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9-091901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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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木城乡中心学校是木城乡的教育管理机构,主要肩负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龙陵县教育局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教育局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研究制定木城乡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上报木城乡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全乡下辖各校的教育工作。
负责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教师的培训等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乡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乡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全乡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脱贫攻坚教育保障工作情况
(1)木城乡和全县一起在2017年12月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验收,全乡办学水平能够满足乡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就便入学读书学习,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木城乡人民政府制定了《木城乡人民政府控辍保学方案》,流失学生分乡村学校三级责任人共同劝返入学,保障全乡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3)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资金助学保障
(4)社会救助为就学保障助力
接受社会爱心团体、个人救助28人次,共计28000元。木城乡教育基金奖励63人次(含以奖代补性质),共计奖助资金63200元。
(5)非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高职、大专及本科)助学保障
享受国家惠民助学政策资助,木城就读高职大专“雨露计划”建档立卡学生25人,20人享受3000元/生.年,5人享受5000元/生.年;其他在校就读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均享受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没有遗漏。木城教育基金奖励(以奖代补性质)高中考入大学本科学生19人,17人获1000元,2人获2000元,共计2100元;基金会资金为家庭困难在读大学生提供无息助学贷款14人,每人5000元,共计60000元。
(6)制定《木城乡中心学校“小手拉大手 美丽木城”行动方案》,根据方案,开展人居环境卫生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7)教师走村入户,开展家访工作,宣传脱贫攻坚相关政策。
2、基本工作方法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完善学校管理
对于学校的管理,教育局和乡党委政府比较重视,多次到学校参加中心学校的校长会议,并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我们中心学校,作为木城乡教育的一线管理者,也非常重视学校的管理工作,2013-2014学年,我们制定了《木城乡中心学校办公室管理制度》、《木城乡中心学校请销假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我们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木城乡中心学校管理手册》,做到对学校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了学校的管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能力。
教师基本情况:全乡共有教职工88人,其中专任教师初中25人,小学61人,后勤工人2人。中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2%。
教师管理情况:中心学校正在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制定的教师“六不准”“三进三治”和教育局制定的教师全员坐班制规定,认真结合木城实际制定了《木城乡中心学校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性意见》指导下辖各学校制定绩效考核方案,使教师考核更加直接和实际,避免了以往中心学校隔空考核教师的不实际性;根据《木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竞聘实施办法》和《木城乡教师聘用管理办法》制定了《木城乡中心学校中小学教师设岗聘用实施方案》,下辖各个学校自己聘任教师,加大了各个学校对教师管理的人事权限。同时,对下辖各个学校对教师的聘用管理,我们加强与村、社区三委合作,教师竞聘,必须取得辖区村、社区三委的同意,加大了村、社区三委对辖区学校管理的权限和力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我们木城乡,由于地理位置,生活条件等因素,导致教师流动较大,每年都有一大批教育教学技能已经成熟的教师调出,调出教师的空岗都要有一批新教师来补岗。同时存在老教师知识、教学方法老化落后的状况。为了迅速提高新教师的教学能力及解决一些老教师教学方法老化的问题。我们制定了《木城乡中心学校教师校本培训方案》,按照方案培训教师,具体的做法是:中心学校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分工挂钩下辖学校,到学校去听课、评课;下辖各个学校互相交流,进行听课评课:14-15学年以来,九年一贯制学校和鱼塘垭口完小结对;乌木寨、老满坡、花椒完小结对进行交流听课评课;中心学校组织全乡教师选拔,进行优质课评比。通过以上这些方法,大大提高了教师的课堂教学能力。
3、取得的成绩
(1)教学成绩。近年来,我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上升,小学全乡教学质量与全县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2015年小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为68分,2016年全乡小学年末统测平均分已达到 76.9 分,2016年中小学学年末水平测试学校综合评价:在全县十个乡镇当中,一年级全县第六名;二年级全县第五名;六年级全县第十名(其中因为花椒小学一名学生因病请假,扣2分,没有扣去这2分排在全县第六名。);在全县十七所中学当中,七年级全县第十名;八年级全县第十六名;九年级全县第九名,综合排名第九名。
初中在2016年八年级学年末级测试已有部分科目排名位于全县首位(物理、历史、生物),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大部分科目排名已在全县中游(语文16、数学10、英语9、化学6、物理7、思品9、历史8),但还有一部分科目成绩排位靠后,形势不容乐观。
2018年九年级应届毕业生入学时93人,升入职中就读38人。参加中考学生42人,升入一中26人,二中7人,三中4人,五中2人,五年一贯制大专3人。
(2)校园建设,积极向县教育局汇报沟通,获得项目支持:木城乡中心及鱼塘垭口完全小学幼儿园项目竣工投入使用;鱼塘垭口完全小学教学综合楼,于9月份竣工投入使用。
(3)安全工作,木城乡中心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下辖各校校长签单安全责任状,下辖各学校的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提高认识。安全问题无小事,用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待安全工作,本学年学校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木城乡中心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7030520.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15020.29元,占总收入的97.5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5500.00元,占总收入的2.4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862178.44元,增长5.33%,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整等资金,增加收入652650.44元;
2.事业收入资金,增加收入296625.00元;
3.退休人员工资资金,增加收入29424.00元;
4.校舍建设资金,减少收入1127000.00元;
5.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收入5040.00元;
6.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增加收入185152.00元;
7.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经费,增加收入6937.00元;
8.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收入151998.00元;
9.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经费,增加收入32556.00元;
10.全面改薄信息化设备购置费,增加收入900000.00元,
11.“国培计划”、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等中央项目资金,减少收入168000.00元,
12.彩票公益金,减少收入1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7010487.29元。其中:基本支出15962487.29元,占总支出的93.84%;项目支出1048000.00元,占总支出的6.1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467740.56元,减少2.68%,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274590.35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支出249892.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支出349014.29 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1341237.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62487.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54259.44元,增长10.02%,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支出274590.35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支出249892.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支出349014.29 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580762.8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55%,人均15513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45%,人均2834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8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22000.00元,减少64.71%,主要原因为:
1.校舍建设项目减少:192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94987.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6%。与上年对比减少524365.56元,减少3.06%,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512010.35元;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支出645624.09元;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3.项目支出,减少支出1682000.00元;减少原因是校舍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禁毒宣传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1529422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6%。工资福利支出9944746.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7974.8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58598.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076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1190059.32元,退休人员护理费等74528.00元,生育保险13976.49元,工伤保险2199.6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100.00元,支出决算为56900.00元,完成预算的33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900.00元,完成预算的334.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用于教育教学批次人数增加,增加数未纳入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7500.00元,下降505.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9300.00元,下降648.6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学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和压缩接待开支,开展单位厉行节约行动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569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9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69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部门资产总额29980410.57元,其中,流动资产808033.00元,固定资产29172377.5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732798.2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033.00元,固定资产增加7712765.2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21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教育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省级审定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7—2018)》,明确2018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确定了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投入。2018年总共投入资金1265000.00元,其中用于设备购置900000.00元,具体为:木城乡老满坡小学篮排球场项目365000.00元;信息化设备(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90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的通知》,上级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900000.00元,其中省级补助90000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二批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为365000.00元,其中中央补助365000.00元。合计2018年上级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共1265000.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度我乡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工程。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基本改造完成校舍规划室外运动场面积894平方米,信息化设备采购完成9000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校校舍安全、学生生活及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0%,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推进“全面改薄”项目,积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成果,持续加大对学校办学条件的财政投入,项目和资金着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需要维修,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大投入。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积极巩固“全面改薄”项目成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师资配备、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自2016年起,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进行管理使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按照省级审定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7—2018)》,明确2018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确定了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投入。2018年总共投入资金328000元,具体为木城乡鱼塘垭口完全小学篮球场项目218000元;木城乡鱼塘垭口完全小学排球场项目11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一批下达我部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为328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28000万元。合计2018年上级下达我部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共3280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度我乡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基本改造完成室外运动场面积894平方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乡学校的校舍安全隐患,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2%,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推进“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积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成果,持续加大对学校办学条件的财政投入,项目和资金着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存在的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县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资金安排与发展需求不匹配。由于排危工作不仅仅是在原来的面积上进行简单重建,而是需要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进行规划建设,在原来的危房面积的基础上往往大幅度增加。项目安排仅仅按照现有危房面积安排资金,没有考虑学校的发展需求,以至于部分项目学校财政难以安排全部配套资金,导致产生了建设欠债,造成了资金缺口过大,项目推迟实施的现象。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审定,确定建设面积;二是在资金安排上,应根据各个地区的建筑单价的不同来区别对待;三是应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校舍维修改造、捐赠等项目,尽量减少缺口资金。下一步将竭力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校舍维修改造加固任务,给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投入目标考核评分完成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本年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责任明确,明确了负责此次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能,本项自评分为1分;三是制度建设,制定了指导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及办法,本项自评分为2分;四是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本项自评分为2分;五是智库建设,建立了本单位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本项自评分为1分;六是宣传培训,组织了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利用网络形式宣传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项自评分为3分;七是信息公开,本单位能及时按要求发布本单位预决算绩效年度报告和公开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相关信息,本项自评分为2分。
(2)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申报规范,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并组成审核组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本项自评分为5分;二是申报质量,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可行,本项自评分为8分;三是管理规范,按要求认真填报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开展省、市对下级单位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本项自评分为7分。
(3)绩效跟踪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工作,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跟踪质量,能够定期报送本单位绩效跟踪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能够保证本单位所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并对偏离本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意见,本项自评分为6分。
(4)绩效评价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规定的范围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本项自评分为6分;二是报送要求,能够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能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本项自评分为4分;三是报告质量,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规范、各项内容完整,绩效评价中的各项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本项自评分为7分;四是评价创新,开展了政策制度评价工作,本项自评分为2分。
(5)结果应用管理:一是反馈与整改,能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落实评价整改情况,本项自评分为4分;二是结果应用,能够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教育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建立了本单位绩效问责机制,能够按时向县教育局报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依据,本项自评分为15分。
(6)附加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规范的报送绩效评价所需的考核材料,并积极配合好县教育局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县教育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工作,并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本项自评分为5分。
我校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选用了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82分。
2.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我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部门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预算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人员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