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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21-051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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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度“平安校园”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认真按照《保山市教育局关于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厅等14个厅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保政教发〔2009〕198号)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职责,认真组织好、开展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二、为确保全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目标,根据《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保山市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1〕42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户孔完全小学等8所学校创建县级“平安校园”,河头完全小学、腊勐完全小学创建市级“平安校园”,龙山小学创建省级“平安校园”。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省级“平安校园”称号满4年即2016年评为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需重新申报,象达小学需要重新申报省级“平安校园”。(注:具体创建学校名单见附件1)

三、请各申报学校严格对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41条,逐项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缺补漏工作,并对各项内容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存档。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要求于8月27日前将《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及《2021年度县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自评表)》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要求于9月27日前将《保山市平安校园创建申报表》及《2021年度市级“平安校园”考核标准(自评表)》上报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注:县级一式2份,市级一式4份;创建申报表及考核标准见附件3、4、5)

四、龙陵县“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0月底前联合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组成“平安校园”考评组,对往年已评定和保留的“平安校园”进行审查复核,对新申报县级“平安校园”的学校检查验收,对达标学校将适时予以命名、表彰,同时对申报市级、省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评估。11至12月,保山市“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同时迎接省级“平安校园”的考核验收。

五、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进一步增强“平安校园”创建的责任意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以“平安校园”创建为抓手,促进学校安全稳定。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突强补弱,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推进我县教育体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县平安建设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联系人:姚仙芹

联系电话:0875—6122419

邮箱:llxjyjaqk@126.com

附件:

2021年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