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104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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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2021年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
2021年龙陵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
2021年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为龙陵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立柱架梁,用优异答卷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一、抓实党史学习教育
1.强化政治引领。要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为国育才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抓牢学以致用。要把学党史、解难事,学党史、强责任结合起来,把解决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校园安全问题摆在突出位置,让学习教育成为一个既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又改造客观世界出实招见实效的过程。
3.加强校风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切入点,结合学校实际,多措并举,着力讲好党的故事、革命故事、英雄故事,引导他们听党话、跟党走。通过学党史,使广大师生赓续精神血脉,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理想信念,使红色基因代代相传,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和家庭落地生根。各地各校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作“育人”水平整体提升,推进校园和谐安全文明。
二、明确工作重点
4.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履行国家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阶段“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奋斗目标,体现了党中央对国家安全的高度重视和对国家安全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统领,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把安全发展贯穿到学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各种问题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打牢学校安全发展基础。要根据《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结合中小学生认知规律,组织开展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主题的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学校各类安全教育工作之中,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体系和应急处突、反恐防暴、防范邪教渗透等各项制度机制,系统做好中小学安全稳定工作。
5.确保《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提质达标。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提请当地政府按规定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经费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切实加大投入,持续推进“三防”建设。到2021 年底前,全县校园“护学岗”设置率要达到100%;全县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要达到100%;全县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要达到100%;全县校园封闭化管理率要达到100%。进一步提升改造校园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设置高度低于2米的不规范的周界设施防范建设,2021 年底前,全部完善达标设置防爬设施,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2021 年底前,已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的中小学幼儿园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6.加快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好《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龙政办发〔2018〕72号),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司法、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涉及学校、学生安全的重点和难点,加快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综合防控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一校一警”“护学岗”和创建标准化校园警务室的工作机制,以“建设标准化校园警务室”为切入点,将学校门卫室改造为标准化警务室。认真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制度,确保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中小学幼儿园警务室门口“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开展好针对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三、狠抓重点领域治理工作
7.全力防范和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利用校园广播、学校网站、校报校刊、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坚持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征文活动;每年3-11月期间,坚持每周至少组织学生观看防溺水警示教育一次,提高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溺水自救能力。强化重点对象教育,关注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重点群体,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重点内容,用事故实例予以警示,使学生知晓擅自游泳、玩水的危害性。对爱好游泳、玩水的重点学生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登记,做到一人一策,对他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管,讲清擅自游泳的严重后果,让防溺水安全知识深入到每个学生心中。通过家长会、短信、家访、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发布安全预防提示,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承担起学生离校状态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防溺水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机制。积极协调水利部门在其管理的水库、湖泊、河道等水域设置危险警示牌,汛期加强学校周边巡查和预警,避免重大险情的发生。健全辖区河流、水库、坝塘等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建立防溺水工作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溺水事故易发多发期间坚决杜绝无人值守情况。
8.持续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除顽疾行动。抓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通过在校内醒目地方张贴公示《法律专家帮您计算打架斗殴的成本》、积极组织开展“防欺凌 反暴力”征文活动、发放防治学生欺凌指导手册、推广学生欺凌防治经验、“给家长一封信”、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片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对问题突出的学校要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预防校园欺凌重点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有校园欺凌倾向性、苗头性的学生要排查登记,做到一人一策,对他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家校合力,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落实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分析存在问题,全面排查整改,做到逐条整改、逐一销号,坚决清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
9.坚决杜绝“校园性侵”事件。要抓实中小学女生宿舍管理,特别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安全防范,每栋宿舍楼至少设1名专职宿舍管理员且必须为女性,确保 24 小时在岗值守,宿舍管理员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女生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处置,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开展女生防范性侵专题教育,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对“校园性侵”零容忍,发现一起严惩一起。严格贯彻执行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者,要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全力防范和遏制“校园性侵”事件。
10.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强化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使用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车辆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农村、山区中小学要重点教育,严格要求学生不得乘坐农用车、无营运资质的出租车、报废车、拼装车等车辆上下学。主动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查处学校周边的非法营运行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三查”工作,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护,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11.强化校园消防及森林防火工作。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督促各地各校依法建立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落实岗位防火检查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消除的,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深入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组织出一期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知识黑板报,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主题征文活动,写一封致家长和全校师生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写一条森林防火警示标语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森林防火“五进入”(即进入校园、进入班级、进入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家庭)。
12.强化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完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强化实验设施设备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剧毒品等的安全管理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
13.深化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按照《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保安缉〔2020〕1号)部署,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严管严控枪爆物品,严密防范枪爆违法犯罪,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
四、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14.全力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和主管责任。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制定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公安部4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龙陵县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持续推进提升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中小学校食堂“六T”覆盖率要达到100%,达标率要达到75%以上。贯彻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配齐配强从业人员,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按照1:100配齐食堂工勤人员。进一步完善落实陪餐制、采购索票索证制度、大宗物资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加工制作行为,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学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系统培训。加强对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网络舆情事故后能立即研判、分级处理,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安全。进一步优化膳食结构,提高食堂营养配餐水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严惩重处违法行为。
15.落实落细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多种方式将安全教育工作做实做细,在节假日、寒暑假和开学后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突出安全教育内容,切实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结合区域和季节特点,合理设置安全主题,通过安全知识讲授、典型案例分析、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讲解事故处置的流程、施救要领、报警和报告的方法。落实好每周1个课时的安全教育课。分类指导学校、家长、学生学好安全知识和相关征文活动,将安全教育贯穿全年、全员、全方位、全过程。不断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好看管监护责任。围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
16.开展好应急演练和预案修订。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结合学校实际分级分类修订完善学校应急预案,防止应急预案和演练脱节,健全相关预案的关键要素。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学校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疏散路线图和设置疏散标识、标牌。中小学每月、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地震、消防、反暴恐等应急演练。特别是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的应急演练。合理确定演练的时间、地点、形式、内容、规模、疏散路线和保障措施等,增强演练的针对性,帮助学生掌握一定的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方法与技能。
17.全面细致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化解。对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严格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对矛盾纠纷实行边排查边调处,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做到不积压、不耽搁、不延误,尽早发现潜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对特殊问题、特殊体质学生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初始阶段。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矛盾,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了解掌握校园周边各类重点人员信息、动向,做好排查稳控工作。
18.完善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继续做好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常态化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持续抓好教育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行业清源”。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银保监等部门开展“校园贷”“套路贷”等不良网贷防范工作。要持续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核查和“三书一函”整改工作。防止在校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腐蚀、利用。要全面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云南省防范遏制中小学生个人极端事件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护,逐步建立完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创新情感关爱和教育转化上下工夫,有效防范和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要认真落实好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完善依法治理机制,健全依法办学法律服务与保障体制,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严格依法依规治理“校闹”。
19.统筹推进“平安校园”创建。要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为统领,把“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载体和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起“平安校园”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和有效的管理体制。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平安校园”创建实施方案和考核细则为基础,整合校内外资源,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覆盖率和引领示范作用,将平安校园创建细化延伸到“平安宿舍”“平安班级”“平安楼栋”,提高平安创建的参与度覆盖率。
20.继续做好校园保险工作。按照教育部等部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好2020 年7月印发的《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保险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严禁强制或组织学生及家长购买商业保险,严禁保险公司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确保学生、家长自愿、自主购买商业保险。继续推进校方责任险全覆盖,做好校方无责任保险综合试点和商业保险规范工作。
21.建立健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职能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重要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的值班备勤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协调,控制事态,全力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配合,强化相关信息的搜集、核实、研判和预警工作,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掌握工作主动权。严格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重要紧急情况,20分钟内完成电话报告,40分钟内完成书面报告,做好事故续报、强化终报。各级各类学校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健全涉校涉生案事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新闻宣传、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
22.压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责任制度体系。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坚持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与教育教学工作同步规划、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同时考核。严格落实校(园)长负责制,把工作任务和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部门、岗位,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不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有制度不执行、有规范不落实、有设施不使用、有问题不纠治、有风险不控制等责任不落实问题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3.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将校园安全督导检查作为部门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对下级的指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工作机制,落实安全检查,对校园安防设施建设、门卫值班登记、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查找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督导校园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多次督导拒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格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切实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以严格执法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24.求真务实抓落实。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大力发扬“三牛”精神,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目标导向抓落实,强化问题导向抓落实,强化责任导向抓落实。要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学校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开展示范引领,增强学校安全管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