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3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3-03-2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根据《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龙陵县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安排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召开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龙陵县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要求,对学校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发放防火责任告知书。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发放到每一位党员、每一位干部职工,于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发放工作,并认真填写《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发放登记表》,装档备查。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将告知书利用微信群群发到家属、亲戚、朋友及学生家长,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
三、上好“防火一堂课”。各级各类学校要上好“防火一堂课”,认真组织学习《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并将其粘贴到学校宣传栏,通过微信群发送到每一位教职工及学生家长,督促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家庭成员上坟不用火。
四、强化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火课;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火黑板报;写一篇森林草原防火作文(低年级画一幅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图画);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森林草原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草原防火的标语。清明节前,上好一节专题课,将“文明祭奠”活动作为一次作业和任务,督促学生、家长、教职员工遵守“文明祭奠”相关规定。
五、加强学生管控。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家长会、微信群、《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督促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管控好学生离校安全。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有针对性的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用火、失火。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