网。2020年全县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6847户10466人。农村低保精准识别工作全面提升。结合龙陵实际,创新建立了特困人员、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残疾人、重病患者、就读大专以上学生、回流边民八类重点人群信息数据档案库,对八类重点人员纳入预警监测管理,及时掌握重点人群家庭变化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给予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严格按照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实施动态管理,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死人保”、“错保”“漏报”等问题。2020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1536户18777人,新纳入农村低保对象1839户2563人,清除不符合农村低保对象2406户3214人,共发放农村低保金77492924元。由政府牵头,民政具体负责,组织各乡镇对全县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摸底排查工作,摸清特困人员吃、穿、住、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情况,及时签订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落实供养责任和监护责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权益得到保障。2020年,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345户1656人,其中,集中供养144户144人,分散供养1202户1414人,共发放特困供养金19011302元,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签订100%,监护责任落实100%,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发挥明显。对“紧、急、突”发事件,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给予先行救助后完善审批手续。2020年,临时救助816户34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09100元。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按月定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2020年,困境儿童共纳入农村低保1384人,纳入特困分散供养95人;实施孤儿救助106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3人),发放救助资金1440773元;发放“两项补贴”重点残疾人5396人,资金3056560元。
2.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组织建设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安置点的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县10个乡镇4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详细了解各安置点户数、人数,入住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治理模式、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做到情况清、底子明。全县安置总规模3828户1554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2935户12268人、随迁户799户2904人),100人以下的安置点有1个,200户800人以上的安置点有4个。二是建立完善安置点治理体系。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县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龙陵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指导10个乡镇121个村社区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目前,全县121个村社区均按要求完成了修订完善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安置点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按照统筹规划、整合资源、规范建设、综合利用的原则,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安置点综合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儿童之家、殡葬基础设施等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满足多样化、个性化需求,让搬迁群众在新家安心扎根,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归属感和融入度。2020年,全县安置点建成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8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个,儿童之家2个,殡葬设施实现全覆盖。
3.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一是高位推动。县民政局印发了《龙陵县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龙陵县婚俗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建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推动县委县政府将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乡镇每月情况排查上报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情况,为引导全县群众树立正确的婚烟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治理早婚早育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健全完善村规民约。2020年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民政局联合印发了《龙陵县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等有关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三是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县民政局与县关工委、县妇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采取以案说法、发送公益短信、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和评选文明家庭、讲家风故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清早婚早育危害,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2020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245对,离婚登记304对,补发结婚证392本。
4.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龙陵县总体规划建设县级经营性公墓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23个,县级骨灰堂1个,乡村骨灰堂3个,规划占地面积951.93亩,建设墓穴83000个。龙陵县积极探索公司化模式,以县照颐投资公司为平台,加大融投资力度,稳步推进公墓建设项目,不断健全完善殡葬基础设施。目前,全县共建成经营性公墓1个、乡镇公益性公墓15个,村级骨灰堂2个、镇级骨灰堂1个,正在筹建乡镇公益性公墓的8个,除木城乡鱼塘垭口村级公墓因另行选址正在办理林地报批手续外,其他7个公墓已全部开工建设,建成墓穴18029个、格位3412个,安装墓碑3551座,能满足社会需求。二是做好全面启动实施火化区准备工作。县殡改办组成殡葬政策宣传小分队,以发放宣传单、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别深入剩余44个村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及时把殡葬政策向广人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全县火化区工作于2020年11月1日顺利启动。三是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抓好殡葬领域有关问题整治事项的通知》及上级民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县、乡、村(社区)三级相关人员参加的视频会议,由县长杨邵燕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相关工作做了要求,明确以脱贫攻坚作战指挥体系推进活人墓拆除工作。2020年,全县累计火化区活人墓已拆除3049冢,拆除率100%;非火化区拆除689冢,拆除率39%,预计年底全部拆除;完成公路主干道沿线可视范围及主要旅游景区景点内的老坟植绿覆盖苗木8490株。
5.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养老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以问题为导向,由县民政局牵头,县公安、卫健、市场监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对全县各养老院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检查了各养老院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保养及运行情况;食品卫生、用水用电、服务管理规范等情况。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力度。不断加大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力度,养老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目前,全县建成投入使用县乡敬老院8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2个;建成镇安温泉养老养生项目1个,投入使用412户700多张床位,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343张。
6.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我局以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群众、提高效能为目标,不断拓展工作思路、拓宽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规范运行方式,积极探索和建立符合实际的便民服务制度,建立起龙陵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台账,编制操作规范的《民政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民政局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逐年规范,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程序和规范,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AB岗制度、领导进中心值班等服务制度,在政务中心窗口将行政许可项目、依据条件、办证程序、办理期限、办理情况以及办证须知和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资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本等依法向社会公布,为群众提供准确的信息;加大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力度,全面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民政局机关
2.龙陵县中心敬老院
3.龙陵县救助管理站
4.龙陵县殡仪馆
5.龙陵县殡葬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8人,主要是全县敬老院聘用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6,357,467.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57,467.1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2504222.67元,增长40.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08382.17元,比上年103803924.5元增加37704457.67元,增长36.32%,政府性基金拨款4849085元,比上年33320元增加4815765元,增长14453.08%。增加主要原因是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2020年增加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9294763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拨款增加6350000元。
收入情况详见下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结构分析表 |
||||
单位:元 |
||||
总收入 |
收 入 结 构 及 比 重 |
|||
146357467.1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占比重 |
政府性基金 |
占比重 |
141508400 |
97% |
4849100 |
3%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2,567,336.11元。其中:基本支出4,653,094.97元,占总支出的3.51%;项目支出127,914,241.14元,占总支出的96.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097969.74元,增长21.1%,其中基本支出4653094.97元,比上年减少726361.08元,下降13.5%,项目支出127914241.14元,比上年增加23824330.82元,增长2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2020年增加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9294763元,基本建设类项目拨款增加6350000元。
支出结构上下年度对比如下图所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上下年度分析 |
||||
单位:元 |
||||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 |
增(减) |
增(减)%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09420046.37 |
127,418,251.11 |
17998204.74 |
16.44 |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
33320 |
5149085 |
5115765 |
15353.43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53,094.9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26361.08元,下降1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727094.24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168276元、津贴补贴减少156844元、奖金减少215452元、绩效工资减少31879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比上年增加107904元,主要是六十年代精退职工生活补助2020年纳入基本支出的人员经费核算。2020年人均费用86168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14,241.14元。比上年增加23824330.82元,增长22.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2020年增加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临时价格补贴9294763元,养老、殡葬等基建项目增加支出6840000元。项目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的比重较大,占87.53%,这与民政的行政职能分不开,救贫济困、扶老助弱是民政工作的重要部分,民政资金绝大部分是民生资金,主要包括城乡低保金、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资金、孤儿生活费、高龄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所以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占比重大。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0年比2019年增加15233400元,增长15.1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城乡低保保障对象比上年增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生活费及护理费、孤儿生活费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2020年增加发放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92947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418,251.1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2%。与上年对比增加17998204.74元,增长16.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资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5,675,136.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3%。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765606.77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27755.04元、社会福利支出1664242.18元、残疾人事业支出305656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80339464元、临时救助支出1923307.65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9011302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8689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3,11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01,325.00元,完成预算的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458.0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1,867.00元,完成预算的7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民政局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3,188.50元,增长1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5,704.00元,增长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15.50元,下降23.0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新增县中心敬老院公务用车编制1辆,新增财政配套运行经费20000元,民政局公务用车云MZ001支出大修理费25935元。公务接待费减少12515元,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人数减少184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58.00元,占58.68%;公务接待费支出41,867.00元,占41.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458.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458.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867.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1,8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57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3.16元,增长1%,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行政单位龙陵县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678,571.1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3.16元,增长1%,基本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水电费比上年有所提高。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1.办公费41556.2元;2.印刷费1367.69元;3.手续费231元;4.水费1301.1元;5.电费5145.11元;6.邮电费50806.46元;7.差旅费16220元;8.公务接待费39549元;9.劳务费144904.8元;10.委托业务费142512.82元;11.工会经费50586.96;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923元;13.其他交通费用11916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7041406.58元,其中,流动资产14091996.06元,固定资产27767510.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51819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55497.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7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69.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6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0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陵县骨灰堂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度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龙财建[2019]24号,用于建设龙陵县骨灰堂建设项目,新建框架结构骨灰堂服务用房一幢,设祭祀室、祭品焚烧炉、骨灰柜等配套设施。指标金额4800000元,2020年已使用3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48000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48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3000000元,得6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项目资金投入3000000元,完成投入资金的63%,得7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兑付及时并按照财经纪律兑付,对付质量100%,得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兑付付及时率及资金发放及时率为大于等于63%,达不到预期目标,得分7分。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投入资金全部完成了投资,得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社会就业,因骨灰堂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了殡葬改革的基础设施,为殡葬改革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70%,得分1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其他资金配套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跟不上,项目因资金问题而停滞,在2021年将继续跟进资金出支进度,促使项目尽快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
1.项目名称:2020年度龙陵县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
建设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度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龙财建[2019]24号,指标金额5700000元,用于建设龙新乡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设施建设项目,新建综合楼一幢,2300平方米、业务用房一幢9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龙财预[2020]13号840000元,用于新建平达敬老院三层综合楼一幢,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新增床位50张。两笔资金2020年共使用2840000元,结余37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65700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65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2840000元,得5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建设项目资金投入2840000元,完成支出总额的43%,得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兑付及时并按照财经纪律兑付,对付质量100%,得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兑付付及时率及资金发放及时率为大于等于43%,达不到预期目标,得分5分。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投入资金完成了43%,得5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社会就业,支付资金已全部完成投资,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机构基础设施,为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70%,得分1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因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和配套不足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跟不上,在2021年将继续跟进资金出支进度,促使项目尽快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70分,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县重度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日常生活,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我单位按照要求开展了2020年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补助资金年度预算安排3056500元,全部用于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0565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30565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30565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共享受重度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的有5428人,均做到了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得分20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保障了重度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两项”补贴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部发放,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
1.项目名称:22020年度高龄津贴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更好的解决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问题,提高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我县严格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创新高龄老人福利制度模式,健全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推进补缺型老年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发展。2020年度财政资金高龄津贴年度预算安排5944400元,主要用于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年满100周岁的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59444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59444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59444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共发放津贴6687人,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发放津贴25人,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5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高龄津贴,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老年人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老年人老有所养,促进了社会及家庭和谐,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同时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高龄补贴全部发放,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孤儿救助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生存,促进其身心健康,使其生活地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我单位2020年开展了孤儿救助。2020年度财政资金孤儿救助年度预算安排1474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14743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14743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14743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共救助保障106人,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5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孤儿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存、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存救助,促进其身心健康,使其生活地更有尊严,更好的融入社会。同时有利于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孤儿生活救助全部发放,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抗疫特别国债困难群众救助
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县特殊困难群众日常生活,解决好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救急难问题,以及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存,并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更好的融入社会创造条件,在2020年因新型冠状病毒导致困难群众发生短期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我单位申请了中央财政抗疫特别国债项目。主要用于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1400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314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29013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对象均做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5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七:
1.项目名称:2020年度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更好的保障我县特殊困难群众日常生活,解决好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救急难问题,以及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医疗、返乡等救助。2020年度财政资金困难群众救助年度预算安排102494200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二是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为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解决救急难问题。三是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医疗、返乡等救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1024942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1024942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100592800元。其中城市低保支出2846500元,农村低保支出77492900元,临时救助支出1156200元,流浪乞讨人员支出85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支出19011300元,年末结转下年19014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共救助保障21734人,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对象,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达到救助标准,100%把握补贴对象的准确率,得15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困难群众生活费及孤儿基本生活费,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促进社会救助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八: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稳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成果,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按规定数量配齐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切实增强社会救助服务有效供给。2020年度财政资金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年度预算安排3017000元,全部用于保障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资及服务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0170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3017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21789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共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145人,均服务于县乡村三级政府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得分15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按工资待遇标准进行发放,业务熟练程度率达到95%以上,得15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服务人员工资,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效解决基层力量薄弱环节,对困难群众及时给予救助,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扶尽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得分15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不断完善社会购买救助服务者的保障制度,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社会购买救助服务者满意度达到100%,得分2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农村原大队离职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农村工作部、云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对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的办法〉的通知》(云组发〔1989〕55号)、《云南省贯彻农村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办法的实施细则》(云民基字〔1990〕2号)规定,第一季度符合条件115人,第二季度符合条件115人,第三季度符合条件114人,第四季度符合条件112人。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810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381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3810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全县符合条件的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共115人,2020年完成了对其生活补助的发放,得分10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100%按发放标准进行发放,100%把握补助对象准确率,得2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发放对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的生活补助,达到预期目标,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基本生活水平比上年提高比率为2%,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老有所养,促进了社会及家庭和谐,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有利于保障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的基本权益,同时促进社会保障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得分19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
1.项目名称:2020年度殡葬改革奖补资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发〔2016〕17号)中“除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龙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供养人员以外的龙陵户籍人员去世后,凡属火化区规定必须火化和火化区外自愿要求火化的人员,所产生的遗体运输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全部由县级承担。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遗属一次性奖励金3500元。采取深埋不留坟头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凭火化证给予遗属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奖励金县、乡两级按7:3的比例承担。县、乡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到专户,据实及时支付,年终汇总结算。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等民政长期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去世后,进入公益性公墓指定区域骨灰安葬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冷藏费、墓穴费(骨灰寄存费)给予全额救助。亡故人员实行遗体火化后需到地方骨灰公墓安葬而公墓暂时不能提供墓穴的,可将骨灰临时寄存于殡仪馆,所产生的寄存费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的规定。完成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县级承担部分)1119800元、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637200元的拨付,完成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650000的拨付,完成第二批活人墓拆除安置补助602100元的拨付,共计3009100元,并全部兑付到群众手中。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30091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30091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3009100元,得10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县级承担部分)1119800元、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637200元的拨付,完成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650000的拨付,完成第二批活人墓拆除安置补助602100元的拨付,共计3009100元,并全部兑付到群众手中,得分10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资金兑付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得分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因县财政困难,殡改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资金兑付及时率和项目完成及时率为50%,达不到预期目标。得分5分。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兑付资金费用不超预算,控制在成本指标范围。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奖励、补助的方式,增加群众收入,得分5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改革丧葬陋习,整治封建迷信和违规大操大办,减少群众办理丧事费用,树立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得分5分。
生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殡葬改革,不仅节约了土地资源、森林资源,还节约了木材、石材的消耗,减少了对土地、森林资源的破坏,保护了生态环境,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可助推殡葬改革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大量减少对土地、森林资源的浪费和破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随着殡葬改革的推进,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逐步提高,因殡改奖补资金兑付不及时,影响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得分15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度殡改奖补资金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在2021年将继续跟进资金拨付进度,促使项目尽快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果为良。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一:
1.项目名称: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福利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项目,龙陵县民政局2020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资金来源8056400元,其中中央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914000元、省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3882400元,市级补助福利彩票公益金3260000元。2020年共使用22478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资金下达8056400元,(共10分)。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到位资金80564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使用资金2247800元,得3分。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申请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共40分)
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龙新乡龙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投入60000元、完成龙新乡蚌眇村顺坪十一组老年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投资50000元、完成镇安镇户帕村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投资150000元、完成镇安镇镇安社区老年门球场建设项目投资250000元、完成孤儿入学补助项目投入6700元、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投资1000000元、完成镇安小田坝社区规范化试项目投入85000元、完成全县养老院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投入4868000元、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159300元,得10分。
质量指标完成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救助对象准确率为100%,得10分。
时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已拨资金发放及时率为大于等于28%,达不到预期目标,得分4分。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拨会资金已全部完成投资,得分10分。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共30分)
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因养老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得分10分。
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得分10分。
可持续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夯实了养老服务发展的基础,为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城乡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得分10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共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得分10分。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0年福利彩票公益金未完成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因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导致项目实施进度跟不上,项目因资金问题而停滞,在2021年将继续跟进资金出支进度,促使项目尽快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项目自评得分77分,自评结果为中。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并利用项目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民政部门是承担社会保障工作任务的政府组成部门,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民政部门在工作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2020年全县民政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县级民政部门职能职责全面开展社会救助、老龄工作、养老服务、区划地名、社会福利、社会慈善、殡葬改革、基层治理等工作,全力做好各类民政对象工作,强化基层和社会治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民政局2020年民政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20年龙陵县民政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与扶贫、医疗等部门政策衔接,扎实推进行业扶贫工作,加强兜底保障对象精准认定、精准分类、精准标识,全面落实农村低保不低于4800元/年,月救助不低于C类每人每月220元的标准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敬老院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加大对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的信息比对工作,落实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适当扣减等政策规定,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完善和优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规定,有序开展“救急难”工作,着力提高社会救助精准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救助经办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是高质量推动养老产业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更深领域地探索医养融合、民建公助、公办民营等多种养老模式,积极打造养老新业态。重点抓好平达、龙新特困供养设施项目建设,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星级管理机制。着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小型养老中心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实现全覆盖。
三是创新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重点加强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全面抓好村务公开栏信息保障工作,巩固提升村务公开“亮栏行动”。指导规范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推动全县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在所辖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予以公布。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建设工作,2020年实施镇安镇小田坝社区及勐糯镇大寨社区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站建设,强化社区基础能力建设。继续探索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社会工作者(社工)与志愿者(义工)“两工互动”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实现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四是全方位强化社会事务管理。重点抓好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地名命名等事务性工作,有效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继续落实国家孤儿保障相关政策,探索建立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制度,组织实施好“明天计划”,加强对患病儿童的救助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全县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切实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加快发展残疾人福利,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培育和规范各类慈善组织,支持多种形式开展募捐活动,推动慈善组织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慈善事业公开透明化。继续推动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总收入146357467.17元,比上年的103853200元增加42504200元,增长40.9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508300元,比上年103803900元增加37704400元,增长36.32%,政府性基金拨款4849000元,比上年33300元增加4815700元,增长14453.08%。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2020年总支出132567300元,比上年109469300元增加23097900元,增长21.1%,其中基本支出4653010元,比上年减少726300元,下降13.5%,项目支出127914200元,比上年增加23824300元,增长22.89%。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46357400元,财政拨款支出132567300元,年末结转结余14090100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还结合财务具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龙陵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推行部门预算是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管理制度,保证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合理的基础。我局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并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
前期准备
①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龙财预〔2021〕152号)要求,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龙陵县民政局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
②召开绩效自评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分工,把握绩效自评标准和要求,对列入自评的项目进行梳理确定绩效自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编写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审核把关。
组织实施
①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项目绩效自评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有序进行。
②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价,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共15分)
目标设定(共7分)
①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县民政局2020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②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2020年民政局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不存在以偏概全的情况,绩效目标的制定具体、详细、合理,得2分。
③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2020年民政局所开展的项目绩效自评中,所确定的绩效指标主要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2分。
预算配置(共8分):
①分配依据(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依据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情况以及本部门职能职责编制,做到有依有据,得3分。
②分配结果(3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紧紧围绕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做到分配合理,得3分。
③重点支出保障率(2分):2020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对重点工作重点保障,做到资金使用主次分明,实现效益最大化,得2分。
(2)过程情况分析(共30分)
预算执行(共15分):
①预算完成率(8分):2020年部门预算总额为160700600元,其中当年收入146357400元,指标结转14343200元,支出132567300元,财政应返还额度14090100元,预算完成率82%,得6分。
②支出进度率(7分):2020年支出进度率为82%,得5分。
预算管理(共12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4分):民政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龙陵县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龙陵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民政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得4分。
②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4分):2020年度严格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及时完整的将民政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民政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得4分。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2020年度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4分。
资产管理(共3分)
①资产管理规范性(2分):在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做到购置有预算,实物有专人管理,处置按流程,对报废办公设备及时报批,及时核销,得2分。
②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民政局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00%,得1分。
(3)产出情况分析(共30分)
①完成及时率(10分):2020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完成率为82%,得8分。
②质量达标率(10分):2020年度对支出绩效的评价严格考量产出质量,各项目产出质量完成率为100%,得10分。
③重点工作办结率(10分):2020年度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民政局确保机构运转、确保重点工作正常开展,圆满完成了年初计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得10分。
(4)效果情况分析(共25分)
①经济效益方面(8分):2020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拨付的资金提高了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产生了相应的经济效益,得8分。
②社会效益方面(8分):龙陵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8分。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分):2020年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达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得9分。
2020年民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分,自评等级为优。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各相关科室、各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2)根据本次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预算绩效申报时,编制的项目自评指标体系不够精细,绩效目标不具体,绩效目标未完全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不够具体,部分绩效指标不清晰。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相关业务处室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提高项目使用经济功能精确度。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绩效评价,
(2)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定期汇总存量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使用进度,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并对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加强督促跟踪问效。单位领导和业务科室不定期对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
(4)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5)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