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6-06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6-01 |
文号 | 浏览量 |
县直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教发〔2016〕1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请结合各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龙陵县教育局
2016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系统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教发〔2016〕125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活动时间
(一)2016年6月13日至27日。
(二)6月24日组织开展龙陵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主题日”活动。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加洁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周根良 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熊丛甲 县教育局副局长
夏永凡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建芬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各科室、站(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安资股,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活动内容
(一)普及食品安全和法律知识。各学校要利用学校宣传栏、主题班会、专题讲座、校园网、校园广播电视等平台,悬挂食品安全警示宣传横幅标语和粘贴宣传画,积极营造“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氛围。以食品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对所有班级学生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进一步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饮食方法,养成良好饮食习惯,自觉抵制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不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知晓率、掌握率。
(二)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和开展“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义务宣传活动。动员学生将学到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学校有关要求,向父母、亲属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督促学生家长共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各学校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培训,培训可采取集中授课、学员集体讨论、集中学习《云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课件在龙陵县学校安全工作QQ群里下载)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组织开展对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把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与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重心下移,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创新形式,注意实效。各学校要认真总结往年开展活动的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力求活动取得实效。
(三)做好总结与上报工作。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根据此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活动方案,并做好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活动结束后,于7月2日前连同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一并报县教育局安资股。
联系人:徐加苍, 联系电话:612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