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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224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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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7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乡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学校布局。

负责教师的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乡各级各类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乡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学校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师训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创建“平安校园”14校;创建“绿色学校”4校;创建“云南省现代教育示范学校”4校;语言文字示范学校4校,申报待评估4校;小学达一级三等学校1校、二级一等学校9校。勐柳初级中学校园占地总面积为2352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9349平方米,教职工45人,在校生481人;小学及幼儿园占地88081平方米,建筑面积36795平方米,小学教师177人,幼儿园教师8人;小学在校2160人,学前教育在班在园幼儿653人;初级中学毛入学率100%,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100%,小学毛入学率100%,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达75.32%。

一年中,在乡党委、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及各村委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乡教职工的共同努力,龙江教育工作圆满的完成了学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乡学校安全稳定,新冠防控常规开展,保学工作常抓不懈,党建与文化建设工作按要求完成,党务校务公开透明,教学常规得到落实,教育教学成绩更上一层楼。在龙江就读小学并参加高考的学生共计192人,其中一本上线29人,本科上线123人;勐柳中学9年级中考超额完成教体局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7—9年级综合评价位列全县第三名。中统考中,单科位于全县前5名的有8个科次,位于全县前3名的有5个科次。教师个人获全县教学二等奖7人,三等奖4人;小学1—6年级参加市县统测14个科次,在教体局纳入评价体系的13个科次中,我乡有12个科次位于全县前四名,其中第一名6个科次,第二、三、四名各2个科次。从年级来看,六个年级排名均位于全县前四,其中位于全县第一名的有四个年级。全乡平均分、及格率、优分率三项指标均位列全县第一,平均分比全县平均高5.31分,及格率比全县平均高8.39个百分点,优分率比全县平均高12.48个百分点。在全县111所小学评价排序中,我乡位于前十名的有3所,邦明小学第2名,中心小学第3名,弄岗小学第8名。教师个人获全县教学一等奖22人,二等奖29人,三等奖41人。全乡小学综合排名全县第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31人。在职实有23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4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2169625.3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769625.3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52625.34元,增长6.71%,主要原因是新招录教师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1664772.34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7953.00元,其他收入增加4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769625.34元,其中:本年收入41769625.3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769625.3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252625.34元,增长5.70%,主要原因是新招录教师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1664772.34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87953.00元。

(三)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400000.00元,其中: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400000.00元,上年结转0元。

与上年对比,比上年预算增加400000.00元,同比增长100%,主要是其他收入预算增加4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2169625.3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769625.34元,其中:基本支出38420172.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64772.34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新招录教师及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334945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7953.00元,增长21.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上年结转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38420172.34元,其中:人员经费37726527.22元;公用经费693645.1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8个项目,资金共计3349453.00元,其中:民生项目6个,资金共计686053.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26634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教育支出33429940.9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5155.96元;卫生健康支出3514528.47元。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3226081.60元,用于学前教育支出;2050202小学教育24390362.79元,用于小学教育支出;2050203初中教育5813496.52元,用于初中教育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86400.00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20680.96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8075.0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7680.27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91011.24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5836.96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1个项目,资金共计400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市委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1个,资金共计40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50%。增加变化原因为: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相应增加。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0000.00元,增长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45次,共计接待约400人次。

增加变化原因为:2023年公务接待批次、人次相应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共申报重点领域财政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3349453.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23年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保财教[2018]106号)文件标准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600元/生.年执行。全年公办幼儿园人数653人,测算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保财教[2018]106号)。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2023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3918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3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关于调整龙陵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收费〔2015〕316号文件标准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保教费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属公办幼儿园人数653人,测算依据《关于调整龙陵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收费〔2015〕316号文件标准测算。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22716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3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幼儿园高质量运行。

项目三:

1.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中共龙陵县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7次会议纪要》标准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幼儿园人数653人,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拨款标准按照800元/生.年执行。测算依据《中共龙陵县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7次会议纪要》。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每生每天4元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学前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3年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5224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巩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学前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学前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2023年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民办幼儿园儿童营养,增强儿童体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项目四:

1.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省市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31号)标准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幼儿园人数653人,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标准300元/生.年执行,资助覆盖面为2023年在园人数的30%,全年学前教育人数653人,覆盖人数196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6%,市县4%(其中市20%,县级80%)。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元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3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1881.6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确保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元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使用,对2023年全县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项目五:

1.项目名称

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文件标准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测算,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小学650元/生.年。全年小学人数2160人(其中寄宿生1201人、随班就读13人、送教上门4人、不足100人差额人数20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7%,市县3%(其中市20%,县级80%)。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测算,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全年初中人数481人(其中寄宿生454人、随班就读6人、送教上门0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7%,市县3%(其中市20%,县级80%)。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小学教育42220.80元,初中教育12855.60元,共计:55076.4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六:

1.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2.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测算。

3.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

4.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八个较少民族学生250元/生.年执行,全年义务教育小学寄宿生1201人;八个较少民族学生18人,承担比例中央50%,省级42.5%,市县7.5%(其中市20%,县级80%);初中1250元/生.年执行,八个较少民族学生250元/生.年,全年义务教育初中寄宿生454人;八个较少民族学生4人,承担比例中央50%,省级42.5%,市县7.5%(其中市20%,县级80%)。

5.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6.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小学教育:72585.00元,初中教育:34110.00元,共计:106695.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确保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对2023年全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50302687.26元,其中,流动资产750928.73元,固定资产37431636.5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120106元,无形资产16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725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5725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龙陵县龙江乡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052300136001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