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11_B/2017-09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9-11 |
文号 | 浏览量 |
关于办理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毕业生: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教贷[2010]239号)文件精神。本通知针对2010年起,分配到各学校和其他行政、事业和中央直属企业的省属35所高校(云教贷[2011]7号附名录)毕业生到龙陵县就业满3年后进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办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年12月30日前办理。此项工作是今后每年(如政策不变)的常规工作。
二、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2010——2016年当年毕业当年就业的省属35所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未办理的,可申请补办(参照原办法)。
2、自2017年起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近3年毕业并于2017年就业的毕业生(附件3:云南省省属高校名单)。
3、高校毕业生是指: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但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4、在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和央企服务。
5、在基层服务的“特岗教师”和“大学生村官”。
三、申请所需材料
1、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双面打印)。
2、工作证明。
3、特岗教师提供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复印件,普岗教师和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公务员提供招录公务员文件复印件;分配在中央企业工作的提供聘用合同复印件 。
4、材料提交到本人的毕业学校 。
附:1、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2、工作证明
3、云南省省属高校名单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9月11日
附件1:
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 面貌 | 身份证 号 码 | 入学时间 | |||||||||||
学制 | 毕业学校 | 毕业时间 | |||||||||||
所学专业 | 本人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电话 | |||||||||||||
就业单位详细名称 (与单位公章一致) | |||||||||||||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 | 州(市) 县(市) 乡(镇) | ||||||||||||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 应交学费金额(元) | ||||||||||||
在校期间实际交纳学费金额(元) | 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金额(元) | 申请代偿学费或贷款金额(元) | |||||||||||
以上内容由学生本人填写 | |||||||||||||
院(系)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缴纳学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核意见: 1.该生在校期间实际交纳学费元(其中:用助学贷款缴纳元,用现金缴纳元) 2.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元(其中含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代偿金额的审核意见: 根据《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规定,拟代偿金额元。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生资助条件,申报。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意见:: 经审核,将该同学列为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拟代偿对象,拟代偿金额元。 (公章) 年 月 日 |
代偿对象三年期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 | 第一年在岗情况 |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一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 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第二年在岗情况 |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二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 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第三年在岗情况 |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对代偿对象第三年在岗情况和工作表现的意见: 同志: 在年月至年月期间在我单位服务;其各项工作表现。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人事部门确认: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学生就业满3年后,州(市)资助中心审核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终审查意见: 经审核,支付代偿金额人民币元。 (公章) 年 月 日 |
工作证明
___(姓名),__(性别),__(民族), ___年_月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该同志于20_年7月毕业于____________大学____学院_____专业(4年制本科、5年制本科、3年制专科、5年制大专班、专升本、本硕连读),于20_年_月到__________(基层单位)从事__________工作,工作单位详细地址:__州市__县市____乡镇_____。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公章)
20 年 月 日
县级主管部门(公章):
20 年 月 日
县级人事部门(公章):
20 年 月 日
云南省省属高校名单
序号 | 学校 | 序号 | 学校 |
2300 | 云南大学 | 2336 |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2301 | 昆明理工大学 | 2337 | 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
2302 | 云南农业大学 | 2338 |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
2303 | 西南林业大学 | 2339 |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 |
2304 | 昆明医科大学 | 2340 | 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 |
2305 | 大理大学 | 2341 | 昆明艺术职业学院 |
2306 | 云南中医学院 | 2342 |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07 | 云南师范大学 | 2343 |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
2308 | 昭通学院 | 2344 | 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09 | 曲靖师范学院 | 2345 |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2310 | 普洱学院 | 2346 |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11 | 保山学院 | 2347 | 云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
2312 | 红河学院 | 2348 |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
2313 | 云南财经大学 | 2349 |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
2314 | 云南艺术学院 | 2350 |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315 | 云南民族大学 | 2351 |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2316 | 玉溪师范学院 | 2352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17 | 楚雄师范学院 | 2353 |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318 | 云南警官学院 | 2354 |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
2319 | 昆明学院 | 2355 | 云南锡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20 | 文山学院 | 2356 |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
2321 |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 2357 | 云南三鑫职业技术学院 |
2322 | 云南大学滇池学院 | 2358 | 德宏职业学院 |
2323 | 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 | 2359 | 云南商务职业学院 |
2324 |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 | 2360 | 昆明卫生职业学院 |
2325 |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 | 2361 | 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
2326 |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 2362 | 云南旅游职业学院 |
2327 |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 2363 | 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
2328 | 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 | 2364 | 云南外事外语职业学院 |
2329 | 云南工商学院 | 2365 | 大理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
2330 |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 2366 | 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
2331 |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 2367 |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
2332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2368 |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2333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2369 | 昭通卫生职业学院 |
2334 |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70 | 大理护理职业学院 |
2335 | 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 2371 |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