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2062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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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仙芹 6122419
附件: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20日
(此件有删减)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龙办发〔2022〕28号)要求,结合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围绕“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的目标,坚持党委领导、政法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科技支撑、整体推进的原则,找准学校命案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易引发命案的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好命案防控三年攻坚战,着力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校园安全风险,坚决杜绝师生命案、造成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件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发生,全力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坚持“命案可防、命案必防、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理念,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集中开展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通过三年努力,着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到位,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到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位,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到位,日常安全工作管理到位,联防联处机制健全到位”,确保不发生涉校涉师涉生命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年攻坚行动取得实效,县教育体育局成立县教育体育系统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安全股,由陈安和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督导检查、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国旗下讲话、广播、橱窗、黑板报、LED 显示屏、主题班会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二是邀请法制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组织师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主题教育。采用以案释法、以案析理的形式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二)加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一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等特殊学生群体,要一视同仁,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不得打击和伤害学生自尊心。要重点关注学生行为表现,关爱学生心理情感动机,建立健全学生动态监督管理机制,特别要加强对有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的心理健康疏导教育。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全程参与学生的心理介入和谈心谈话,做到随时观察学生的心理和行为动向,严防学生心理郁闷或心理压力过大导致极端行为。二是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音乐、体育、美术、劳动等兴趣小组活动,形成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做到留守儿童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关爱和帮扶救助,开展心理健康、法制、青春期、卫生、安全等专题教育,使其健康快乐成长。四是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有效减少未成年人因无业、闲散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实施违法犯罪或遭受侵害的情况发生。五是继续联合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对劝返学生加强管理,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六是同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保持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孩子情况,深入了解孩子表现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与其监护人沟通,并提醒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切实加强对孩子教育与管理。
(三)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各中小学要抓好中小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通过在校内醒目地方张贴公示《法律专家帮您计算打架斗殴的成本》、“给家长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重点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对有校园欺凌倾向性、苗头性的学生要排查登记,做到一人一策,对他们有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家校合力,坚持抓早抓小,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清除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案件。
(四)深入排查化解突出社会矛盾风险。一是深入排查教师之间、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以及家长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教职员工“九种”人员及学生“十种”人员,教职员工生活中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婚恋纠纷、邻里纠纷、经济纠纷、资源纠纷,学校因经济纠纷、工程合同、“双减”政策下劳资纠纷、合同纠纷、入学问题矛盾等。二是配合公安机关全面排查校园周边易肇事肇祸、有潜在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重点上访人员、吸毒人员、生活无着、债务缠身、心理失衡对社会不满人员、因涉校涉园矛盾纠纷扬言报复等人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台账管理,逐一分析研判,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包保责任,主动提前介入,限时化解销号,切实提高对涉校涉师涉生案事件及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整改、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学校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重点对校园消防、校舍、设施设备、校车、食品卫生、自然灾害防范、危险化学品、三防设施、校园及周边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二是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围绕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线索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排查是否存在监管漏洞、突出乱点乱象,对排查出的问题全面整治。三是狠抓管制刀等危险物品排查管控,采取明查、暗访、发动学生举报等方式没收管制刀具,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学校。并将管制刀具收缴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坚决杜绝校园涉刀案件的发生。四是加强对实验室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放射性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检查和出入、领用登记管理,加大“三防”建设,坚决防止出现火灾、失盗等重大案件。
(六)加强“三防”建设。一是人防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好专职保安人员,配备相应的防卫器械。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二是物防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设置家长等候区域,设置隔离栏、隔离墩、防撞桶等硬质防冲撞设施,确保师生出入安全,秩序井然。三是技防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在学校重要部位及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实现校园重点部位及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无死角。实现视频监控系统与属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
(七)严格日常安全工作管理。一是执行值班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守制度,确保通信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及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县教育体育局,迅速启动预案,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二是执行门禁制度。各学校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校园专职保安认真履行门卫职责,做到不缺岗、不睡岗、不脱岗,对出入校门的人员、车辆及其携带、运载物品进行严格验证、检查和登记,严把校门第一道防线。三是加强女生宿舍管理,配足配好女性宿管人员,严格学生日常作息、夜间点名、外出接送、家长报告和请销假等制度,消除管理盲区。四是执行巡逻制度。学校要充分发挥安保人员、值班教师的作用,每天对要害部位、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及校园周边巡查,重点观察有无异常人员、有无异常物品、有无异常车辆、有无异常响动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五是严格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合理调整勤务模式,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安排警力、保安、值周教师在学校门口站岗执勤,疏导交通,做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维护、安全防控管理等工作。
(八)集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学校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与政法、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常态化联合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要特别注意摸清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和隐患情况;存在的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黑恶势力情况;学校周边违法违规的经营性网吧、电游室、录像厅、歌舞厅、酒吧、音像书刊点、饮食摊点等情况,要从源头上、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建立命案防控工作机制和专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抓好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命案防控,并落实到每一位领导、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与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合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为学生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环境,严防涉校涉师涉生案事件发生。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究。县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学校命案防控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对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排查不细致、整治不彻底或在三年攻坚行动期间发生命案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及时总结,上报信息。各学校要加强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提升攻坚行动成效。请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每月23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教育体育局学校安全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