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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16-041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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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校《地震应急预案》和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防震减灾联席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结合《龙陵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龙陵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分级负责、统一领导、预防优先、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相互协同”按照“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减灾”的抗震救灾新机制和应急防范主体责任,按照“宁可备而不震,不可震而不备”和“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到100%的准备”的要求,立足防大震、救大灾,做好全市教育系统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提高抗震救灾管理水平,增强抗震救灾应对工作能力,提升我县教育系统地震灾害预防、应对和处置能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县教育局设立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地震应对工作。

组 长:余自明(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加洁(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周根良(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张建芬(县教育局副局长)

熊丛甲(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

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资股,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在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或邻近地震波及我县造成烈度5.0级以上的通知时,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县教育局领导和科室领导迅速到县教育局集中,迅速有效地开展震灾防御、抢险救灾和安定学校(幼儿园)秩序、救灾建设工作。

(三)教育系统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贯彻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工作措施,组织指挥我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布置和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请示本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在县人民政府抗震救灾工作组指挥下在灾区学校组织开展的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地震应急工作情况。

县直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发生破坏性地震时,要立即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在本级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教育系统的地震应急工作。

(四)职责分解

地震发生后,县教育局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前方指挥组、协调联络组、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和事故责任问责组等五个应急工作小组。

1、前方指挥组

组长:余自明(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教育局行政办公室、校安办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灾区进行靠前指挥,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及时传达抗震救灾的有关政令和救灾方案,做好应急工作相关文秘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经济损失评估的有关工作。

2、协调联络组

组长:杨加洁(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组员:教育局普教科、招生办、安资股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发生在地震区域各所学校和幼儿园的灾情,向指挥部提供震情、灾情资料,做好抗震救灾、学校恢复上课的工作安排。

3、抢险救灾组

组长:熊丛甲(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职教科、校安办、财务中心部分人员,人事科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做好灾区学校(园)抢险救灾工作,实地做好灾情调查、师生安置、学校稳定、学校优先上课等工作,及时提出决策性方案,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建芬(县教育局副局长)

组员:行政办公室、财务中心部分人员,电教站、教研室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好受灾学校抗震救灾物资的调度,做好抗震救灾应急资金的筹措和协调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及时给相关单位申请拨付抗震救灾保障资金,做好组织捐赠和接洽捐赠的工作。

5、事故责任问责组

组长:周根良(县教育局纪委书记)

成员:教育局学教办、督导室、监察室全体人员

主要职责:依照《龙陵县教育局行政问责制》负责对事故责任人实施问责。

三、地震应急分级响应

(一)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和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启动Ⅰ级和Ⅱ级响应。我县教育系统的抗震救灾工作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启动Ⅲ级响应。县教育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灾区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将情况报县应急办公室。

(三)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0—6.0级地震),启动Ⅳ级响应。由受灾地区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在当地政府的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内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报县应急办公室和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县各级各类学校提供支持和指导。

(四)轻度地震灾害(发生5.0级以下的地震)由受灾地区的学校在乡镇政府的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并报县应急办公室和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对乡镇教育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四、震前预防准备工作

(一)组织教育局机关人员和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做好预案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新修订的《龙陵县教育系统地震应急预案》,结合地实际,完善各自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并报县教育局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地震灾害评估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保证震后能及时收集、上报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及灾情。

(四)按照各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应急救援演练和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每学期开学后5周内完成地震应急疏散演练。

五、临震应急措施

(一)在接到上级发布的破坏性地震短临预报或临震警报时,本系统进入临震应急期。临震应急期一般为10日,必要时延长10—20日。

(二)本系统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灾情观察,发现异常,及时上报。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做好疏散路线和有关避难安置场所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四)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工程建筑设施和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处于危险建筑物中的人员、财物、主要文件等进行疏散或安全转移,同时限制各种室内大型活动。

(五)各级各类学校在临震应急期内停止上课。

(六)服从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措施、有投入。使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地位得到进一步落实。

(二)完善应急预案和组织开展应急避险逃生演练。县直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充分认识预案编制的重要性,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校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提高广大师生的地震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县直各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根据各学校《地震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的应急抢险队伍,加大对应急队伍管理、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应急队伍的综合救援能力,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人力保障。

(四)加强重点设施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开展校舍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二是县教育局适时到各校(园)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加强学校应急避难场所和疏散通道建设管理。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示意图、标牌、标示等基本设施配备,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六)落实应急物资。一是要安排应急专项资金,做好救灾物资储备。二是有交通运输车辆的学校,保证车况良好,随时待命。

(七)加强监测预警。一是健全监测网络体系。二是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三是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八)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以正面宣传教育为主,通过讲座、主题班会、板报、校园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展板、电子屏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并纳入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日常教学中穿插进行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特别是在地理课、常识课或科技教育活动课教学中适当穿插地震基本知识,提高广大学生的认知度、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在防灾救灾日、科普宣传周等重要时段,积极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广大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