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9-09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136 |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000
龙陵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或拟定地方性教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按照学校设置标准提出学校设置建议;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乡镇教育工作。
4.负责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县城和农村的教育综合改革。
5.指导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6.负责组织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与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制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教育改革、教材建设职业指导。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统筹安排全县教育经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各乡镇、各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监督乡镇各学校、直属各单位财务收支;负责全县中小学的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和教育单位房舍普查、危漏校舍改造、校舍建设;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协助抓好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培训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县属职业学校及公民办高中招生计划;负责组织初、高中毕业生会考;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负责组织成人自学考试、专业证书考试和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工作;归口管理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
10.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全县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和教职工资源的配置,优化各乡(镇)教师队伍结构;负责县属各类学校教职工考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奖惩和劳动工资业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中小学校和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
11.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我县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县域教育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教育系统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处置突发事件。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县”战略
一是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省委、省政府在教师节前决定表彰奖励500名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优秀教师,我县3名边远山区一线教师受到表彰奖励,按要求为829名在乡村从教30年及以上的教师颁发了国家教育部的荣誉证书。二是抓实校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长,制定了《龙陵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实施好“名校长”工程,开展好“校长论坛”等活动,2017至2018学年选送了1名完中校长到国外参加培训。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名校长被评为云南省中小学名校长,11名校长被评为保山市中小学名校长。三是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培训培养力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2名教师获“保山市永昌教学名师”称号,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达101名,骨干教师达479名。四是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严把教师准入关,拓宽招聘渠道,2018年到高校签约毕业生9人,全县招考录用特岗教师58名。制定了《龙陵县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方案》,实行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重点向条件艰苦地区、村完小倾斜,不断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认真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称。通过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保证了教师队伍的年龄、专业结构更趋合理,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99.8%。
2.夯实教育发展基础,不断巩固“均衡发展”成果
2017年12月,我县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以全省第2名的较好成绩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验收,我们紧紧围绕验收取得的成果,不断巩固,着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改善办学条件。2017至2018学年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99亿元,新建校舍7.33万平方米,购置中小学教学及信息化设备1480万元,全面消除了中小学危房。2018年1至8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8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9.8%,全县12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条办学底线全部达标。二是落实惠民政策。2017至2018学年,拨付“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等民生资金共计9985.72万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4578.76万元。三是加强常规管理。加强对学校规章制度、环境卫生,校容校貌等方面的管理,巩固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取得的成果,形成长效机制。以创建“文明学校”等示范校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办学层次。截至目前,全县共创建绿色学校15校、文明学校22校、民族团结示范校2校、语言文字规范示范校8校。四是均衡配置资源。2017至2018学年共配备中小学音体美器材、实验设备等57套、教学用计算机494台,电子白板382套,全县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五是抓实教研教改。开展高考备考、“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教研教改活动,剖析教学中存在的不足,探索备考工作有效途径和方法,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六是维护校园安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抓好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管理,全力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县学校共有门卫(保安)64人,监控摄像头2281个。全县共创建省级平安校园5校,市级平安校园16校,县级平安校园61校。
3.激发教育内生动力,着力开拓“跨越发展”局面
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优化环境促发展。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中之重,“优先决策,优先落实,优先发展”,逐步形成“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浓厚氛围。每年定期于教师节期间召开教育工作推进会、于全县两会期间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教育工作,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破解制约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2018年1月17日召开了两会期间教育工作座谈会,会后形成了《龙陵县教育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目前方案已经以县委办公室的文件印发。建立科学系统的评价和激励机制,修改完善了《龙陵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办法》,继续优化教育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奖励教学能手、优秀教育工作者,每年县财政用于教育教学的奖励资金近500万元。
二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教育工作,主动作为激活力。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将教育工作与当前县委、县政府重点推进的“脱贫攻坚”“四城同创”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度融合,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抓实入学保学工作。不断完善控辍保学机制,建立目标责任管理制度和“双线”劝返制度。2017至2018学年累计劝返学生15人,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02%,初中辍学率控制在0.98%,均在国家及省市规定范围内。抓实精准资助工作。精准兑现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应助尽助全覆盖无遗漏。抓实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教育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广泛发放宣传《龙陵县脱贫攻坚相关知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等内容,向全县师生印发宣传单6万余份,构建全社会知晓教育扶贫及国家资助政策的工作格局。抓实“东西部协作计划”。2017、2018两年共有339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到上海就读,其中2017年178名,2018年161名。依托县职中开展就业培训,2015年以来共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34人次,基本实现“输出1人,脱贫1户”的工作目标。
4.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实现“争先进位”目标
紧紧围绕争创“全市教育工作争先进位先进县”的总体目标,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协调发展。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就学得到有力保障,全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61.68%,小学净入学率99.98%,初中毛入学率102.43%,高中毛入学率87.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99.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6.73%。一是改扩建和新建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民办幼儿园,逐步满足城乡群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入园难”问题。县幼儿园晋升为“云南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进一步夯实了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今年9月,县幼儿园白塔分园,民办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已正式开班办学。二是想方设法留住高中优质生源,确保了高考质量逐年稳步提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各乡镇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各乡镇积极配合县教育局招生组的招生宣传动员,确保了招生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全县中考前100名留在龙陵就读的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分别为2012年30人,2013年57人,2014年57人,2015年71人,2016年81人,2017年86人。今年中考全县前100名中,留在龙陵就读97人,全县前300名留在龙陵就读288人,为历年来最好的招生成效。三是2018年龙陵教育实现历史性突破。龙陵一中郑莉娇同学以670分位列全省第51名的优异成绩被北京大学录取,圆了龙陵人清华北大的梦想,成为龙陵籍本地就读学生考取北京大学第一人。2018年全县高考综合上线率为100%,一本上线164人,上线率为11.16%,本科上线852人,上线率为58.04%。600分以上人数增至53人,较上年增加37人。中考成绩稳中有升,2018年全县中考500分以上658人,最高分572.5分,500分以上学生所占比例以及520分以上学生所占比例均排名全市第二。综合各项指标,综合Z分数为全市第二名,被市教育局表彰为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县。
5.深化教育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进程
一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成立县委教育工委为契机,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创建“五强五好”学校党组织。围绕“五个服务”积极开展“雨城红烛耀、校园党旗红”引领活动,以“党建+德育”“党建+队建”“党建+团建”“党建+教师队伍”等模式,实施红色引领等“六红工程”,把党组织工作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中,在学生中形成浓厚的“红心向党”氛围,逐步形成以党建服务、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格局。二是全面加强依法治教。以依法治教引领和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实行政务公开,对招生考试、教师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收费项目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重要政务决策情况等进行公示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全面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合理分流学生,破解因择校而产生的大班额等问题,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力度,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三是全面加强监督执纪。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根本上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保山市教师“十不准”、龙陵县教师“六不准”。树立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干净从教的良好形象,严格规范教育收费,从源头上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各项经费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管范围之内。严厉查处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和教材、图书、仪器设备采购、人事调动、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教育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8个。分别是:
1.一个局机关
2.十个乡镇中心学校
3.四所县直完中:分别是一中、二中、三中、五中
4.一所职业高级中学
5.一所县直幼儿园
6.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7.一所教师进修学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60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26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66849226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735804.22元,占总收入的96.1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5756465.70元,占总收入的3.8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4450447.54元,增长10.67%,主要原因为:
1.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减少收入4193800.00元;
2.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收入113800.00元;
3.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增加收入752800.00元;
4.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增加收入2910500.00元;
5.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增加收入2246200.00元;
6.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资金,减少收入791700.00元;
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减少收入136200.00元;
8.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减少收入456000.00元;
9.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减少收入450000.00元;
10.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增加收入7000000.00元;
11.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资金,增加收入4157400.00元;
12.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增加收入3717800.00元;
13.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减少收入730000.00元;
14.学校食堂设备设施奖补资金,减少收入130600.00元;
15.乡镇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减少收入26161100.00元(其中:2017年补发2016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7249000.00元,2018年第四季度乡镇补贴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未在当年发放);
16.教育事业发展经费,减少收入11941400.00元;
17.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中央专项资金,减少收入1900000.00元;
18.职业高中教育项目资金,增加收入700000.00元;
19.学前教育中央专项资金,减少收入2171600.00元;
20.教育工作经费,减少收入7032700.00元;
21.奖励性绩效及年终一次性奖金,增加收入22523200.00元;
22.政府性绩效工资,增加收入39333000.00元;
23.“国培计划”培训经费,增加收入880000.00元;
24.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增加收入1580000.00元;
25.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增加收入5000000.00元;
26.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减少收入247700.00元;
27.调整人员工资等,增加收入2578150.99元;
2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收入369100.00元;
2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收入5995700.00元;
30.工伤保险基金,增加收入33418.61元;
31.生育保险基金,增加收入208911.18元;
32.死亡人员抚恤金,减少收入242789.50元;
33.彩票公益金,增加收入30000.00元;
34.事业收入,增加收入20868728.93元(其中: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增3628023.33元,学前教育保育费增16491677.9元,职业高中学费住宿费增585200.00元,高考报名费、考试费增加163827.7元);
35.其他收入,减少收入230472.67万元(调整其他收入到事业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37492086.43元。其中:基本支出574373255.43元,占总支出的90.10%;项目支出63118831.00元,占总支出的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4670460.64元,增长2.36%,主要原因为:
1.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新增支出3800078.3元;
2.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减少支出24417984.57元;
3.人员奖金支出,新增支出33475815.00元;
4.绩效工资支出,新增支出19875906.00元;
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支出2506759.73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支出7447411.08元;
7.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新增支出1193126.52元;
8.临时工工资支出,新增支出2621470.00元;
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支出8700723.94元;
10.离休费支出,新增支出31000.00元;
11.抚恤金支出,减少支出125245.5元;
12.生活补助费支出,减少支出7457779.34元;
13.助学金支出,新增支出175278.00元;
14.奖励金支出,新增支出3582364.3元;
15.基本建设支出,新增支出1434000元;
16.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减少支出13782660.00元;
17.办公设备购置支出,新增支出7495869.28元;
18.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支出9470704.7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74373255.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00623.64元,增长4.68%,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基本工资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800078.30元;
2.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减少基本支出24417984.57元;
3.人员奖金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3475815.00元;
4.绩效工资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9875906.00元;
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2506759.73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7447411.08元;
7.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1193126.52元;
8.临时工工资支出,新增基本支出2621470.00元;
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5857323.94元;
10.离休费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1000.00元;
11.抚恤金支出,减少基本支出125245.50元;
12.生活补助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7457779.34元;
13.助学金支出,减少基本支出2162722.00元;
14.奖励金支出,新增基本支出3582364.30元;
15.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1123903.28元;
16.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减少基本支出4922635.76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92%,人均87411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08%,人均2116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教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118831.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030163元,减少14.88%,主要原因分析为:
1.社会教育现代化推进项目,增加项目支出970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办公设备购置项目,增加项目支出6371966.00元;
3.专用设备购置项目,减少项目支出4548069.00元;
4.学前教育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减少项目支出370000.00元;
5.助学金支出项目,增加项目支出2338000.00元;
6.学校校舍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3782660.00元;
7.学校项目配套资金,减少项目支出2509400.00元;
8.“国培计划”项目资金,增加项目支出36000.00元;
9.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减少项目支出696000.00元;
10.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增加项目支出1290000.00元;
11.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减少项目支出1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345620.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0%。与上年对比减少5311185.62元,减少0.86%,主要原因分析为:
1.人员基本工资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10312.3元;
2.人员津贴补贴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28218.57元;
3.人员奖金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75815.00元;
4.绩效工资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51426.00元;
5.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759.73元;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7411.08元;
7.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3126.52元;
8.临时工工资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270.00元;
9.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06727.78元;
10.离休费支出资金,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000.00元;
11.抚恤金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245.5元;
12.生活补助费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36149.16元;
13.助学金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78.00元;
14.奖励金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931.00元;
15.基本建设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4000.00元;
16.房屋建筑物购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32660.00元;
17.办公设备购置支出资金,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1309.98元;
18.专用设备购置支出资金,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60304.7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龙山镇河头小学禁毒宣传工作经费10000.00元;木城乡民族初级中学禁毒宣传工作经费2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55635819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4818452.8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150623.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980584.03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738537.55元,基本建设支出267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6772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护理费等225000.00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1368742.00元,离休人员离休费20804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779140.28元,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242329.79元,死亡抚恤费2344470.5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8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龙陵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273000.00元;龙陵县第二中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140200.00元;龙陵县第三中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201000.00元;龙陵县第五中学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100500.00元;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75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32572.73元,完成预算的116.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8503.89元,完成预算的14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4068.84元,完成预算的103.7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预算时没有考虑到各项检查、会议的增多,增加了公务出行计划批次,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加,增加资金118503.89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因预算时没有考虑到各项检查、会议的增多,接待人次与标准比计划有所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增加资金24068.84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4921.13元,下降0.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485.47元,下降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64.34元,增长0.0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比减少汽车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比上年支出减少5485.47元;
(2)公务接待费资金,同比新增上级部门检查督查接待费、会议接待费等,超上年支出564.34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503.89元,占35.69%;公务接待费支出664068.84元,占64.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8503.8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8503.8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4068.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4068.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等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龙陵县教育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58861.3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972700.23元,减少74.72%,主要原因为:
由于本年度教育费附加减少,所以各项开支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部分重点项目实施、日常办公业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等。
(1)日常业务办公费支出,增加243717.83元;
(2)印刷费支出,增加45045.00元;
(3)水费支出,增加6662.11元;
(4)电费支出,增加7968.67元;
(5)邮电费支出,增加66982.00元;
(6)差旅费支出,增加25403.67元;
(7)维修(护)费支出,减少7191578.00元;
(8)会议费支出,减少392.00元;
(9)培训费支出,减少45598.50元;
(10)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22.66元;
(11)劳务费支出,减少17124.26元;
(12)工会经费支出,减少24634.12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086.47元;
(14)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减少193950.00元;
(1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1893.50元;
(16)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增加120000.00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日常办公支出,1271817.48元;
(2)印刷费支出,45045.00元;
(3)水电费支出,19877.29元;
(4)邮电费支出,85309.60元;
(5)差旅费支出,95694.00元;
(6)维修(护)费支出,3402.00元;
(7)会议费支出,68101.50元;
(8)培训费支出,235400.30元;
(9)公务接待费支出,42768.84元;
(10)劳务费支出,73635.74元;
(11)工会经费支出,90930.72元;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878.89元;
(13)办公设备购置支出,23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龙陵县教育局资产总额699360192.20元,其中,流动资产78751793.82元,固定资产610608398.3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0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708046.21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0962613.28元,固定资产增加10074543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0000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55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13377.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32313.1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54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519.3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食堂设备采购及薄改项目仪器设备购置、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2018年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项目,应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目标人次1603人次,其中一等助学金942人次,二等助学金661人次,目标金额3347300元,实际发放普通高中助学金目标人次1603人次,金额3347300元,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发放准确率达100%。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政策严格界定补助对象,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没有出现一例贫困家庭学生因生活费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加强监督,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杜绝助学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滞留、截留、冒领等违规违纪行为。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于全部到位,并与年初计划一致。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规范、合理。截至2018年底,我局按进度将助学金全额拨付到各完中,再由学校于银行统一发放方式发放到受助学生的银行卡里。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普通高中助学金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无法全面细化,无法证明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一是经济效益。坚持节约与效益最大化相结合,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广大学生家长感受到切实减轻了供子女就学的经济负担,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规范了学校管理;二是社会效益。该项目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受助学生在校的生活水平明显得以提高,同时,项目实施强力助推我县脱贫攻坚相关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政策知晓度、满意度调查中,统计2000份调查问卷,政策知晓率为97%,略有差距。政策满意度达98%,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依据各项资助政策,结合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规范科学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每学年新生入学时利用主题班会学习资助政策、方案和工作流程。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确保他们都能享受到一等助学金每年每生2500元的资助。从确定资助对象到公示,再到发放补助,各项手续完善,基础数据齐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2)存在的问题:
一是由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的就读信息呈动态变化,各学校收集、统计、上报的时间节点不同,以至于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提供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与学校筛查核实的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学校确认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信息并录入管理系统的工作难度增大;二是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存在部分实际支出和预算不一致的情况;三是项目涉及的部分制度、措施、规定未能及时更新完善。
(3)建议:
一是项目预算的编制应科学、合理;二是增加项目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可预见性;三是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项目执行;四是尽快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全面的梳理、完善,对于尚未建立的制度规定应尽快制订;五是应提高资助学生比例,让更多学生得到实惠。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按照省级审定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7—2018)》,明确2018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确定了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投入。2018年总共投入资金37067400元,其中用于设备购置8760000元,具体为:龙陵县第三中学综合楼项目2800000元;龙陵县第五中学厕所项目432900元;龙山镇麦地小学女生宿舍楼项目1480000元;镇安镇邦迈小学综合楼项目1459600元;镇安镇岭岗小学综合楼项目1680000元;龙江乡三台山小学综合楼项目1620000元;碧寨乡麦子坪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1470400元;龙新乡中心小学厕所项目310000元;龙新乡荆竹坪小学厕所项目310000元;龙新乡蚌渺小学厕所项目310000元;象达镇小米地小学厕所项目151100元;龙山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1250000元;龙山镇河头小学排球场建设项目336000元;腊勐镇初级中学篮球场建设项目600000元;腊勐镇初级中学排球场建设项目150000元;龙山镇中心学校厕所项目480000元;镇安镇淘金河完全小学综合楼项目1700000元;龙江乡邦焕完全小学学生宿舍项目1880000元;腊勐镇大龙完全小学厕所项目240000元;碧寨乡新林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1922900元;象达镇迤沙寨完全小学厕所项目210000元;龙新乡菜子地完全小学综合楼项目1430000元;龙山镇中心学校200米环形跑道田径运动场项目1660000元;腊勐镇松山完全小学篮球场项目150000元;象达镇帕掌河完全小学篮球场200000元;象达镇迤沙寨完全小学篮排球场项目290000元;勐糯镇半斤坝小学综合楼项目1860000元;碧寨乡中心学校综合楼项目1559500元;木城乡老满坡小学篮排球场项目365000元;信息化设备(多媒体交互式LED一体机)876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一批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14572900元,其中中央补助145729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二批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为22494500元,其中中央补助3784500元,省级补助18710000元。合计2018年上级下达我部门全面改薄资金共370674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度我县中小学全面改薄项目工程。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基本改造完成校舍规划建筑面积10763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16344平方米,信息化设备采购完成8760000元。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校校舍安全、学生生活及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0%,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推进“全面改薄”项目,积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成果,持续加大对学校办学条件的财政投入,项目和资金着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17年12月,我县创建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县所有中小学均已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基本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五年规划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对农村中小学的水冲式厕所改造、运动场建设等工程。
(2)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需要维修,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大投入。另外,对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标准,我县仍存在一定差距。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积极巩固“全面改薄”项目成果,积极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师资配备、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加快教育高位优质均衡特色发展,积极创建优质均衡县,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品质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开创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1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自2016年起,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纳入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进行管理使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按照省级审定的《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2017—2018)》,明确2018年度实施的具体项目,确定了实施内容、项目进度、资金投入。2018年总共投入资金12316400元,具体为:龙陵县第二中学浴室项目884000元;龙陵县第五中学浴室项目918400元;镇安镇镇东小学综合楼项目1560000元;镇安镇邦迈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1246000元;镇安镇正平小学综合楼项目1200000元;龙江乡弄星小学综合楼项目1180000元;龙山镇中心小学篮球场项目420000元;龙山镇中心小学排球场项目210000元;龙山镇河头小学篮球场建设项目450000元;象达镇小米地小学篮球场建设项目200000元;龙江乡三台山完全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1320000元;平达乡新中寨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1700000元;腊勐镇沙子坡完全小学学生食堂项目700000元;木城乡鱼塘垭口完全小学篮球场项目218000元;木城乡鱼塘垭口完全小学排球场项目11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要求,实事求是,统筹管理,明确具体项目实施步骤,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防范风险,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一批下达我部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4048000元,其中中央补助4048000元;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资金的通知》,上级第二批下达我部门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为82684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60000元,省级补助5790000万元,市级补助918400元。合计2018年上级下达我部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共12316400元,已全部用于支付2018年度我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已经基本改造完成校舍规划建筑面积4862平方米、室外运动场面积4508平方米。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了我县学校的校舍安全隐患,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2%,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推进“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项目,积极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成果,持续加大对学校办学条件的财政投入,项目和资金着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存在的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我县校舍安全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资金安排与发展需求不匹配。由于排危工作不仅仅是在原来的面积上进行简单重建,而是需要根据学校的发展需求进行规划建设,在原来的危房面积的基础上往往大幅度增加。项目安排仅仅按照现有危房面积安排资金,没有考虑学校的发展需求,以至于部分项目学校财政难以安排全部配套资金,导致产生了建设欠债,造成了资金缺口过大,项目推迟实施的现象。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安排项目时应根据学校的实际需求进行调研审定,确定建设面积;二是在资金安排上,应根据各个地区的建筑单价的不同来区别对待;三是应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整合校舍维修改造、捐赠等项目,尽量减少缺口资金。下一步将竭力推进校舍维修改造加固工程项目的实施,确保完成校舍维修改造加固任务,给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项目四:
1.项目名称: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保财建[2018]79号)文件,投入专项用于龙陵县勐糯镇中心学校运动场建设项目工程款129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实事求是,统筹管理,确保了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效。
(2)严格按照《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和《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中央基建投资效益。要力争通过项目实施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所改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义务教育巩固率进一步提高。
(3)严格保证了所下达的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确保了资金安全。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根据《龙陵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上级下达我部门项目资金1290000元,其中中央补助1290000元。资金于全部到位。
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无截留、挪用等现象,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和资金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和制度执行,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无法全面细化,无法证明项目实施进度符合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的实施,让学校学生生活及学习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改善,也为推进素质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规范了学校管理。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在对满意度调查中,政策满意度达91%,超过计划目标。
5.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的实施,持续改善了学校的办学条件,项目和资金着重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存在的问题:
项目建设完成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期需要维修,必须实行动态管理,不断加大投入。
(3)建议及下一步的打算:
由于项目规划时和下达项目实施时的时间间隔长,到项目实施时,学校规模发生变化,按照原规模实施,与实际需求不符。建议能够准许根据学校布局调整、规模变化和今后发展的趋势,对项目进行适当调整,保证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6.绩效自评结果:根据评价指标逐项自评,自评分92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投入目标考核评分完成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本年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责任明确,明确了负责此次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能,本项自评分为1分;三是制度建设,制定了指导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及办法,本项自评分为2分;四是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本项自评分为2分;五是智库建设,建立了本单位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本项自评分为1分;六是宣传培训,组织了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利用网络形式宣传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项自评分为3分;七是信息公开,本单位能及时按要求发布本单位预决算绩效年度报告和公开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相关信息,本项自评分为2分。
(2)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申报规范,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并组成审核组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本项自评分为5分;二是申报质量,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可行,本项自评分为8分;三是管理规范,按要求认真填报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开展省、市对下级单位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本项自评分为7分。
(3)绩效跟踪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工作,本项自评分为1分;二是跟踪质量,能够定期报送本单位绩效跟踪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能够保证本单位所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并对偏离本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意见,本项自评分为6分。
(4)绩效评价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规定的范围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本项自评分为6分;二是报送要求,能够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能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本项自评分为4分;三是报告质量,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规范、各项内容完整,绩效评价中的各项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本项自评分为7分;四是评价创新,开展了政策制度评价工作,本项自评分为2分。
(5)结果应用管理:一是反馈与整改,能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落实评价整改情况,本项自评分为4分;二是结果应用,能够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建立了本单位绩效问责机制,能够按时向县财政局报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依据,本项自评分为15分。
(6)附加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规范的报送绩效评价所需的考核材料,并积极配合好县财政局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县财政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工作,并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本项自评分为5分。
我局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选用了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 82分。
2.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各股室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各相关预算部门、股室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股室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3.其他需说明的情况: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