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11_B/2017-0526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7-05-26 |
文号 | 浏览量 |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手续办理程序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
为严格执行各项惠民资金拨付程序和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各项惠民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经教育局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校舍维修、物资采购等财务手续办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中心学校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各完小(幼儿园)将办理手续(请示、采购表等)交到中心学校,由中心学校认真审核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审核后按规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指定1名办理人员统一到教育局进行审批。禁止各完小(幼儿园)等直接到教育局审批。
(二)各县直学校明确专人负责办理,各学校自行认真审核资金来源、资金用途等,审核后按规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指定1名办理人员统一到教育局进行审批。禁止由不同人员到教育局审批。
(三)各县直学校、中心学校明确办理人员后,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的电子版于2017年3月5日前教育局办公室邮箱:lledu@163.com,电话:6121905。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