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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11_B/2018-0920007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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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镇19所小学、1所初级中学和1所幼儿园校长(园长)、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是主要肩负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镇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学校布局。

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镇各级各类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校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学校常规工作方面

(1)加强学校管理。一是完善管理制度。执行好《镇安镇中小学管理制度》,明确了学校、教师的职责、注重加强过程管理,塑造好学校、教师形象,创建学校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做的校风。二是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执行好《镇安中心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对教师的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布置与批改及教学效果测评等都要做具体的要求,注重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反馈,树立良好的教风。三是抓好学生日常管理。

(2)加强队伍建设。一是提高校长的管理能力。二是加强教师作风建设。三是加大教研教改力度,提升教师队伍教学能力。

(3)加强目标考核。与各学校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学年末对各校进行常规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教师进行奖励。

(4)实施好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5)使用好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6)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平安校园。

(7)加强德育工作。

(8)抓好校园文化建设。

2.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3.学校建设方面

(1)抓好在建项目进度。

(2)2017年来新建小田坝小学综合楼、蛮告小学学生宿舍楼、官岑小学学生宿舍楼、镇安镇中心幼儿园、蛮告小学厕所及附属工程、八〇八小学厕所工程、淘金河小学厕所共计项目7个,建筑总面积9289平方米,总投资3615.32万元,其中项目资金3605万元,地方政府投资10.32万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明确学习要求,严格学习考评。进一步增强学习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加强党总支思想组织建设,使党总支成为学校贯彻县教育局下达工作任务的推动者和实践者,成为学校发展的坚强的战斗堡垒。二是清正廉洁、严于律己。行动到位,以身作则,增强自律意识,既是总支的要求,也是干部的自我表现约束。三是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政策、法规,反腐倡廉,责任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制,与各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做好校务公开、账务公开,定期不定期的对校长进行廉政谈话,校长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坚持廉政治教,让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21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十九所小学:分别是八0八小学、淘金河小学、大坝小学、镇南小学、镇安小学、镇北小学、小田坝小学、大水沟小学、关岑小学、镇东小学、蛮告小学、回欢小学、邦迈小学、正平小学、镇宝小学、竹箐小学、岭岗小学、户帕小学、邦别小学

2.一所初级中学:小街中学

3.一所幼儿园:镇安幼儿园

4.在校学生4820人,其中小学在校生3566人,初中在校生259人,学前教育995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收入合计48941791.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91791.87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2%;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66580.77元,增长0.14%,主要原因为:

1.人员工资调整等资金,新增收入8890041.73元;

2.事业收入资金,新增收入450000.00元;

3.退休人员工资资金,减少收入4594703.96元;

4.彩票公益金,新增收入30000.00元;

5.校舍建设资金,减少收入4146300.00元;

6.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收入222292.00元;

7.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减少收入313250.00元;

8.学前教育贫困学生资助经费,增加收入27300.00元;

9.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减少收入42225.00元;

10.特殊教育公用经费,减少收入1199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支出合计50353217.89元。其中:基本支出47608217.89元,占总支出的94.55%;项目支出2745000.00元,占总支出的5.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775589.41元,增长1.56%,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17319548.86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支出8359338.96元;(2017年起退休人员退休费归社保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支出423135.09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7761485.4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608217.89元。与上年对比增7832289.41元,增长19.69%,主要原因为:

1.工资福利支出,新增支出17319548.86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支出8359338.96元;(2017年起退休人员退休费归社保发放)

3.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支出423135.09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支出704785.40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4%,人均147600.00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6% ,人均195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4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056,700元,减幅71.99%,主要原因为:校舍建设项目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873217.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5%。与上年对比增345589.41元,增长0.7%,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支出8960209.90元;增加原因是工资调整。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支出1557920.49元;日常办公支出减少。

3.项目支出,减少支出7056700.00元;减少原因是校舍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45671604.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1640212.7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66483.1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16954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647954.6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016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2%。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3785741.40元,死亡抚恤费262304.00元,退休人员护理费等153568.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900.00元,支出决算为58800.00元,完成预算的9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8800.00元,完成预算的99.8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资金支出减少100.0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0元,下降0.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元,下降0.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588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8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8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镇安中心学校公务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 (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镇安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41745077.24元,其中,流动资产1561906.6元,固定资产40183170.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3776.6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61426.02元,固定资产增加68764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30272.4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214272.4元,工程采购支出1600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教育均衡发展校园文化建设。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1.投入目标考核评分完成情况

(1)基础工作管理方面:一是领导重视,本年度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出批示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项自评分为2分;二是责任明确,明确了负责此次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能,本项自评分为2分;三是制度建设,制定了指导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及办法,本项自评分为3分;四是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个性指标体系,本项自评分为3分;五是智库建设,建立了本单位专家库并实行动态管理,本项自评分为1分;六是宣传培训,组织了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和学习,利用网络形式宣传预决算绩效管理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本项自评分为3分;七是信息公开,本单位能及时按要求发布本单位预决算绩效年度报告和公开本单位预决算绩效相关信息,本项自评分为2分。

(2)绩效目标管理:一是申报规范,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报送绩效目标,并组成审核组对绩效目标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审核,本项自评分为4分;二是申报质量,申报的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内容完整,申报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可行,本项自评分为7分;三是管理规范,按要求认真填报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项自评分为8分。

(3)绩效跟踪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要求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工作,本项自评分为2分;二是跟踪质量,能够定期报送本单位绩效跟踪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能够保证本单位所实施项目绩效目标的如期实现,并对偏离本绩效目标、预期无效项目及时提出纠正和调整意见,本项自评分为5分。

(4)绩效评价管理:一是范围和规模,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规定的范围开展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本项自评分为5分;二是报送要求,能够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能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本项自评分为4分;三是报告质量,能够按照《龙陵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龙陵县县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发〔2017〕74号)要求,绩效评价报告格式规范、各项内容完整,绩效评价中的各项指标明确,相关数据齐全、标准清楚,评价结论客观合理,绩效评价报告中对问题分析全面深入,所提建议针对性强,本项自评分为6分;四是评价创新,开展了政策制度评价工作,本项自评分为1分。

(5)结果应用管理:一是反馈与整改,能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落实评价整改情况,本项自评分为4分;二是结果应用,能够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教育局,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单位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建立了本单位绩效问责机制,能够按时向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报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依据,本项自评分为15分。

(6)附加项,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规范的报送绩效评价所需的考核材料,并积极配合好县教育局开展绩效再评价工作,能够积极参与县教育局组织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共建工作,并能按时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本项自评分为5分。

我单位按照绩效目标设定,选用了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针对项目资金的投入、组织实施过程的管理和产出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本次评价主要采用比较法,认为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自评 82分。

2.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1)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次项目评价工作,开展了绩效监控工作,促进了评价具体工作的落实。对具体工作作了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其作为加强自身财务建设,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

(2)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和发挥自身预算绩效管理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预算绩效监控工作。明确了责任,确定专人,将项目绩效运行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和各相关预算人员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共同配合,促进绩效监控工作的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3)积极工作,稳步推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相关人员都能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绩效监控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镇安中心学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