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57-2-04_A/2016-02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6-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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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龙陵县民政局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龙陵县民政局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内设机构9个,在编实有人数29人,退休人数9人,财政遗属补助5人,在编实有车辆6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6.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万元,项目支出6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支出203.5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51.6万元
机关在职人员工资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特岗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工作性津贴构成。
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由薪级工资、岗位工资、基础绩效、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100%进行预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15.2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有公务经费、车辆经费和工会经费三方面。其中:公务经费9.06万元,车辆经费3.2万元,工会经费3.03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经费按龙陵县民政局局机关、龙陵县中心敬老院、龙陵县救助站人数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退休人员按每人年均400元;车辆经费按龙陵县民政局机关4辆核定,每辆车年均80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6万元
其中:退休费35.47万元,遗属补助1.13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开展各项专项工作经费支出63万元。
1、“双拥”优抚及安置工作经费8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 “八一”走访慰问驻军及优抚对象支出、大坝烈士陵园的管理及每年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活动的支出。
2、老龄委工作经费2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老龄事业日常公务开支。
3、敬老院工作经费3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县中心敬老院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4、救灾工作经费5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查灾报灾的经费开支。
5、社会救助专项经费15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对低保对象户调查表册印制、购买低保证、业务培训、调查审核、网络系统管理维护等开支。
6、老龄委办公经费2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用于老龄事业日常公务开支。
7、退役士兵教育管理经费10万元
该笔预算经费主要退役士兵就业培训支出。
8、行政区划工作经费6万元,该笔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区划业务支出。
9、民房灾害保险经费13万元,该笔经费主要用于农村民房灾害保险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预计支出12.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经费预算为零元、公务用车费用3.2万元、公务经费支出预算9.06万元。
龙陵县民政局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