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11_B/2017-0602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环境噪声污染源单位:
一年一度的高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生活、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公告》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现将2017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段:高考期间6月6—8日。
二、居民区、宾馆、酒店、考点周围产生噪声的单位,在“禁噪”时段每晚十点至次日晨八点,中午十二点至十四点,严禁噪声污染。
三、考生住宿宾馆酒店和距考点300米内的建筑施工单位、各种高音广播喇叭、营业性娱乐场所及其他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场所,在高考期间24小时严禁噪声污染。
四、各噪声污染产生单位应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环境噪声污染。对不按此通告执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希望社会各界对环境噪声污染进行监督和举报。
龙陵县环境保护局 龙陵县文体广电旅游和外事局
龙陵县公安局 龙陵县教育局 龙陵县城建综合执法局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