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2022-021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申报工作,组织、指导乡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地名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指导乡(镇)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俗改革。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和管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8.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股、社会救助股、慈善福利和社会事务股。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龙陵县中心敬老院
2.龙陵县救助管理站
3.龙陵县殡仪馆
4.龙陵县殡葬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项防疫举措,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认真抓好民政服务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二是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稳步推进困难家庭救助帮扶综合评估试点工作,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发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等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合力,着力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三是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有效供给。进一步编制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抓好“养老惠民阳光”工程惠民实事落实,实施好在建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化水平,充分发挥龙陵优势资源,大力发展“农业生态+健康养老”“温泉疗养+休闲养生”等养老业态,构建投入多元化、层次多样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产品有效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产品,着力打造一流健康养老目的地。四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积极研究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好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治理政策、治理措施落地见效;进一步健全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体制,在城市、城镇区域按照精准精细化要求逐步完善“社区(居)-小区(组)-楼栋(长)或者户组(长)”的治理“细胞”和工作机制;在农村地区按照组织化、包保制要求强化“村(长)-小组(长)-居民”的治理“纽带”和密切关系,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发挥强健组织(肌体)、打通终端(末梢);深化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建工作,抓好龙山镇云山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城乡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继续抓实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建设工作;实行社区准入制度,推进社区减负增效;深入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持续做好平安边界工作;推进区划地名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村(社区)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五是提升社会组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规范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开展清理规范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快形成上下联动、纵横贯通的全国社会组织在线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管理、数据共享交换、电子证照管理工作体系,建成内容完整、信息准确、数据鲜活的国家社会组织法人数据资源库,以数字化建设为抓手,助力社会组织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管理水平,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六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好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落实好各项关爱保护政策,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落实,全方位保障留守儿童暨困境儿童各项权益。七是加强婚姻管理,培树婚育新风。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抓实非法婚姻、低龄婚育整治工作,培树新时代婚育新风。八是深化殡葬事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殡葬工作。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抓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上的短板;推动殡葬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方式多元化,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殡葬服务需求。九是抓好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龙新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骨灰堂、乡镇片区公墓等项目的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工,尽早发挥社会效益;加快儿童福利院和龙山敬老院的建设工作,继续与发改、财政等部门沟通衔接,重点做好龙陵县照颐公墓、龙陵县老年颐养中心建设项目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按要求推进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养老服务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的申报和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级服务场所规划,争取更多的资金补助,使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能充分发挥作用和功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下属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收入659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9.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55.16万元,增长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537.14万元,比上年增加65.63万元,增长14%,项目支出6052.05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63万元,增长56.6%。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水平上调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预算1747.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县级配套比上年增加预算199.78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是预算县中心敬老院社会慰问金,2022年将此类资金纳入年初预算,比上年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589.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89.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589.18万元(本级财力6589.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253.16万元,增长51.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537.14万元,比上年增加65.53万元,增长14%,项目支出6052.05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63万元,增长56.6%。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水平上调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预算1747.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县级配套比上年增加预算199.78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91.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58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14万元,比上年增加65.53万元,增长14%,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6052.05万元,比上年增加2187.63万元,增长56.6%,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预算1747.7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县级配套比上年增加预算199.7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537.14万元,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160.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0.8万元、办公经费等支出29.3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万元,用于2022年春节慰问困难群众及养老机构(敬老院);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6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务经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92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养老保险费;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35万元,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5万元,用于2022年遗属补助发放;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17.77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事业人员、临时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178.92万元、办公费用支出38.85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2.58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站事业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险支出65.05万元,办公费用支出7.53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4.4万元,用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定期生活补助发放;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94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9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支出8.73万元,三笔资金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项目支出6052.05万元,其中: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7.49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费用支出;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387.5万元,主要用于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2081004殡葬支出4189.84万元,主要用于遗体火化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支出631.53万元、活人墓拆除后再购墓地补助支出765.29万元、殡葬信息员工作补助支出156.78万元、遗体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奖励1229.09万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407.15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64万元,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95万元,其中用于城市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632.5万元,用于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20万元,用于因突发情况导致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群众救助;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36.36万元,用于农村离职村干部及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基本支出537.1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06.97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30102津贴补贴82.88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30103奖金8.91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30107绩效工资54.02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绩效工资发放;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92万元,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9职业年金缴费7.35万元,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缴费;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9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73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7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工伤、失业保险缴费;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96万元,用于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工资支出;30201办公费6.5万元,用于单位办公费支出;30202印刷费0.59万元,用于单位印刷业务支出;30205水费0.15万元、302006电费0.7万元,用于单位水电费支出;30207邮电费5.1万元,用于单位电话费、邮寄费支出;30211差旅费5万元,用于单位职工出差支出;30217公务接待费4.36万元,用于单位接待支出;30225劳务费30.24万元,用于全县敬老院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支出;30228工会经费4.37万元,用于缴纳单位部分工会经费;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单位公车运行维护支出;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73万元,用于单位公务员交通补贴发放及公务租车费支出;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4万元,用于退休人员公务支出;30304抚恤金1.05万元,用于单位遗属补助;30305生活补助14.4万元,用于六十年代精退职工生活费发放。
项目支出6054.0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万元,用于中心敬老院办公使用;30204手续费156.78万元,用于殡葬信息员手续费支出;30305生活补助2388.09万元,用于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564万元、高龄老人生活补助资金387.5万元、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资金1396.82万元、农村原大队离职干部定期生活补助36.36万元、春节慰问困难群众3.4万元;30306救济费870.94万元,用于城市低保110.95万元、农村低保632.5万元、孤儿生活费7.49万元、临时救助120万元;30309奖励金1229.09万元,用于殡葬骨灰规范安葬奖励金发放;30105基础设施建设1407.15万元,用于乡镇公益性公墓征地建设补助。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5万元,主要是办公台式电脑采购2台0.98万元,复印纸采购60件0.8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35万元,是公务用车保险费预算;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3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36万元,较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约为85次,共计接待约60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下降的原因是龙陵县民政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预算经费比上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民政局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龙陵县民政局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资金6052.04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5060.77万元。2022年龙陵县民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一)重点项目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经费
1.立项依据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保山市民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标准的通知》(保民政发〔2013〕45号)文件标准测算。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民政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主要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和纳入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龙陵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经费870.94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将一是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二是开展城乡临时救助,为因特殊意外情况导致生活出现短期困难的群众解决救急难问题。资金采用银行代发的方式,每月发放一次。
6.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发放,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使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重点项目二: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资金
1.立项依据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
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65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20〕16号 )、《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等系列文件(龙办发〔2016〕74号“龙陵县殡葬改革信息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龙发〔2016〕17号)。
2.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民政局。
3.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龙发〔2016〕17号)“除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龙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部队指战员以及敬老院、福利院等集中供养人员以外的龙陵户籍人员去世后,凡属火化区规定必须火化和火化区外自愿要求火化的人员,所产生的遗体运输费、冷藏费、火化费、骨灰寄存费等四项基本殡葬费用,全部由县级承担”的规定。按遗体接运费600元/具、火化费700元/具计算。根据《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龙发〔2016〕17号)“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遗属一次性奖励金3500元。采取深埋不留坟头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凭火化证给予遗属一次性奖励金4000元。奖励金县、乡两级按7:3的比例承担。县、乡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到专户,据实及时支付,年终汇总结算”的规定。根据《龙陵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等系列文件(龙办发〔2016〕74号“龙陵县殡葬改革信息管理工作方案”的规定。参与遗体火化骨灰规范安葬工作的,按300元/例计算。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37号“2017年12月31日前拆除活人墓的,可到原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公墓购买墓穴,墓穴价格按乡镇中心公墓定价执行,政府给予销售价格30%的补助,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龙陵县照颐投资有限公司,墓主只支付销售价格70%的款项。据《龙陵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龙发〔2016〕17号)“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精心选址、合理规划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为各乡镇启动遗体火化、实行骨灰规范安葬提供保障,建成后县财政按每亩1.5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的规定实施。
4.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龙陵县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县级配套经费4584.83万元。
5.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5日,及时发放兑现遗体火化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支出631.53万元、活人墓拆除后再购墓地补助支出765.29万元、殡葬信息员工作补助支出156.78万元、遗体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奖励1229.09万元、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1407.15万元。
6.项目实施成效
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从而节约土地、林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殡葬移风易俗改革。及时完成2022年度县内遗体接运、火化并有效控制成本、减少浪费。
一般项目:
(一)高龄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全县2022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发放,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权益,让老年人老有所养。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022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的发放,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存,使其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更好的融入社会。
(三)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云组发〔1989〕55号)和(云人发〔1991〕36号)文件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发放定期生活补助资金,保障其基本生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76.37万元,比上年预算42.25万元增加34.12万元,增长34.1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2022年民政局行政的工作人员调入1人,相应办公经费增加。同时敬老院临时工社会保险30.24万元列入单位劳务费科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民政局资产总额4184.7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3.3万元,固定资产2119.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22.03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比上年减少935.63万元,下降18%,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65.9万元、非流动资产增加430.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9项,账面原值5.08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期初数。
第二部分龙陵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3004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