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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57-2-/2020-091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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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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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 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基本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工作扎实开展。严格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和乡镇100%入户调查,县级30%抽查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农村低保精准施保全面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低保对象定期报告和家庭户籍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定期复核制度,定期开展复核工作,健全数据管理体系,强化动态管理,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效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目标,充分发挥民政低保资金的“托底功能”作用,使低保工作更加公开、透明、阳光,充分体现了社会救助的公平正义。2019年,全县共有农村低保11642户19453人,城市低保458户517人;实施农村低保19388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 67959915元;实施城市低保599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3010899元;新增农村低保4821人,清退2638人。二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印发了《龙陵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扶贫开发与民政社会保障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扶贫开发和低保在政策、保障标准、对象识别、动态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扶尽扶。2019年,全县有建档立卡户15740户6391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5665户10661人,发放低保金29912000元。其中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8036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农村低保2625人。三是社会救助体系日益完善,出台了《龙陵县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了救助转介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和“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及时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全面落实孤儿、流浪乞讨、困境儿童等救助政策,妥善解决救助对象在生活、医疗、教育、人权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19年,实施孤儿救助1073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16912元。四是社会救助力量全面加强。按照省厅和市民政局要求,龙陵县积极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建立了县乡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严格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选聘程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2名县乡社会救助协理员,123名村社区协理员,并于5月全部到岗开展工作,有效解决了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

2.养老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保障能力全面得到落实。一是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全县共发放高龄补助6593人1910000元。二是老年人权益全面保障。全面落实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责任。2019年以来,共签订分散供养监护协议1659份,签约率达99%;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抗战老兵、院民200余人次122000元。三是特困供养政策有效落实。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分散供养协议签订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保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从政策和制度上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工作进行规范,切实做到全县一盘棋、一个步调,不折不扣抓实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工作。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1503户1780人,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800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36408元。

3.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全面加强,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民间组织的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目前,全县依法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共71家,其中社会团体66家,民办非企业5家,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均按时参加年检。二是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制定印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龙陵县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和部门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精神,切实维护困境儿童生存、发展、安全等各项权益,推动儿童福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共对108名孤儿进行识别确认并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录入农村留守儿童系统数据460人、困境儿童5867人,纳入城乡低保1418人;落实监护责任并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460人;成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1个,建成儿童之家47个,有儿童福利督导员11人、专(兼)职儿童主任人数121人。县级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已通过市级可研评审。三是殡葬改革工作稳步推进。龙陵县紧紧围绕“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负担”的殡改目标,推行惠民殡葬和节地集中生态安葬,对群众实施殡改补助和奖励政策,实行严格的殡改管控措施,确保殡改政策落地见效。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龙陵县火化区划定方案》《龙陵县禁葬区划定方案》《龙陵县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实施方案》《龙陵县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摸排工作方案》,全面推进火化区、禁葬区划定工作,自2016年11月1日殡葬改革启动以来,全县共亡故4670人,火化2175例,火化区火化率100%,综合火化率46.6%,其中2019年1-9月死亡1281 例,火化816例,火化率达63.7%,火化规范安葬率100%;拆除活人墓3490冢,老坟搬迁385冢,建成投入使用公益性公墓12个、村级骨灰堂2个,建成墓穴14290个、骨灰堂格位1409个,1个县级骨灰堂正在建设,还有8个公益性公墓、1个镇级骨灰堂已经全部做好建设前期工作。

4.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全面完成。下发了《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成立龙陵县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县级联审的通知》《关于做好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工作结果运用的通知》,进一步落实联审责任,严格联审程序步骤,明确联审结果运用,规范补选程序,并及时将联审结果反馈至各乡镇党委,督促各乡镇清理不符合任职资格人员,加强对补齐人选的分析研判,杜绝将不符合条件的人选拔到村(社区)干部工作岗位上来。根据会商会审情况,共确定不符合任职资格的村(社区)“两委”现任班子成员5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41名。二是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全县村(社区)干部补贴标准的通知》,全县统一采取村(社区)干部补贴由“基础补贴+绩效考核奖励”两个部分构成,村(居)民小组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小组长补贴由岗位补贴构成的方式进行规范和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民政局机关

2.龙陵县中心敬老院

3.龙陵县救助管理站

4.龙陵县殡仪馆

5.龙陵县殡葬执法大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8人,主要是全县敬老院聘用临时人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3,853,24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37,244.50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2019年总收入103,853,244.5元,比上年的109,696,990.38元减少5,843,745.88元,减5.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03,924.5元,比上年102,836,990.38元增加966,934.12元,增0.94%,政府性基金拨款33,320元,比上年6,860,00元减少6,826,680元,减99.51%。其他收入16,000元,比上年增加100%。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本年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项目拨款较少,2019年结余指标直接结转下年,未列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

收入情况详见下图:

总收入

收 入 结 构 及 比 重

103853244.5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占比重

政府性基金

占比重

其他收入

占比重

10380924.5元

99.95%

33320元

0.03%

16000元

0.02%

(1)收入结构分析

(2)财政拨款上下年度分析

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增(减)%

政府性基金

增(减)%

2018年

102836990.38元

966934.12

增0.94%

6860000元

-6826680元

-99.51%

2019年

103803924.5元

333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9,469,366.37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456.05元,占总支出的4.91%;项目支出104,089,910.32元,占总支出的95.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9年总支出109,469,366.37元,比上年112,168,993.63元减少2,99,627.26元,减2.41%,其中基本支出5,379,456.05元,比上年减少12,550,765.77元,减70%,项目支出104,089,910.32元,比上年增加9,851,138.51元,增10.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6,826,680元,减少99.51%,主要原因是2019年结转指标4,648,680元未列入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及财政应返还额度。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2,550,765.77元,减70%,因上年将部分应列入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本年规范记账后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12,550,765.77。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11,314,245.16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1,236,520.16元。

支出结构分析图:

单位:元

按支出性质

按支出经济结构分类

109469366.37

基本支出

占比重

项目支出

占比重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基本建设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5379456.05

4.91%

104089910.32

95.09%

4694238.07占4.29%

2768854.64占2.53%

100806125.25占92.08%

1200148.41

占1.1%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79,456.05元。比上年减少12,550,765.77元,减70%,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将部分应列入项目支出的专项资金列入基本支出,本年规范记账后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0%。人均费用9437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89,910.32元。比上年增加9,851,138.51元,增10.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项目支出有所增长。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民政管理事务类项目支出1,752,584.49元,主要是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费用支出,2019年项目已实施完毕。

2.抚恤类项目支出2,522,414.9元,主要是2019年一季度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项目已实施完毕。

3.社会福利类项目共支出6,264,356元,其中发放孤儿生活费1,616,912元、老年福利项目2,906,700元、殡葬项目支出四项基本服务费、骨灰规范安葬一次性奖励金等1,740,744元,项目已实施完毕。

4.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69,340元,项目已实施完毕。

5.最低生活保障项目支出70,970,814元,其中城市低保金支出3,010,899元,农村低保金支出67,959,15元,项目已实施完毕。

6.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32,625.93元,用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已实施完毕

7.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536,408元,用于特困人员生活费支出,项目已实施完毕。

8.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89,335元,用于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支出,项目已实施完毕。

9.拥军优属项目支出418,760元,用于2019年春节对驻龙部队、优抚对象、困难群众、敬老院、百岁老人的慰问,项目已实施完毕。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支出2,156,952元,主要用于救灾物资采购及灾民救助,项目已实施完毕。

11.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33,320元,用于6名孤儿助学支出,2019年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20,04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比上年增加2,972,052.74元,增加2.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标准提高增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950,07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74%。主要用于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955,678.1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1,442.68元、抚恤支出2,522,414.9元、社会福利支出7,822,649.14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696,34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0,970,814元、临时救助支出1,116,230.14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536,408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89,335元、退役军人拥军优属支出418,7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3,02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单位正式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配套部分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56,9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物救灾物资采购及灾民救助。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000元,支出决算为88,136.50元,完成预算的8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754.00元,完成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382.50元,完成预算的8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4,641.00元,下降1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00元,变动率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44.00元,下降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97.00元,下降2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县民政局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管理,厉行节约,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节约观念,通过宣传厉行节约、杜绝浪费,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54.00元,占38.30%;公务接待费支出54,382.50元,占61.7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754.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3,754.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工作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4,382.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4,38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救助、救灾、殡葬改革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7,837.98元,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减少1,236,520.16元,减64.59%,主要是减少省级下拨的专项业务费地各普查经费180,000元、社会救助工作经费245,000元、军休所运行经费244,000元。1.办公费减少192,392.5元、印刷费减少49,687.5元、手续费减少4,890元、水费减少27,556.9元、电费减少19,328.17元、邮电费减少17,474.89元、差旅费减少58,681.03元、维修维护费减少36,763元、公务接待费减少733元、劳务费减少592,430.67元、工会经费减少54,72.6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700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39,909.86元、其他商品服务费用减少4,400元。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 办公费25,758元;2. 印刷费9,060元;3. 手续费710元;4. 水费1,369.9元;5. 电费3,552.48元;6. 邮电费37,267.6元;7. 差旅费67,896元;8. 维修费7,507元;9. 公务接待费4,6000元;10. 劳务费303,400元;1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924;12. 其他交通费用143,393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2,048,098.39元,其中,流动资产2,882,932.46元,固定资产22,647,165.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518,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14,795,411.69元,减31.58%,其中:流动资产减少9,832,719.82元,固定资产增加138,42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1,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减0元,其他资产减少1,029,510元,是因机构改革移交县发展局的政府储备物资。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是机构改革移交退役军人事务局,账面原值472,18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83,984.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2048098.39

2882932.46

22647165.93

21401382.16

256237.42


989546.35


651800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69,705.9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66,393.4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12.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1.项目名称: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要求,地名普查经费保障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实施《龙陵县行政区划图》及《龙陵县地名志》的编撰及地名词条成果录入数据库所需的各项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24,761.47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2,4761.47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龙陵县行政区划图》及《龙陵县地名志》编撰及地名词条成果录入数据库。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地名专业知识得到提升,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应用得以实现。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社会公众对地名普查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二:1.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组发〔1989〕55号)和(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8名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发放定额生活补贴。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401,319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401,319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2019年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的生活水平,让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三:1.其他民政管理事务专项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云民社救〔2019〕1号文件要求开展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及开展社会救助各项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开展2019年民房保险投保工作县级配套资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599,823.02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599,823.0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142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工资的发放、62367户农户民房保险投保工作、保障民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困难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四:1.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伤残军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农村籍退役士兵、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等优抚对象发放定期生活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522,414.9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2,522,414.9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2019年一季度1527名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使优抚对象生活逐年得到提升,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优抚对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优抚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五:1.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为县内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发放定期生活补助金。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616,912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616,91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了2019年115名孤儿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孤儿的基本生活,使孤儿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孤儿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六:1.老年福利项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2019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及象达、平达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补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106,7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2,106,70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19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及象达、平达特困人员供养设施项目拨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老年人及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七:1.殡葬类项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龙发〔2016〕17号)中“除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龙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供养人员以外的龙陵户籍人员去世后,凡属火化区规定必须火化和火化区外自愿要求火化的人员,所产生的遗体运输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全部由县级承担。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遗属一次性奖励金3500元。奖励金县、乡两级按7:3的比例承担。县、乡年初纳入财政预算。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740,744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740,74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19年上半年殡葬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四项基本服务费用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提高了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减少群众办理丧事费用,实施殡葬改革,促进了社会风气。活人墓拆除的规范安葬,大大节约了土地,节约了木材和石材,减轻了对森林的破坏。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广大群众对殡葬惠民政策反响良好,都认为政府为民办了实事,收获群众满意度很高,服务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八:1.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696,34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2,696,34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19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基本生活,使老年人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九:1.城乡低保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709,708,14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70,970,814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2019年城乡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32,625.93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232,625.93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救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一: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城乡特困人员救助资金的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6,536,408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6,536,408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对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二:1.上世纪六十年代精退职工定期生活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保障上世纪六十年代精退职工定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116,016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116,016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37名上世纪六十年代精退职工基本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三:1.2019年拥军优属春节慰问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2019年春节县委、县政府对驻龙部队、优抚对象、部分困难群众及敬老院、百岁老人进行春节慰问经费。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418,76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418,76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3.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2019年春节前期,县委、县政府完成了对驻龙部队、优抚对象、部分困难群众及敬老院、百岁老人进行春节慰问。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四:1.自然灾害救助补助资金

4. 项目基本情况: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救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2,156,952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2,156,952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5.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采购救灾大米200吨、救灾棉被4000张、为62369户农户投保民房保险,对1778户受灾户进行救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项目十五:1.福利彩票公益金孤儿助学项目补助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 :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进行就学救助。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县民政局制定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资金的细化绩效评价指标,抽调专人负责,按照绩效评价通知的要求进行自评。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到位33,32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支出项目资金33,320元。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根据专项资金项目标准及要求,由县财政局根据资金预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预算支出,县民政局按项目进度到财政局拨款。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完成了对6名符合条件的孤儿进行就学救助。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证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的生活逐年得到提升,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救助对象对工作的满意度达到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完成了预定的绩效目标。

6.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民政局对自评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通过绩效评价,了解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民政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项目支出和资金使用,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民政事业是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以社会工作为核心,以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为工作任务。民政部门是承担社会保障工作任务重要的政府组成部门,担负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及社会慈善、殡葬改革等多项职能。民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合理调节社会分配,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民政工作要点》,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龙陵县民政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①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救助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推进全县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提高保障标准,做好农村低保兜底脱贫工作。

②抓好防灾备灾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③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④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确保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落实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

⑤全面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六个老有目标”基本实现,新型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⑥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⑦重点抓好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认真做好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形成法规政策健全、政社分开、监管有力、服务到位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格局。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总收入103,853,244.5元,比上年的109,696,990.38元减少5,843,745.88元,减5.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803,924.5元,比上年102,836,990.38元增加966,934.12元,增0.94%,政府性基金拨款33,320元,比上年6,860,000元减少6,826,680元,减99.51%。其他收入16,000元,比上年增加100%。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100%。2019年总支出109,469,366.37元,比上年112,168,993.63元减少2,699,627.26元,减2.41%,其中基本支出5,379,456.05元,比上年减少12,550,765.77元,减70%,项目支出104,089,910.32元,比上年增加9,851,138.51元,增10.45%。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3,837,244.5元,本年指标财政拨款支出103,837,244.5元,当年预算支出完成率100%,本年结转结余指标不列入本年收入。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单位沿用并严格执行《龙陵县民政局内部控制规范》、《龙陵县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龙陵县民政局行政运行和议事规则》等制度,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运用一定的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通过单位履行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进行综合性评价,以此来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

(2)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职、履职效益、七个方面分成十九个任务设置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2020年6月12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公开附表),依据该体系可对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自评组织过程

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评价范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包括了县民政局工作的重点项目,单位围绕2019年度狠抓落实年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省厅2019年度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的要求,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度县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公”经费管理见成效,以往年相比持续下降,自评得分15分。

(2)过程情况分析

2019年完成了年初预算安排的各项资金支出,年末结转结余比上年减少,自评得分15分;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12分;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自评得分3分,过程得分合计30分。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三级指标为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三个,龙陵县民政局2019年按质按量完成了部门职责的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年初预定的目标,自评得分30分。

(4)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分析从履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三个方面来进行评价,2019年龙陵县民政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筑牢民生兜底保障底线,保障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的履行了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效果自评得分25分。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有待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将评价结果做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督促跟踪问效,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无

(三)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因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将龙陵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划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将龙陵县民政局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以及军队有关职责划入龙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龙陵县民政局救灾职责划入龙陵县应急管理局。将龙陵县民政局的医疗救助职责划入龙陵县医疗保障局。将龙陵县民政局的应急储备物资划入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