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50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5-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云南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云南省防汛期。当前,我县即将进入防汛期,按照《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防汛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确保抗洪抢险、防汛救灾指令及时上传下达。
二、加强值班力量。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汛期防汛值班方案,切实加强值班力量,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人员调配,提高防汛值班信息的处置能力和实效性。
三、严肃值守纪律。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汛期值守制度,杜绝脱岗、离岗和顶岗现象。要建立完善值班工作台账。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好洪涝灾害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出现重大汛期、险情和灾情,要第一时间向本级防汛抗旱办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突发险情灾情和续报信息。对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处理失当失误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加强工作联系。自2022年5月1日8∶30起,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开始汛期24小时值班工作。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汛期值班地点统一设在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值班电话0875-6122419。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2022年5月9日前将学校汛期值班表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