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3033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3-31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委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龙发〔2021〕24号)文件精神,根据《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龙陵县总工会关于印发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三年规划(2022-2024)的通知》(龙教体〔2022〕10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的专业技能、教学能力,建设一支教学基本功扎实、专业素质高的教师队伍,加快龙陵教育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龙陵县2023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县幼儿园(含民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高中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参赛科目(领域)

(一)幼儿园

语言领域。

(二)小学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美术、体育8个学科。

(三)初中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9个学科。

(四)普通高中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9个学科。

(五)职业高中

汽车喷涂、汽车钣金、烹饪热菜、冷拼与雕刻、职业道德与法律、哲学与人生、计算机应用与维修7个项目。

(六)特殊教育

培智生活语文、言语康复训练。

三、参赛项目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参赛时间、地点

(一)上半年

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在4月中旬前完成初赛,5月上旬进行县级决赛。

(二)下半年

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在9月下旬前完成初赛,10月中旬进行县级决赛。

未参加初赛人员不得推荐参加县级决赛,决赛具体时间、报到地点及相关要求,以赛前下发的竞赛实施方案为准。

五、表扬奖励

每个比赛学科(项目)按参加该学科(项目)比赛总人的20%设置一等奖、40%设置二等奖进行表扬奖励,其中一等奖奖金300元,二等奖奖金200元。

六、评委聘请

评委由龙陵县教育教师发展中心聘请。

七、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技能竞赛工作,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职责,量化标准,规范程序,落实责任。要以组织开展技能竞赛为契机,在广大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

(二)乡(镇)幼儿园、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组织初赛,县幼儿园和中学以学校(园)为单位组织初赛,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初赛、决赛都在校内进行。

(三)通过县级决赛成绩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市级比赛。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段,分别按每学科(领域)选拔2名选手参赛。特殊教育学校每个科目选拔1名选手参赛,职业高中每个科目选拔2名选手参赛。

(四)注重培育典型。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推进教学改革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经验,注重发现典型,促进全县教师教学技能水平再上新台阶。报送参赛选手时要同时报送初赛情况简讯1条。各学校要注重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关心关怀优秀教师人才,引领龙陵广大职工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