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303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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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完全中学,局各股室、中心:
现将《龙陵县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体发〔2022〕1号)和《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教体发〔2022〕216 号)精神,结合龙陵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学校体育工作
(一)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教学模式,结合各年龄阶段的学生特点,普及体育和健康知识,让学生熟练掌握2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实现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训练、竞赛活动,扩大校内、校际体育比赛覆盖面和参与度。开展“阳光体育、健康成长”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奔跑吧·少年”儿童青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保障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各级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举办以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围棋等为主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
(三)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学校,丰富学校体育活动,为学校体育活动提供指导,普及体育运动技能。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向社会体育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教练员、退役运动员、体育培训机构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校提供体育教学和教练服务。
(四)加强学校体育运动队建设,积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中小学校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活动基础上建设学校代表队,积极参加全县乃至全市、全省各类体育竞赛。全面推动中小学建设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球类项目代表队。
(五)认真组织开展改革后的云南省初中学业水平体育科目考试和稳妥推进普通高中体育自主招生考试。发挥“以考促学,以考促练”的导向作用。
(六)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将学生体质监测工作纳入每年的学校考核,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测试和数据上报,确保各学校每学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学生达100%,学生体质合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逐年提高。
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
(七)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管理机制。根据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制定的青少年体育竞赛目录,每年定期公布竞赛计划,明确主办、承办单位,明确运动员技术等级办理和初中学生体育竞赛成绩折算体育考分等事项,引导学生科学参赛。依法开展反兴奋剂工作,加强青少年竞赛裁判员管理工作,加大赛风赛纪整治力度。
(八)整合青少年和学生体育赛事。积极推动县级青少年体育赛事的举办,每2年举办1次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各级各类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次以上综合运动会。建立健全各级学校田径、足球、篮球、排球、围棋、啦啦操等项目联赛机制,鼓励学校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比赛、校际比赛及区域性比赛。积极搭建县级青少年比赛平台,打造以田径、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为主的选拔性竞赛。
(九)加强学生体育协会和体育社团建设与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组建不同项目的体育社团或俱乐部,学校应当全面开放设施,提供设备,让每名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项目。学校要在场地、师资、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开展训练、竞赛等活动提供便利。
三、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
(十)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整合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充分利用冬夏令营活动,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为主要对象,实施体育项目技能培训,并组织力量提供专业体育训练和指导,提高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运动水平。定期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发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积极争创国家级、省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四、深化体校改革
(十一)加强县级少体校与各学校的交流联系,畅通优秀体育苗子的选拔、输送渠道。在突出体校专业特色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任务的同时,支持体校为当地中小学提供场地设施服务,鼓励体校教练员参与中小学体育课教学和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专项运动技能培训服务,并按规定领取报酬。
(十二)继续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推动体校与中小学校融合发展,形成运动员文化教育和竞赛训练一体化的办学模式。积极落实体育训练经费保障,以此推动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建设可持续发展。建立龙陵县优秀运动员激励机制。
五、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
(十三)落实《学校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畅通优秀退役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学校兼任、担任体育教师的渠道,探索先入职后培训机制。在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优先聘请退役运动员担任。开展体育教师业务教学技能比赛活动,提高专业素质。选派优秀体育教师参加竞技体育项目技能培训,提升体育教学和课余训练水平。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体育教师。
六、强化保障条件
(十四)在创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由小学、初中、高中组成对口升学单位,开展相同项目体育训练,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问题。
(十五)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充分使用存量土地和房屋、绿化用地、地下空间、建筑屋顶等兼容建设场地设施。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在课余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馆开放程度和利用效率。鼓励利用场地设施创建或引入社会体育组织,提供更多公益性体育活动。
(十六)强化青少年体育经费保障。要按照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教育体育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对符合条件的青少年体育活动及相关工作,予以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支持青少年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地方财政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学校、社会体育场地设施建设。
(十七)建立督导机制。将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工作列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履行教育体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对体教融合中涉及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等的相关政策执行情况严格督导考评,对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
(十八)加大对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的宣传传播力度,完善科学健身科普知识和传播机制,帮助青少年树立和践行健康自我管理理念,营造全社会关注、重视青少年体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