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17-0926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木城乡中心学校是木城乡的教育管理机构,主要肩负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龙陵县教育局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教育局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研究制定木城乡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上报木城乡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全乡下辖各校的教育工作;

负责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教师的培训等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乡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乡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全乡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有一个好校长,就有一所好学校。加强校长的培训学习,特别强调校长的自主学习,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理清学校的发展思路,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学校常规管理制度。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考核乡党委政府及龙陵县教育局考核中心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与各校校长签订教育教学目标考核责任书,教师按照学校的考核目标,努力完成本学科的目标任务。

2加强教研教改工作,特别是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3继续加强常规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特别是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绩效考核制度要突出过程管理、工作量、工作业绩及控辍保学四个方面,由各完小具体制定考核方案。

4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抓好师德教育,制定《木城乡教师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我乡教师管理的长效机制。

5加强新老教师的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水平。

6充分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和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7进一步处理好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的教育关系。

8积极申报建设项目,努力完成好已批建的项目建设。

9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文化育人的氛围。

10加大教育宣传,创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其他事业单位—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木城乡中心学校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6(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收入合计1454.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2015年收入1053.85万元,比上年增加400.47万元,增加原因是学校工程项目,人员经费,各种民生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支出合计133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02万元,占总支出的80.16%;项目支出264.54万元,占总支出的19.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5年支出9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368.74万元,增加原因是学校工程项目,人员经费,各种民生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木城乡中心学校及下属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9.02万元。2015年支出964.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教师工资调整,全面实施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各种民生资金增加,乡镇教师工作岗位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木城乡中心学校及下属中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0.39元。2015年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110.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学校基本建设类项目资金增加;学校在建工程增加,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增加。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综合奖补项目,鱼塘垭口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花椒小学教学综合楼建设及鱼塘垭口幼儿园建设,边境转移支付项目等校舍建设项目开工建设逐步推进,工程建设正在组织实施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3%。与上年对比增加347.74万元,增加原因是学校工程项目,人员经费,各种民生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11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6%。主要用于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支出,保障全校中小学日常教学正常运转和后勤服务支出,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发放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支出,发放教师工作岗位补贴支出,全面实施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校舍建设支出,学校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4%。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死亡人员抚恤费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9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下降1.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1.0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和压缩接待开支,开展单位厉行节约行动等。(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19万元,占19.8%;公务接待费支出0.77元,占8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XX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木城乡中心学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教育各项工作指导和检查、学校之间业务往来等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1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包括采购类型、采购规模和资金来源等。计划采购金额33.29万元,其中:货物33.29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29万元,其中:货物33.29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2.绩效管理信息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末固定资产1386.36万元,本年度增加738.73万元,201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2125.09万元。资产增加的原因,一方面是在建项目在2016年通过审计部门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计入固定资产,另一方面是设备购置增加计入固定资产。学校加强学校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清理,专人负责管理,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4.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