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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40914-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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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和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树立正确的办学方向,努力办好义务教育工作。开展有序的学校管理,做好教工思想、师德、教育教学常规、学校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等工作。制定学校工作计划、办学目标、办学特色。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领导班子成员挂钩学校,为学校排忧解难。木城乡党委政府把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挂钩木城乡中心学校、木城民族初级中学及各完小,部分班子成员还挂钩到木城民族初级中学的班级,到村上开展工作,必须到挂钩学校进行调研,力争每年为学校解决几件难事,办几件好事。

(2)表扬先进,模范引领。每年召开一次教育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表扬先进。2022年,共表扬全乡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32名,对中小学各年级的前10名学生进行表扬,共表扬学生102名。

(3)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在教育体育工委及乡党委的领导下,全面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教学示范班、党员责任清洁区,党员引导、带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全面提升学校日常管理及教育教学质量水平。

(4)教育教学质量情况。纵向比我乡教育教学质量有所提升, 2015年小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为68分,2016年全乡小学年末统测平均分已达到 76.8 分,2017达76.9分,2018年77.17分。2021年小学上学期水平测试学校综合评价:但横向比,我乡教育教育教学质量在全乡十个乡镇仍然排名末位;2022年,在全市88所乡镇中心学校期末统测中,三年级排78名,四年级排81名,五年级排83名,六年级排79名,;在全市109所中学期末统测中,七年级排名97名,八年级排名100名,九年级排名62名。2023年,全乡平均成绩达到77.8分。

(5)校园安全工作情况,今年来,党委政府及中心学校狠抓校园安全工作,排除校园安全隐患,校园安全环境得到改善,遏制了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2.特色亮点工作

(1)在全乡学校开展爱国主义及“强边固防”教育,使边境地区学生从小树立强边固防意识,具有爱国情怀,感恩党,永远跟党走。

(2)结合实际,打造大课间民族歌舞活动,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使民族文化互相融合,维护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乡是少数民族聚居地,特别是彝族、傈僳族人口较多,是彝族、傈僳族乡,为传承少数民族文化,锻炼学生体质,学校在每天上午的大课间活动安排师生统一进行彝族、傈僳族打跳活动,既丰富了校园文化,又锻炼了师生体质。

(3)开展全乡教师“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教师20人。

3.受表扬情况

(1)2023年,我乡教师余新慧、朱兴波、陈坤莲老师分别荣获龙陵县教学二等奖;张呈露、李微荣获教学三等奖;老满坡小学段茂孝老师荣获龙陵县优秀校长称号、李加瑞、江新会老师荣获龙陵县优秀乡村教师称号;陈才定、王朝堂、代晓娜、雷佳妮老师荣获龙陵县模范教师称号;蒋建早、代晓娜同志荣获龙陵县教育体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成功创建鱼塘垭口“双拥”学校,老满坡完全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示范学校”通过市级验收,被定为创建省级“民族团结示范学校”。

(3)木城中小学教师不惧条件艰苦,扎根边疆国门教学的先进事迹,被编排成歌舞节,在2023年全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暨庆祝教师节大会的文艺晚会进行宣传。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师训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龙陵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1,041人。年末遗属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17,022,835.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22,835.8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7,710.55元,增长1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7,327.02元,增长15.37%;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减少9,616.47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67,327.02元,主要是:年终一次性奖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保安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

2.其他收入减少9,616.47元,主要为: “全面改薄”信息化设备购置项目已实施完成,较上年相比,其他收入减少9,616.47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22,835.8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6,648.81元,占总支出的73.70%;项目支出4,476,187.03元,占总支出的26.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57,710.55元,增长15.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81,626.22元,增长9.43%;项目支出增加1,176,084.33元,增长35.64%;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为:

1.基本支出增加1,081,626.22元,原因为:每年薪级晋升、人员流动、职称晋升和补发上年度奖金等。

2.项目支出增加1,176,084.33元,原因为:义务教育困难学生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学前教育保教费、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在今年变更为项目,还因财政加大保障力度,积极拨付各种项目经费,所以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46,648.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344,881.28元,占基本支出的98.39%,人均156,264.32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1,767.53元,占基本支出的1.61%,人均2,540.19元。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072,398.50元。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266,107.50元。其中:基本工资减少48,322.00元;津贴补贴增加89,199.00元;奖金减少124,169.00元;绩效工资增加226,156.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85,611.84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304,670.28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313,327.9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4,279.1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566.2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94,788.00元。

(2)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193,709.00元,其中:生活补助减少219,509.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25,800.00元。

2.日常公用经费减少9,227.7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9,227.72元,其中:办公费减少530.51元;水费减少440.00元;电费减少147.20元;邮电费减少1639.97元;差旅费增加10,971.00元;会议费减少1,950.00元;培训费减少4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8,770.00元;工会经费增加7,394.4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22,8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76187.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 学前教育保教费专项资金653,487.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学前教育阶段学校的正常运转。

2. 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82,536.00元,主要用于以2022-2023年学前在校生为基数,按80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对学前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计划,以保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营养。

3.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45,293.66元,主要用于以学前在校生为基数,按400元/生·年的标准投入学前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4. 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30,60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进行生活补助,按30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补助,达到减轻学前阶段学生家庭支出,提高贫困学生入学率作用。

5.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833,010.00元,中央按每年200天,每天5元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进行营养改善计划补助,以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每天的营养摄入。

6.义教公用经费960,760.37元,主要用于以事业统计义教在校生人数为基数,从2023年春季起按初中940元/生·年,小学720元/生·年,寄宿生增加300元/生·年,残疾学生6,0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7.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含8个人口较少民族生活补助)1,070,500.00元,主要用于资助义教困难学生,贫困学生,做到100%覆盖,资助标准不低于初中寄宿生1250元/生·年、小学寄宿生1,000元/生·年、初中非寄宿生625元/生·年、小学非寄宿生500元/生·年、8个人口较少民族250元/生·年。

8. 乌木寨民族完全小学师生宿舍及运动场项目资金300,000.00元,为乌木寨小学师生宿舍和学生运动场项目建设,主要作用是改善乌木寨小学办学条件。

9. 木城民族初级中学围墙项目工程专项经费400,000.00 元,用于木城民族初级中学围墙建设,建成后,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师生安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22,835.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86,647.02元,增长15.5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6,107.50.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65.52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667.00元。

4.资本性支出,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4,307.00元。

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为:津贴补贴、奖金足额发放、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及时缴纳、学生生活补助加快发放,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393,63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5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680,127.0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52,19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87,298.56元、资本性支出974,01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6,61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942.56元、职业年金缴费304,670.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2,591.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83,239.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58,970.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380.8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474.00元,增长165.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74.00元,增长165.7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努力开源节流,但因学校自身原因,本年报销的公务接待费中包含上年公务接待费,导致上年支出增加12,474.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种相关检查及教育教学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3,241,610.38元,其中,流动资产288,398.71元,固定资产22,163,893.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89,300.00元,无形资产18.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7,199.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644,807.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476.0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36.0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476.0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2,476.0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