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19-0607005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6-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中学、中心学校、幼儿园,特校: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19〕26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暑假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假期时间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2020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教学日历的通知》(云教发〔2019〕26号)文件要求,2019年暑假放假时间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2019年7月15日至8月24日(41天)。
(二)普通高中学校:2019年7月29日至8月24日(27天)。
(三)幼儿园的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中职及其它学校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或普通高中执行。
二、有关要求
(一)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2019年8月25日开学报到,2019年8月26日正式上课。
(二)各学校要以教学日历为基本依据,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制订教学计划。
(三)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除允许高三年级星期六(不含国家在法定节假日统一放假、统一调休的星期六)组织无收费的教学活动外,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以任何理由在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含自习)。农村寄宿制学校按照每学期教学时间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可根据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对双休日进行适当调整或在双休日组织寄宿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但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前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获批准。
(四)如遇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雨雪冰冻极端天气各类重大自然灾害以及暴发传染病疫情,可能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或有重大国内、国际活动的,学校可采取停课或临时调整上课时间等举措,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五)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宣传、防范教育,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度过假期。
(六)收假前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做好新学期开学工作,通过开展家访、组织召开家长会、协调乡(镇)村干部配合等方式动员流失学生返校上课。
联系人:杨静招
电话:6123413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