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8-051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
现将《龙陵县教育系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联系人:姚仙芹, 联系电话:6122419
附件:龙陵县教育系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方案
龙陵县教育局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系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保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保山市教育系统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不断强化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涉校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全县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县教育系统组织开展“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深化全县教育系统“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总要求,严格校车管理,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校车和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龙陵县教育系统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使校车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措施有力;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学生、教师及学生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交通安全事故逐步下降;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三轮车及“三无车辆”等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最终实现全县教育系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明显减少、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三、组织机构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龙陵县教育系统“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加洁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熊丛甲 县教育局副局长
朱秋菊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县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安资股,由徐加苍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指导、信息报送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抓早、抓实、抓好,及时研究部署、规划统筹安排,切实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积极协调综治、公安、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重点查处机动车辆在校门口超速行驶、闯红灯、乱停放、乱调头等情况和“黑车”、“黑出租”、“黑摩的”等接送学生情况,对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校园安全各项制度,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大力推动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和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加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班(队)会、国旗下的讲话,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学生安全出行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积极协作,健全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配合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校车管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长效协作机制。
(三)加强督导,及时沟通。各中心学校要迅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订督导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组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对重点部位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四)加强宣传,报送信息。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标语等做好创建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浓厚的活动氛围,使广大师生、家长关注活动、积极参与。认真做好创建工作的数据统计和信息采集,并做好有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各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于5月21日前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县教育局安资股;6月起,每月汇总梳理工作进展和检查抽查情况,在月初2个工作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12月15日前将创建活动总结报县教育局安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