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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2-0223013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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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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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8.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木城乡中心学校是木城乡的教育管理机构,主要肩负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完成龙陵县教育局下达的教育教学目标任务,完成教育局安排的其他教育教学相关的工作,研究制定木城乡教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研究上报木城乡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管理全乡下辖各校的教育工作。

负责全乡中小学、幼儿园(园长)、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乡教师的培训等教职工队伍建设;负责本乡中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乡教学研究与改革;负责全乡中小学德育及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电化教育和国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学校有在校学生1072人,其中小学学生742人,初中学生330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校长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师训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木城乡中心幼儿园;

2.木城乡中心完全小学;

3.木城乡老满坡完全小学;

4.木城乡花椒民族完全小学;

5.木城乡乌木寨民族完全小学;

6.龙陵县木城民族初级中学。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教学成绩。近年来,我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上升,小学全乡教学质量与全县平均水平差距逐步缩小,2021年小学年末统测参考率100%,平均分为74.32分,及格率为80.98%,优分率为50.97%。2021年九年级中考参考78人,升入高中68人,就读职中36人;综合积分排名13,巩固率99.15%,参考率97.56%,平均分75.72分,及格率78.78%,优分率46.14%;八年级排名9,巩固率98.08%,参考率98.08%,平均分58分,及格率43.57%,优分率14.81%;七年级排名13,巩固率100%,参考率100%,平均分54.1分,及格率39.29%,优分率11.86%。

2.校园建设,积极向县教育体育局汇报沟通,获得项目支持,申报乌木寨村幼儿园建设项目400万元,乌木寨完小标准化建设项目480万元。

3.安全工作,木城乡中心学校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下辖各校校长签单安全责任状,下辖各学校的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和班主任及相关人员签订安全责任状。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我们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和要求,按照抗疫的相关规定,不折不扣的作妖疫情防控工作。安全问题无小事,用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待安全工作,本学年学校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1人。在职实有8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4.8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40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多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2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64.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4.84万元(本级财力1164.8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80.40万元,下降6.64%,主要原因是2021年多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6.24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4.8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42万元,与上年1142.58万元对比减少74.16万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是2021年多预算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4.16万元;项目支出96.42万元,与上年102.66万元对比减少6.24万元,下降6.08%,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支出减少;上年结转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教育支出943.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0万元。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93.81万元,用于学前教育支出;2050202小学教育611.14万元,用于小学教育支出;2050203初中教育238.74万元,用于初中教育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28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6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0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0.73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死亡抚恤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0.00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64.21万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8.79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79.15%。减少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8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79.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57次,共计接待约34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共申报项目9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财政预算安排96.4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9个。2022年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项目一:

一、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保财教[2018]106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600元/生.年执行。全年公办幼儿园人数274人,测算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保财教[2018]106号)。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2022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14.82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2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二:

一、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关于调整龙陵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收费〔2015〕316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保教费等相关文件要求,县属公办幼儿园人数274人,测算依据《关于调整龙陵县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通知》龙发改收费〔2015〕316号文件标准测算。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39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2年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学前教育保教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公办幼儿园运转水平,确保公办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全县幼儿园高质量运行。

项目三:

一、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中共龙陵县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7次会议纪要》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幼儿园人数274人,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拨款标准按照800元/生.年执行。测算依据《中共龙陵县委十二届常委会第57次会议纪要》。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每生每天4元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学前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2年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19.76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巩固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对学前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学前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学前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2022年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民办幼儿园儿童营养,增强儿童体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项目四:

一、项目名称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省市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1〕131号)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幼儿园人数274人,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标准300元/生.年执行,资助覆盖面为2021年在园人数的30%,全年学前教育人数8836人,覆盖人数2651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6%,市县4%(其中市20%,县级80%)。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幼儿园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元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2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0.7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确保困难学生每生每年300元困难学生补助资金,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的使用,对2022年全县幼儿园实施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资助,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项目五:

一、项目名称

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文件标准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等相关文件要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测算,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不足100人小学650元/生.年。全年小学人数739人(其中寄宿生719人、随班就读3人、送教上门3人、不足100人差额人数24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7%,市县3%(其中市20%,县级80%)。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按照初中850元/生.年,寄宿制学校寄宿生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测算,随班就读6000元/生.年,送教上门6000元/生.年。全年初中人数333人(其中寄宿生333人、随班就读3人、送教上门0人)承担比例中央80%、省级17%,市县3%(其中市20%,县级80%)。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2.48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的使用,进一步提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六:

一、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

二、立项依据

依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以下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20]28号)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省、市、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的相关文件要求,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八个较少民族学生250元/生.年执行,全年义务教育小学寄宿生719人;八个较少民族学生8人,承担比例中央50%,省级42.5%,市县7.5%(其中市20%,县级80%);初中1250元/生.年执行,八个较少民族学生250元/生.年,全年义务教育初中寄宿生333人;八个较少民族学生0人,承担比例中央50%,省级42.5%,市县7.5%(其中市20%,县级80%)。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测算配套2022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6.83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20日,确保困难学生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的使用,对2022年全县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家庭贫困学生经济负担。

项目七:

一、项目名称

2022年乡村两级办学转移支付经费。

二、立项依据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0]171号)文件测算。

三、项目实施单位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

四、项目基本概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县级配套2022年乡村两级办学转移支付经费,用于全县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五、项目实施内容

进一步提高2022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学校运转水平,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待摊费用。

六、资金安排情况

县级财政配套2022年乡村两级办学转移支付经费补助资金13.4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学校运转水平,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项目建设待摊费用。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使用乡村两级办学转移支付经费,进一步提高2022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能力,提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改善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资产总额2507.9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54万元,固定资产2029.0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49.29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3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第二部分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表

预算表详见附件。

附件:龙陵县木城乡中心学校预算(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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