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9-09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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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县城和农村的教育综合改革。
5.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职业指导。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10.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和教职工资源的配置,优化各乡(镇)教师队伍结构;负责县属各类学校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县域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
一是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在教师节前决定表彰奖励500名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我县3名边远山区一线教师受到表彰奖励,按要求为829名在乡村从教30年及以上的教师颁发了国家教育部的荣誉证书。二是抓实校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长,制定了《龙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好“名校长”工程,开展好“校长论坛”等活动,2017至2018学年选送了1名完中校长到国外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名校长被评为云南省中小学名校长,11名校长被评为保山市中小学名校长。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名教师获“保山市永昌教学名师”称号,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达101名,骨干教师达479名。四是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严把教师准入关,拓宽招聘渠道,2018年到高校签约毕业生9人,全县招考录用特岗教师58名。制定了《龙陵县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完小倾斜,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通过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保证了教师队伍的年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8%。
2.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均衡发展”成果
2017年12月,我县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以全省第2名的较好成绩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我们紧紧围绕验收取得的成果,不断巩固,着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改善办学条件。2017至2018学年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99亿元,新建校舍7.33万平方米,购置中小学教学及信息化设备1480万元,全面消除了中小学危房。2018年1至8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8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9.8%,全县12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条办学底线全部达标。二是落实惠民政策。2017至2018学年,拨付“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等民生资金共计9985.72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578.76万元。三是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对学校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校容校貌等方面的管理,巩固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以创建“文明学校”等示范校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绿色学校15校、文明学校22校、民族团结示范校2校、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8校。四是均衡配置资源。2017至2018学年共配备中小学音体美器材、实验设备等57套、教学用计算机494台,电子白板382套,全县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抓实教研教改。开展高考备考、“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教研教改活动,剖析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探索备考工作有效途径和方法,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维护校园安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管理,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学校共有门卫(保安)64人,监控摄像头2281个。全县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5校,市级平安校园16校,县级平安校园61校。
3.激发教育内生动力,着力开拓“跨越发展”局面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优化环境促发展。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先决策,优先落实,优先发展”,逐步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浓厚氛围。每年定期于教师节期间召开教育工作推进会、于全县两会期间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教育工作,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2018年1月17日召开了两会期间教育工作座谈会,会后形成了《龙陵县教育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以县委办公室的文件印发。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修改完善了《龙陵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继续优化教育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奖励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年县财政用于教育教学的奖励资金近500万元。
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工作,主动作为激活力。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将教育工作与当前县委、县政府重点推进的“脱贫攻坚”“四城同创”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抓实入学保学工作。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双线”劝返制度。2017至2018学年累计劝返学生15人,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02%,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98%,均在国家及省市规定范围内。抓实精准资助工作。精准兑现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全覆盖无遗漏。抓实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广泛发放宣传《龙陵县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等内容,向全县师生印发宣传单6万余份,构建全社会知晓教育扶贫及国家资助政策的工作格局。抓实“东西部协作计划”。2017、2018两年共有33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到上海就读,其中2017年178名,2018年161名。依托县职中开展就业培训,2015年以来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34人次,基本实现“输出1人,脱贫1户”的工作目标。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市教育工作争先进位先进县”的总体目标,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得到有力保障,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61.68%,小学净入学率99.98%,初中毛入学率102.43%,高中毛入学率87.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9.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73%。一是改扩建和新建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幼儿园,逐步满足城乡群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县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进一步夯实了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今年9月,县幼儿园白塔分园,民办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已正式开班办学。二是想方设法留住高中优质生源,确保了高考质量逐年稳步提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各乡镇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县教育局招生组的招生宣传动员,确保了招生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全县中考前100名留在龙陵就读的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分别为2012年30人,2013年57人,2014年57人,2015年71人,2016年81人,2017年86人。今年中考全县前100名中,留在龙陵就读97人,全县前300名留在龙陵就读288人,为历年来最好的招生成效。三是2018年龙陵教育实现历史性突破。龙陵一中郑莉娇同学以670分位列全省第51名的优异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圆了龙陵人清华北大的梦想,成为龙陵籍本地就读学生考取北京大学第一人。2018年全县高考综合上线率为100%,一本上线164人,上线率为11.16%,本科上线852人,上线率为58.04%。600分以上人数增至53人,较上年增加37人。中考成绩稳中有升,2018年全县中考500分以上658人,最高分572.5分,500分以上学生所占比例以及520分以上学生所占比例均排名全市第二。综合各项指标,综合Z分数为全市第二名,被市教育局表彰为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县。
5.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成立县委教育工委为契机,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创建“五强五好”学校党组织。围绕“五个服务”积极开展“雨城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引领活动,以“党建+德育”“党建+队建”“党建+团建”“党建+教师队伍”等模式,实施红色引领等“六红工程”,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在学生中形成浓厚的“红心向党”氛围,逐步形成以党建服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格局。二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教。以依法治教引领和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对招生考试、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项目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政务决策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全面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分流学生,破解因择校而产生的大班额等问题,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执纪。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根本上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保山市教师“十不准”、龙陵县教师“六不准”。树立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干净从教的良好形象,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各项经费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管范围之内。严厉查处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采购、人事调动、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教育局(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龙陵县教育局局机关。
2.龙陵县教育局教研室。
3.龙陵县教育局财务核算中心。
4.龙陵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218700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87002.3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871492.00元,减少42.81%,主要原因为:
1. 教育费附加。减少收入9822182.79元。
2. 死亡抚恤费。减少收入126600.00元。
3. 创业贷款担保利息补贴。增加收入20000.00元。
4. 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收入57290.7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71168.36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0368.36元,占总支出的84.89%;项目支2050800.00元,占总支出的15.1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8172264.02元,减少37.58%,主要原因为:
1. 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减少支出446610.00元。
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经费,减少5000000.00元。
3. 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等待摊费用及工程欠款。减少
支出41700000.00元。
4. 教研教改培训、学生活动,减少支出1250000.00元。
5. 食堂设备购置,增加支出1700800.00元。
6. 改善民办学前办学条件,增加支出1200000.00元。
7. 郝场小学项目前期规划费增加3500000.00元。
8. 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523545.9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教育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520368.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61264.02元,减少37.66%,主要原因:
1.青少年活动中心运行经费,减少支出446610.00元。
2.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经费,减少5000000.00元。
3.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等待摊费用。减少支出908200元。
4.教研教改培训、学生活动,减少支出1250000.00元。
5.改善民办学前办学条件,增加支出1200000.00元。
6.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支出523545.9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2%,人均8741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8%,人均296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教育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0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11000.00元,减少37.13%,主要原因:
1. 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减少支出370000.00元。
2. 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等待摊费用及工程欠款,减少
支出2509400.00元。
3.专用设备购置,减少支出32400.00元。
4.义务教育食堂设备购置,增加支出1700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7116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495181.35元,减少35.58%,主要原因: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经费,减少支出5000000.00元。
2.学校建设项目设计、监理等待摊费用及工程欠款,减少
支出3065981.35元。
3.教研教改培训、学生活动,减少支出1250000.00元。
4.食堂设备购置,增加支出1700800.00元。
5.改善民办学前办学条件,增加支出1200000.00元。
6.郝场小学项目前期规划费,增加支出3500000.00元。
7.工资福利等支出,增加支出523545.9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47345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657911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9468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68861.36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308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27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1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869317.00元,死亡抚恤费143392.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大学生优秀学子补助7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4636.00元,支出决算为139647.73元,完成预算的121.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878.89元,完成预算的11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768.84元,完成预算的129.0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超预算,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8年,维修费用增加。
2.公务接待费超预算,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人事档案整理等未纳入预算。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309.13元,下降2.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086.47元,下降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66元,下降0.5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上年开支的基础上,厉行节约成本,比上年“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78.89元,占69.37%;公务接待费支出42768.84元,占30.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878.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6878.8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2768.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2768.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生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教育局(本级)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861.36元,主要原因为:由于本年度教育费附加减少,所以各项开支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分重点项目实施、日常办公业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等。
(1)日常业务办公费支出,增加243717.83元;
(2)印刷费支出,增加45045.00元;
(3)水费支出,增加6662.11元;
(4)电费支出,增加7968.67元;
(5)邮电费支出,增加66982.00元;
(6)差旅费支出,增加25403.67元;
(7)维修(护)费支出,减少7191578.00元;
(8)会议费支出,减少392.00元;
(9)培训费支出,减少45598.50元;
(1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22.66元;
(11)劳务费支出,减少17124.26元;
(12)工会经费支出,减少24634.12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086.47元;
(14)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193950.00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893.50元;
(16)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120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支出,1271817.48元;
(2)印刷费支出,45045.00元;
(3)水电费支出,19877.29元;
(4)邮电费支出,85309.60元;
(5)差旅费支出,95694.00元;
(6)维修(护)费支出,3402.00元;
(7)会议费支出,68101.50元;
(8)培训费支出,235400.30元;
(9)公务接待费支出,42768.84元;
(10)劳务费支出,73635.74元;
(11)工会经费支出,90930.72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78.89元;
(13)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教育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0169000.45元,其中,流动资产2163315.65元,固定资产8005684.8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3275.0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33075.09元,固定资产增加98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30398.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2362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72.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
2.项目基本情况:规划新建校舍总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体育场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设学校大门1道,学校围墙、场地硬化,道路建设、护坡挡墙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龙
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通知》,县级下达规划新建校舍总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体育场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设学校大门1道,学校围墙、场地硬化,道路建设、护坡挡墙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35万元。2018年县级下达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施工图设计350000.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施工图设计。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基本完成规划新建校舍总面积1.8万平方米,建设体育场地面积1.9万平方米;建设学校大门1道,学校围墙、场地硬化,道路建设、护坡挡墙及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校校舍安全、学生生活及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0%,超过计划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推进“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项目”施工图设计,为下一步龙陵县郝场小学迁建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为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做好了前期工作。
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项目的实施能解决县城就学
难的问题,为我县创建“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改善小学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提供了强力支撑。
(2)存在的问题:
“龙陵县龙山镇赧场小学迁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前期工作已完成,急需解决土地问题,使项目能顺利实施,解决城区就业难的问题。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我县将积极解决土地问题,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使项目尽快落地,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师资配备、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品质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开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
2.项目基本情况: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食堂设备购置1911030.00元,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35669人,食堂46405平方米设备不足的问题。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2)项目资金情况
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的通知》,上级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170.08万元,通过龙陵县政府中心公开招标采购1911030.00元,解决全县10个乡(镇)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不足问题。下达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已全部用于采购学校食堂设备设。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完成1911030.00元食堂设备采购并安装完成,解决农村义务教育学生35669人,食堂46405平方米设备不足的问题。
②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校食堂、学
生生活及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0%,超过计划目标。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为下一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六T”建设奠定了基础。
龙陵县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的实施,解决了学生食堂设备不足的问题,提高了食堂设备使用效率,改善学生生活环境,提高了学校办学条件。
(2)存在的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的实施,由于资金在12月下达,不能在当年实施,只能在下一年实施。由于我县是贫困县,学生食堂基础设施落后,现有设备还不能满足学生食堂需求,上级能给予更多帮助。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上级资金指标应及早下达,方便教育局及时进行部署规划,能在当年内实施。我县将做好食堂设备设施招投标前期工作,资金下达后,我县将积极进行招投标,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师资配备、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加快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品质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开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投入目标考核评分完成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本年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责任明确,明确了负责此次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能,本项自评分为1分;三是制度建设,制定了指导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及办法,本项自评分为2分;四是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本项自评分为2分;五是智库建设,建立了本单位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本项自评分为1分;六是宣传培训,组织了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利用网络形式宣传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项自评分为3分;七是信息公开,本单位能及时按要求发布本单位预决算绩效年度报告和公开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相关信息,本项自评分为2分。
(2)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申报规范,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并组成审核组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本项自评分为5分;二是申报质量,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可行,本项自评分为8分;三是管理规范,按要求认真填报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开展省、市对下级单位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本项自评分为7分。
(3)绩效跟踪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工作,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跟踪质量,能够定期报送本单位绩效跟踪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能够保证本单位所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并对偏离本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意见,本项自评分为6分。
(4)绩效评价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规定的范围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本项自评分为6分;二是报送要求,能够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能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本项自评分为4分;三是报告质量,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规范、各项内容完整,绩效评价中的各项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本项自评分为7分;四是评价创新,开展了政策制度评价工作,本项自评分为2分。
(5)结果应用管理:一是反馈与整改,能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落实评价整改情况,本项自评分为4分;二是结果应用,能够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建立了本单位绩效问责机制,能够按时向县财政局报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依据,本项自评分为14分。
(6)附加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规范的报送绩效评价所需的考核材料,并积极配合好县财政局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县财政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工作,并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本项自评分为5分。
我局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选用了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81分。
2.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股室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预算部门、股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股室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