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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65-2-/2017-030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0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教育
龙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校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龙陵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局

                                                             2017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电气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电气防火管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督促学校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提高电气火灾防范水平;推动技防措施落实,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电气火灾防范意识。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教育系统火灾防范工作,县教育局成立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杨加洁 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周根良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夏永凡 教育局副局长

熊丛甲 教育局副局长

朱秋菊 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各学校(幼儿园)校(园)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安资股。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1日至2017年4月24日)。结合夏季消防检查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积极发动全体学生及教职工力量,集中排查整治电气防火问题,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

(三)总结阶段(2017年4月25日至30日)。各校对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四、整治重点

(一)食堂消防安全。检查煤气储气罐存放处是否合理、安全,是否安装煤气泄漏报警器;储气管道是否霉变、腐烂,更换是否及时;脱排、油烟管道是否及时清洗;灭火器、消火栓是否正常;食堂内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落实。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消防通道是否合理、畅通;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是否正常;宿舍内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消防指示标志是否清晰;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落实。

(三)配电房消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上墙,负责人员是否落实;门口是否配备防鼠板,窗户是否加装铁网;环境是否卫生,是否堆积杂物;有住宿生的学校配电房的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其他部位消防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宿舍、食堂、配电房、锅炉房、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电脑室、煤气储存室、幼儿午睡室等)消防制度、消防岗位职责是否上墙,是否落实;应急照明灯、灭火器、消火栓是否正常;电线是否私拉乱接;杂物堆放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通道是否合理、畅通;消防三提示及灭火器等设备使用方法是否张贴。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强化措施。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工作部署,制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抓住重点,全面整治。各学校要定期开展电气安全自查和检测,将电气安全作为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主动邀请相关部门到校指导,主动整改电气安全隐患,要全面排查、全面整治、全面登记,全面建立台账。

(三)加强教育,开展培训。各学校要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校园消防教育培训内容,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充分利用学校板报、宣传橱窗、宣传挂图、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大力普及安全防火常识;在每周的升旗仪式、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及教职工宣传电气火灾防范知识;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到校进行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对学校的应急演练进行指导,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另外,要严格电气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抽查检查,检查持证上岗情况,核查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加强对相关电气操作人员安全知识等业务培训,落实电气操作人员培训考核等。

(四)及时总结,建立机制。要及时总结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长效机制,积极推广经验做法。请各学校于4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县教育局安资股。

联系人:徐加苍

电 话:0875—612241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