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65-2-/2020-091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9-18 |
文号 | 浏览量 |
局机关各股室(中心):
现将《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机关”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机关”工作方案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进机关”工作方案
按照《龙陵县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结合教育体育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服务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为导向,深入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保障各族干部职工、师生的合法权益,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为龙陵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创建主题、范围及目标
(一)创建主题
民族团结固边疆发展教育惠民生
(二)创建范围
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三)创建目标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创建活动基础,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时,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措施和方法,使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和国家的要求上来,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创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助推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创建工作,成立龙陵县教育体育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进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机关”创建的领导和统筹工作。
组 长:余自明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叶正达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丛甲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秋菊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应顺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委员,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兴石 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
成 员:教育体育局各股室(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体育股,由赵应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杨立志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所涉及的创建任务,制定“进机关”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工作,规范做好“进机关”工作台账。完成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9月1日—9月15日)
教育体育局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9月16日—11月30日)
1.抓主题教育,筑牢民族团结进步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万名党员进行党校”等载体广泛开展学习,发挥“学习强国”、“云岭先锋”手机APP等学习平台作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党和国家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点落实好“七个一”,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开展一次专题研讨、开展一次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进行一次民族团结知识测试、观看一部优秀民族团结影片、学唱一首民族团结教育歌曲、撰写一篇民族团结感言。
2.抓宣传引导,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把2020年9月确定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活动进机关宣传月”,在机关大力营造“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营造。把普及民族知识,提高各族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国家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站)、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推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重点做好“三个一”,即:制作一块宣传展板,上墙一组(不少于5条)宣传标语、深入网格社区或挂钩村开展一次民族团结宣讲活动。
3.抓统筹推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效果。一是与部门工作统筹推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改善民生,积极推动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与机关党建工作统筹推进。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相结合,两促进。
4.抓问题整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时,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依法办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健全的矛盾化解和排查调处机制,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5.抓队伍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人才保障。注重把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做民族工作的同志选出来、用起来;通过教育培训,提高机关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2月)
对照进机关测评指标,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持续深入常态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建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配合
坚持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股室(中心)协调配合、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
把创建进机关列入本年度单位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综合考评,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精心谋划,认真安排,创新思路,创新形式,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切实把创建活动抓实抓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