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6-123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6-12-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办法、意见要求,特编制本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等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龙陵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陵县教育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师生群众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都及时准确公开。
(一)加强政府信息网站建设。抓好网站整改创新,举办网络信息员专题培训,提高信息员队伍素质。认真抓好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板块建设,规范运行,做到信息公开及时更新,确保了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流量和服务水平。加大对我县教育的宣传力度,拓宽教育行政部门与公众的交流渠道,不断提高办事质量。加强了我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网络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在教育办公、教育教学的应用。制定下发了《龙陵县教育局关于成立教育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提高各股室、各学校信息员提供信息的积极性。举办了多种形式的信息员培训,信息员队伍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
(二)加强便民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便民服务,实现中考查分、学生学籍信息、教师资格证书考试、自学考试等教育服务项目一站式公开,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
1.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加大了财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提升了财务资金管理使用透明度。按照规定在门户网站及时公示了县教育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年度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确保教育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了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有效。
2.做好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继续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龙陵教育网、微信平台、学校公开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招生行为。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了各完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并进行公开公示,确保了招生工作规范、公开、公平、公正。
3.做好人事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教师的方案、面试通知、资格审查、拟聘人员信息等,及时发布中小学职称评审通知及结果信息;及时发布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对教师职称评聘、中小学名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教师调动等各类信息,严格按照程序操作并及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
4.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根据县编办审核结果,在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网站公开龙陵县教育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权力清单、审批流程等,既保证各股室能够严格按照权力清单履行职责、依法用权,提高办事效率,又接受社会和师生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5.做好局机关办公网络优化工作。不断优化教育局机关办公网络,加大信息传输安全保障,定期对全局办公网络进行检修检测,对办公电脑实施固定IP绑定,确保了全局网络的通畅和安全。
6.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通过龙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做好解读工作,增进了社会公众对龙陵县教育政策了解和理解,确保教育工作信息权威准确传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6年龙陵县教育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06条,通过《龙陵教育信息》《龙陵教育简报》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2条,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明确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或专题会议2次,开展专题培训班培训2次,接受培训人数300余人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龙陵县教育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龙陵县教育局尚未对此进行收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龙陵县教育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龙陵县教育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公开数量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充实等问题。为此,我们将积极整改,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全局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教育信息公开实效。
(二)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结合日常教育工作实际,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阵地建设,按要求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教育信息的同时,建设好本部信息公开的主阵地,使其成为推进教育信息共享的有力补充。
(三)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尤其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使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