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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16-01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6-01-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话培训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学校,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

现将《龙陵县教育局2016年普通话培训活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龙陵县教育局2016年普通话培训活动计划

                                           龙陵县教育局

                                           2016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局2016年普通话培训活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开拓工作思路。积极拓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工作理念,努力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为进一步推广普通话,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普通话培训工作计划。

一、普通话培训对象

教育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目标要求

实现普通话初步推广普及。通过培训推广普通话,使机关干部职工普通话水平达三级甲等及以上,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普通话水平,并养成良好的应用普通话的习惯。通过对干部职工进行普通话培训,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普通话规范使用意识,提高普通话在工作和生活中的覆盖面;在机关工作中,将普通话作为基本公务语言,在推广使用普通话方面率先垂范,在全局上下大力提倡人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全面展示县教育局干部职工良好素质及一流服务质量。

三、组织方式

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视频学习多种形式开展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动员和摸底排查工作,做到底数清(2016年1月)

1.局机关成立培训普通话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专人负责。

2.教育局机关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准确统计把握机关普通话应用情况,做到底数清。

3.通过广播、墙报、专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张贴“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标语、标牌,为普通话培训、普及推广普通话,营造良好氛围。

(二)工作推进阶段(2016年2月—2016年5月)

1.组织开展朗诵、规范用字等活动。

2.组织开展好“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3.组织开展普通话培训

(三)组织开展达标测试(2016年6月—2016年9月)

通过前期的准备和培训,自6月份开始对未达标的机关干部职工进行测试,不断提高公务员普通话达标率和干部职工应用普通话的习惯和水平,提升机关服务水平和形象。

五、工作开展措施

1.强化制度建设。普通话培训工作列入教育年度和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建立普通话培训机制并有效实施。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竞赛活动。9月份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9月份第3周),教育局机关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竞赛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把使用普通话作为教育局机关在招录用公务员时,把普通话合格作为重要的参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